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0个人次参与评价】

[基督徒] 义利 | 申命记系列(三十八)

义利 | 申命记系列(三十八)

义利 | 申命记系列(三十八)
https://mp.weixin.qq.com/s/lAnT8j_aX-FdPrSOPQ0b5w

义利 | 申命记系列(三十八)
原创 郭暮云 暮云的半导体 前天
音频


经文



【申23:17】“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

【申23:18】娼妓所得的钱,或娈童(原文作“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 神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 神所憎恶的。

【申23:19】“你借给你弟兄的,或是钱财,或是粮食,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申23:20】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 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申23:21】“你向耶和华你的 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必定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

【申23:22】你若不许愿,倒无罪。

【申23:23】你嘴里所出的,就是你口中应许甘心所献的,要照你向耶和华你 神所许的愿谨守遵行。

【申23:24】“你进了邻舍的葡萄园,可以随意吃饱了葡萄,只是不可装在器皿中。

【申23:25】你进了邻舍站着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镰刀割取禾稼。”



背景



15~16节有多宽容,似乎17~18节就有多不宽容。妓女的人不准进圣殿就不说了,钱也不准进?



说起来,妓女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殷商时即有巫娼。两河流域当然更早,古巴比伦的妇女无论尊卑贵贱,都必须在神庙里当一段庙妓,以示虔诚。这样的献身或有偿或无偿,但首要目的是为了敬拜偶像。及至后来,宗教意味褪去,经济卖淫才成了妓女的唯一目的,无论国营私营。管仲算是国营官妓的首创者,于是按着中国传统,也就成了此行业的保护神。民间常将“管老爷”讹为“关老爷”,也不想想按着关羽的人设,看到这些奸淫之事怕不是一青龙偃月刀就得砍过去。



娼妓



律法同时禁止宗教卖淫和经济卖淫,明言以色列人中不可有妓女娈童,因为他们是圣民。



但如果当真没有,恐怕也不需要说“卖淫所得不得带入圣殿”这种话了。



此事正类15章4节说,若守律法,“就必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了”,但11节就马上指出: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



因为以色列人和其他所有人,都不可能真正守住律法。因为罪在新天新地降临之前,在地上不会断绝。



所以犹大看到乔装的他玛就以为是妓女,他之后的做法显明他大概不是初犯。耶利哥的喇合大约就是庙妓,当然那时她还不信主。而耶弗他的母亲和参孙的女朋友都是妓女,就显明经上说的不错:



【何4:14】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新妇行淫,我却不惩罚她们,因为你们自己离群与娼妓同居,与妓女一同献祭。这无知的民必致倾倒。

【王下23:7】又拆毁耶和华殿里娈童的屋子,就是妇女为亚舍拉织帐子的屋子;



意思就是,不该有娼妓的以色列,实际上娼妓一直都有,既有女妓,也有男妓。原文形容男妓或曰“娈童”的字是“狗”,也就是启示录22:15说的“犬类”。以今天标准来看,恐怕是乳狗了。



烂钱



不过,具体是什么罪导致圣民中出现男女娼妓的?



刚才已说,首先是因为拜偶像。圣经也多次将奸淫与拜偶像类比。



但经济原因在后来越来越成为主要因素。弥迦说妓女就是为了雇价而出卖自己:



【弥1:7】

他一切雕刻的偶像必被打碎,他所得的财物必被火烧,所有的偶像我必毁灭,因为是从妓女雇价所聚来的,后必归为妓女的雇价。



这样的“雇价”,也就是卖淫所得,被认为是脏钱,绝不可带到圣殿里用来奉献或还愿。



马太亨利指出:



(1)神根本不接纳那来自恶人的任何敬献。恶人所敬献的,为耶和华所憎恶 (箴15:8)。

(2)他们也不要以为,给神的敬献,能使他们继续作恶(箴7:14,15)。

(3)我们所得的,若不是出于诚实和荣誉,就不能用来荣耀神。对神的敬献,不仅在于我们是怎样给予的,也在乎那所献之物是怎么来的。神恨恶人的劫掠抢夺,也恨恶人的不洁。



实际上今天这几段貌似并无关系的经文,若要建立关系,其中一条可能的线索,恰恰就是“脏钱”。



妓女娈童的所得自不必说是脏钱。



向圣约共同体内的弟兄姊妹放债所取之利,也被定义为一种脏钱。因为同为圣约子民,张口借钱一定是有了困难,所以借给他们便是一种慈惠之举,更是“借给耶和华”的信仰义务。但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一是因为原则上你对他们就没有对圣约弟兄姊妹的义务,二是因为至少在申命记的时代,据说外邦人借钱多是为了做买卖,是为了利润。所以可以向外邦人取利。当然后来历史中犹太人向外邦人取利可能取得是太狠了些,才会产生那许多夏洛特烦恼。



增广贤文里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人放利,不顾天理。颇为呼应这律法。“天理”就是上帝所定的律例,具体来说就是不能杀熟取利。



这里需要再次强调一下,在圣约共同体内,借钱甚至送钱给穷人,是你对上帝的义务。正如密释纳拉比们的解释:

我帮助穷人,是对上帝的诫命负责,而不是对穷人负责。因此我也不接受穷人的感激。而事实上穷人也不会感激我。


但儒家的伦理原则却是号召你把对亲人的爱,推广到对穷人。这里的区别,你可以细品。或许这是理解“靠恩典因信称义”和“靠行为自以为义”之区别的好例子之一。



同理,许愿不还,也是恰烂钱。因为最常见的许愿还愿都与献祭有关:



【申12:6】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申12:11】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华你们 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

【申12:17】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里吃,

【申12:26】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



罪人的特点之一就是,许愿时重拳出击,还愿时唯唯诺诺。因为只要敢硬着颈项、逞着罪性,敢于大胆毁约弃诺,无论是无赖人还是流氓国——这里当然指的是熊大——就能少则省下一头羊,多则赚到几座城。



不许愿绝不是犯罪,正如亚拿尼亚夫妇并不需要卖房奉献。但重点是,许愿却不还愿就是大罪了,因为这等于是单方面撕毁和上帝之间的约,又显明自己是为了博得敬虔名声,同时又不必承受出钱之痛。



第四种烂钱也很显然。24~25的律法本也是为着怜悯慈惠的目的设立,意思就是让饥饿的邻舍或旅人能吃一顿饱饭。但后来的法利赛人之所以近乎于禁止这样做(如同他们禁止耶稣的门徒摘麦穗吃),一方面固然有安息日因素,但另一方面,也的确真有人去别人园里田里吃完还要打包。



这种想通过贪小便宜赚大钱的人,赚大钱是赚不到了,却使得他人的爱心在屡次被消费之后不得不冷淡下来。所以本来美善的律法最后被揩油者毁了。



这样的人是屡见不鲜的,而且还真不一定是穷人才干。我就听过有访问学者在美几年,从来没买过卷纸,但家里也从没缺过——因为她都是从公厕之类地方往家里顺。



仗义



然而耶稣基督对这几条律法的看法,彰显出了福音是如何成全律法的。



首先,耶稣并不歧视娼妓。祂直说:



【太21:31】……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 神的国。

【太21:32】因为约翰遵着义路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却不信他;税吏和娼妓倒信他。你们看见了,后来还是不懊悔去信他。”



祂也从不觉得被人称为“税吏、娼妓和罪人的朋友”有什么问题,祂反倒告诉人们:



【太9:12】耶稣听见,就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

【太9:13】经上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故此,当那个“有罪的女人”(多有人认为她就是抹大拉的马利亚,是个妓女)膏抹耶稣时,耶稣并没有嫌她不知用什么钱买来的香膏脏:



【路7:36】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吃饭,耶稣就到法利赛人家里去坐席。

【路7:37】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

【路7:38】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

【路7:39】请耶稣的法利赛人看见这事,心里说:“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乃是个罪人。”



反倒指出,这女人比你们法利赛人更有义,然后赦免了她:



【路7:44】于是转过来向着那女人,便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用头发擦干;

【路7:45】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地用嘴亲我的脚;

【路7:46】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

【路7:47】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

【路7:48】于是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

【路7:49】同席的人心里说:“这是什么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路7:50】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



我的意思就是:妓女卖淫当然是不对的,可她们出卖的不过是肉体。相对而言,出卖灵魂的,更加可耻、可怕。



或者再追问一句:以色列的女子,何以堕落为妓?真的是她们自甘堕落吗?



显然,但凡还有一点儿办法,不会有人甘心成为娼妓。



正如雨果所说:

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


以利沙救助过的那位要卖儿为奴的先知门徒遗孀,因着空瓶得油,渡过了难关。可是让我们残忍地推想一下:如果像她一样情况的女人,没有遇到神迹呢?如果把儿女卖了还是无法生活下去呢?她应该怎么办?重点是:她的邻舍在哪里呢?律法所规定的种种慈惠怜悯,为什么没有人执行了呢?



耶稣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那么法利赛人和有钱有势之人呢?喜爱祭祀,不爱怜恤!



雨果所写的芳汀,是如何堕落的呢?

这个金发美人,最初住在巴黎,身为女工的她爱上大学生托洛米埃,而因此怀孕,但在一次郊游后竟被托洛米埃抛弃,芳汀为此感到心碎。她生下女儿,将其命名为珂赛特;随后便离开巴黎,将珂赛特寄养在泰纳迪夫妇开设的旅店内,一路来到蒙特洛伊,在市长马德兰先生的工厂底下工作。由于贪得无厌的泰纳迪夫妇不断谎称珂赛特生病而要芳汀多寄钱过去,芳汀为此省吃俭用、拼命工作,将自己的头发和两颗门牙也卖出了。但她竟被工厂女主管以有私生女为由开除,只好沦为娼妓。


莫泊桑所写的《羊脂球》,更加动人心魄。普法战争中,逃亡的马车里有爱国人士,有伯爵,有商人,有政客,有修女,还有一位绰号“羊脂球”的妓女。



这些法国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毫不掩饰自己对羊脂球的厌恶,可是羊脂球虽知道这些大人先生看不起自己,却还是在发现大家都没带食物时,慷慨地把自己预备吃三天的食物给大家吃。大家这倒不客气,都吃了。



后来马车被普鲁士军官拦下,放行的条件是要车中的羊脂球陪他睡觉,羊脂球大声斥骂这个无耻之徒。但是车上的那些人为了个人安危而逼迫羊脂球作出自我牺牲,九个人想尽了办法、施展了种种阴谋想迫使羊脂球就范。最后竟是老修女的“只要用意是好的,做任何事情都不会触怒上帝”的宗教说教产生了相当好的效果,羊脂球为了大家的利益牺牲了自己。



然而最后,他们还是把她抛弃了。马车扬长而去,故事就在《马赛曲》和羊脂球的哭泣声中结束了。



这个故事差不多也就是《金陵十三钗》的故事。



其实甚至法利赛人都没有大国大人们这么无耻。拉比们的密释纳里写着:



同样,若异教徒对一些妇女说:“交出你们中的一个任我们玷污,否则我们将玷污你们全体。”则任其玷污全体,而以色列的生灵则一个也不得交给他们。

《密释纳》第一部:种子,第6卷:举祭,第8章12节。张平译注,山东大学出版社。


理由是:以色列人不可主动在任何恶上有份。



《我不是药神》里那位为了支付女儿高昂治疗费用的单身母亲虽然被迫做了舞女,却在牧师被卖假药的围攻,主角都发懵的时候,第一个抄起折凳冲上去助战。







这就是所谓: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我相信,耶稣若是今日才来,祂还是会成为那些悔改的仗义妓女的朋友,并且痛斥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善之徒。



怜恤



回应法利赛人指责门徒摘麦穗时,耶稣说:



【太12:3】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所作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

【太12:4】他怎么进了 神的殿,吃了陈设饼,这饼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的,惟独祭司才可以吃。

【太12:5】再者,律法上所记的,当安息日,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没有罪,你们没有念过吗?

【太12:6】但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

【太12:7】‘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

【太12:8】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祂再次强调: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



卖身所得,杀熟所得,毁约所得,揩油所得,固然都是烂钱,是不义之利,赚这种钱的确是犯罪,但比这更大的罪,是爱心缺乏,信仰败坏,是犹太法利赛人式的伪善和中国知识分子式的无耻。朱熹严蕊之事或可为后者的证明。



严复说:“华风之弊,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诚哉斯言。



义利之辩,在基督里才有真实的答案:祂牺牲了自己一切的利,终于成为了我们的义:


【徒13:39】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

【罗3: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罗3:24】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罗4: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祂没有按照律法标准审判我们这些恰烂钱的烂人,没爱心的死人。反倒拯救我们,叫我们因祂称义,可以进入那个娼妓和税吏已经先进去的国。



就让大人先生们接着苟活,接着喷。圣约子民们,一起靠神刚强起来,行公义,好怜悯,将天国的福音带给人,将上帝的荣耀归给神!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