黄蕙兰嫁给顾维钧的时候不是头婚,她的第一任丈夫是驻印尼三宝垄的一个英国领事官员,名叫Beauchamp Forde Gordon Caulfield-Stoker。我在一个印尼网站上找到资料,这位官员是英国-爱尔兰血统,他们在1909年结婚之后就搬到伦敦居住,黄蕙兰和他生了一个儿子。1919年,黄蕙兰提出了离婚诉讼,她强调双方的理念相差甚远,男方对她也不够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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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蕙兰和她的儿子,照片拍摄于1920年
实际上,黄蕙兰的离婚案被《伯明翰日报》报道("The Chinese Wife", Birmingham Daily Gazette, 22 April 1920),文章说,他们的婚姻如同Joseph Hergesheimer小说里的人物那样,“来自贵族家庭的美国丈夫和中国妻子之间的疏于沟通,使得他们最终不得不分开。”言下之意,黄蕙兰配不上白种人丈夫。不过,她确实因为这段婚姻获得了Countess Hoey Stoker(伯爵夫人)的头衔,虽然有人说,这个爵位是由她的父亲花钱给女婿买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