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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uanxuandema 于 2010-12-7 08:19 发表 重庆制定政策的关键人物手里房产不多,上海的关键人物手里房产有多少就不得而知了,不考虑存量房,那干脆叫新增房的房产税,还一目了然
原帖由 shirley70 于 2010-12-7 14:12 发表 为何就上海重庆先试点?北京广州深圳的房价也不比上海涨的慢?首都人民真幸福!
原帖由 miminiu 于 2010-12-7 12:54 发表 这里的存量房和增量房,是指已购房和新购房吧 如果出房产税政策后新购房,且符合了纳税条件,则要缴房产税 而以往买的即便有十套八套,也不用缴房产税 所以这个政策还是保护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
原帖由 jinqiaoyizhu 于 2010-12-7 12:13 发表 存量房和增量房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限的吧,可以按日期来界定,如以xx年xx月界限,之前开盘的为存量房,之后的为新增房。
原帖由 hml 于 2010-12-7 17:03 发表 他们才不管那么多呢,先拿到钱再说。以后就算纠正了,那他们也有两次功劳。 一次是拿到了钱,第二次是拿到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