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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究竟是儿童游戏还是游戏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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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儿童游戏还是游戏儿童?

温岭教师虐童、武汉女童车模等一连串“毁童”事件的余波尚未平息,近日郑州某幼儿园又上演了一场幼儿“集体婚礼”的荒唐闹剧。面对纷至沓来的质疑,幼儿园负责人声称“集体婚礼”不过是“过家家”游戏的升级版,目的在于促进儿童性心理的健康发展。这种由成人导演的幼儿园“集体婚礼”究竟是儿童游戏还是游戏儿童?是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游戏活动还是以儿童为娱乐对象的成人游戏活动?

  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角色扮演游戏是3-6岁幼儿主要的游戏活动类型。幼儿在游戏中扮演各种角色,模仿成人的活动,通过这种游戏,幼儿表现和表达他们的兴趣和愿望,反映他们对于社会生活的认识和理解。确实,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幼儿在玩“结婚”的游戏,然而,这种游戏也只是幼儿对于周围社会生活中事物与现象的兴趣的反映,幼儿甚至可能只是因为喜欢新娘美丽的婚纱而去假扮“新娘”。在幼儿的这种游戏中,没有任何成人关于“性”或“婚姻”的概念和意识。对于这种游戏,成人没有必要“大惊小怪”,应当把它们看作是成长过程中的自然现象,不必加以过多的、不恰当的干预。过多的、不恰当的干预往往可能导致成人意想不到的、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结果。从很多具体案例中,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由于电视等的影响而导致成人世界对于幼儿的“公开透明”,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遗憾地说,由于教师按照成人世界的概念和规则来导演和扩展幼儿天真无邪的游戏,把儿童游戏变成了“游戏儿童”,最后伤害了幼儿。

  儿童游戏与“游戏儿童”有着本质的区别。游戏对于年幼的儿童,不仅仅是“玩耍”,也是重要的学习方式。游戏是幼儿自发、自由和自主的活动,幼儿自己决定玩什么、怎么玩、和谁玩。游戏是儿童的基本权利,成人应当尊重和保护儿童游戏的权利,为儿童游戏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并加以适当的引导和指导。幼儿在游戏中获得的经验影响着他们对于周围世界的认识和态度,影响着他们个性的形成。儿童游戏绝不是微不足道的“儿戏”,认真对待儿童的游戏,就是认真对待儿童的学习和成长。

  “游戏儿童”是成人从自己的概念、需要、甚至是利益出发,把儿童当作娱乐、消费的对象。从温岭教师虐童、武汉女童车模到郑州幼儿园的“集体婚礼”,无一不是在“游戏儿童”。郑州幼儿园的“集体婚礼”已经远远超出了儿童游戏的范畴。这种所谓的升级版“过家家”游戏,是一场把儿童当作娱乐、消费对象的成人游戏,甚至是以教育名义进行的商业活动。幼儿不仅成为听任成人摆布的木偶,而且成为成人手中牟利的工具。这些现象和行为与现代社会保护和尊重儿童权益的要求、现代教育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原则是背道而驰的。面对这一场场闹剧,耳边不由响起鲁迅先生振聋发聩的呼声:“救救孩子!”

  无论是有益的还是有害的早期经验,都会在年幼儿童的身心发展中留下难以磨灭的、长远的印记。早期经验的影响,有时虽然在当下还不明显;但是假以时日,我们会看到这种影响的深刻长远。教育是良心事业。我们办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早期经验,为幼儿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绝不能以教育的名义做任何可能伤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事情!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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