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楼笑哈哈
(努力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取代生活!)
发表于 2011-11-3 15:20
只看此人
我就也碰到过疑似娱乐业的租户,每次收租就是磨难,就像现代黄世仁。最后合同到期,结果人家既不续租也不搬走、也不交租金,实际住的人和承租的人相互推诿,还威胁你当心点。叫来警察也没用,警察让你自己找承租人协商解决。最后少收半年房租不说,为了让租客走路,还倒赔一个月租金。房中设施更是一塌糊涂,房门、橱柜门上破损,家用电器尽数损坏。只好重新装修。算下来,比空关两年损失还大。
和素质差的人签的合同,还不如擦屁股纸!除非你本身就是黑社会!
[ 本帖最后由 笑哈哈 于 2011-11-3 15:4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