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lincoin00
(忙的晕头转向)
发表于 2010-10-2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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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阅读
第一章 阅读与写字阅读从身体接触开始
当安娜平生第一次牢牢地抓住一本书,心里想着“这书是我的”的时候,图书的世界便第一次向她打开了大门,她成了这个神奇国度的公民。
一次,我去拜访一个家庭,这家最小的孩子当时大约5岁,我有几年没见过她了。她远远地打量了我一阵,断定我看上去“还不错”,便接受了我,并问我愿不愿意“帮助她读书”。我其实并不大清楚她要我做什么, 不过还是说愿意。她取来自己的书,是苏斯博士的《老巴身上跳》(Hop on Pop)。她引我到沙发旁,然后,我坐下,她爬上沙发,依靠着我,自己开始慢慢地大声念起来。显然在这一阅读工作开始之前,她首先在自己和我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温暖而舒适的身体接触。
乔治丹尼森在其著作《孩子们的生活》一书中描述了他以12岁的乔斯——一个顽劣的流浪儿童——为对象进行的试验,他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与乔斯的合作只有在一个没有第三者在场的反锁起来的房间里才能进行。丹尼森这样写到:
这个试验的基础是我们彼此之间的伙伴关系。因为乔斯对我信任在先,我才可以做这件听上去简单、实际上至关重要的事——我把我们关系中真正的更深层的部分变成了身体上的接触。我要么用胳膊搂着他的肩膀,要么挽着他的胳膊,或者靠近他坐着,如此一来我们的身体可以触碰……这种联系对于一个正经受着阅读障碍的孩子来说,重要性实在是无法估量。
在此需要补充的是,在身体接触之前,必须首先建立起信任感。去抚摸或拥抱一个还没打算信任你的孩子,只会把他弄得更紧张。
不管你是一个5岁的小“天才”,还是一个惊恐不安的12岁的小文盲,尝试着去读一本新书都是一次历险。你可能会犯错,会失败,会因而感觉到失望、丢脸、愤怒或厌恶。在踏上这样一条凶险的旅程之前,大多数人都渴望得到最大限度的舒适、保障和安全。传统的教室中,有着那些随时等着指出、纠正,甚至嘲笑你所犯的每一个错误的同学们,有着过于频繁地、有意无意地助长和怂恿这种行为的老师,这对于一个刚刚开始学习的孩子来说,真是个再糟糕不过的地方。
我在《另类教育》中描述过一个名为“新小学”的学校,它靠近哥本哈根。这个学校根本不设置正规的阅读课程——没有课目,没有阅读小组,没有指导,没有考试,什么都没有。孩子们凭借自己的兴趣来决定要不要读、何时读、读什么、想和谁一起读,以及读多少,就像大人一样。但是所有孩子都知道这个规矩,它不是明文规定,而是那种在一个地方待得久了就会晓得的门道,那就是只要愿意,他们可以随时去找拉斯穆斯汉森先生——一个高个儿、声音低沉、语速缓慢的老师(他在这个学校做了很多年的班主任),问道:“你愿意和我一起读吗?” 他会说:“好的。”这个孩子便会挑一本书,跟着汉森老师来到一个小角落,不必是反锁的房间,只要舒服隐蔽就好,孩子挨着老师坐下,便开始大声念起书来。汉森老师几乎什么也不用做,除了间或温柔地说:“嗯,嗯。” 意思是说 “你读得对,请继续”。他一般不会指出或纠正孩子的错误,除非觉得孩子真的快要慌张起来。如果被问到一个字,他只是简单地说出答案。这么过了一阵子,一般是20分钟的样子,孩子就会停下来,合上书,站起来走到一边去了。
你可能觉得很难把这称做教学。事实上,汉森老师是曾受过专门训练的阅读老师。他告诉我,他花了好多年的时间,才逐一克服了他的那些被培养出来的传统的教学习惯,最终学会了只给孩子提供这种小小的精神上的支持和帮助,而这些正是孩子所需要的,再多做什么都是画蛇添足。
第一章 阅读与写字30小时学会阅读
我问汉森老师,孩子们觉得自己有能力独自阅读以前,对这种精神支持的需要会持续多长时间。他说,从他对阅读情况的记录来看,那些和他一起读的孩子最长的大约累计读了30小时,这些孩子大多是每次读20~30分钟,如此持续几个月。不过,他补充到,还有许多孩子没有读那么久,不少孩子干脆就没有来找过他一起读。我要补充说明的是,几乎所有从新小学毕业的孩子后来都进入了高级中学学习,这种中学比起美国的绝大多数中学来,功课要艰涩繁重得多。而新小学的孩子们,不论是怎么学会、何时学会的,他们对付阅读类的功课都游刃有余。
30小时。我也经历过这种情形。几年前,我曾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一个成年扫盲班的阅读课上做过顾问。绝大多数的学生在30~50岁之间;绝大多数都是穷人;约一半是黑人,另一半是白人;他们大多是从阿巴拉契亚或遥远的南部迁移而来。这门课办了3期,每期3周。学生们每周来5个晚上,每次2小时,这意味着一期便是30小时。教师给这些学生所使用的教材是凯莱布盖特诺的《彩色的字》,这是一本编排精妙的教材(以我现在的眼光看,它甚至过于精妙了)。使用得当的话,这本教材的效果会非常显著,但同时它对老师的水平要求也相当高。这就意味着,它有时会被利用得很糟糕。在这个课程中担任老师的志愿者们很少有人以前使用过这本教材。他们为了教这个扫盲班,自己先在一个强化班中培训过。我观察了每一期的很多老师,他们大多数人把这本书中的教学法使用得不错,有1~2个老师格外突出,有几个则非常差劲。不同的班,不同的学生也是千差万别——有的班会积极配合,有的学生比其他人要勇敢和踊跃得多。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对这门课进行过追踪研究、结果如何,以及学生们运用他们新学到的阅读技巧的效果怎么样。但我在这个为期3周的课程结束时形成了这样一个鲜明的印象:我所观察的大多数学生已经在这30小时里学到了足够多的阅读技巧,能够独立地继续进行他们的阅读探险,阅读技巧也将变得日益娴熟。
几年后,我第一次听说了保罗弗莱雷,一个巴西的教育家及改革者,在被军队驱逐出境之前,他一直致力于在一些非常穷困的村庄教目不识丁的成年农民读书和写字。或许有人会说,他的方法是那种激进的政治家式的,就仿佛是西尔维亚爱什顿—沃纳在她的《老处女》以及《教师们》等书中描写过的那种方式的成人版。具体说来,他是这么做的:他从和这些农民谈论他们生活中的境况与问题开始入手(这便是军队不喜欢他的原因) ,然后教给他们读和写那些在谈话中出现得最频繁的字词。他时常发现,只需要30小时,就可以教会这些赤贫而愚昧的农民基本的阅读技能,使他们能够日后独自进行自己的阅读之旅。
30小时,学校一周的课时。这就是任务量。
第一章 阅读与写字游戏中发现字母
通过一个孩子,我再次认识到孩子们探索周遭世界的方式有多么不同、多么精妙,又是多么的令人出乎意料,特别是当他们身处字母与数字的世界中时。这一回,我的老师是5岁的克里斯,一个快活的、精力充沛的小家伙,他跟着妈妈玛丽几乎每天都来我的办公室,他在我这里自在得像在自己家里似的。
他爸爸开一辆很大的拖车,就是那种用来拖别的卡车的大车,难怪克里斯心爱的玩具里有很多都是小汽车和卡车,还有一些是拖车。他给这些车设计了某种特定的轨道,沿途有直路,也有弯道,他还用零散的积木搭成了高速路、高架桥、交叉路口等。他最爱玩的、能玩上几小时的游戏之一,就是让他的汽车卡车们沿着这种道路开出各种复杂路线,同时想出不同的情节,比如时不时地会让它们遭遇警车。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会利用这些车辆,偶尔加上一两块积木,形成某种形状,看上去像是字母。有时他会示意给我看这些形状,告诉我或问我这是个什么字母。不过他并不经常这么干,他更感兴趣的是卡车及道路本身。
今天,他正趴在地板上玩着卡车,当我走过时,他给我看他的一块积木,那看上去是个字母J,另一块是个T,还有一块,加上点想像力则是I。他有好几块J,于是就用它们和别的积木组成“单词”,并问我它们是什么意思。我努力地识别它们并念出来,碰上有元音时便容易一些,没有的话就要费点劲,这种时候我便发出些嘶嘶的或是噼噼啪啪的怪音。
过了一小会儿,再次从他身边经过时,我指出一段像是个大大的U的道路,于是他再次开始组“单词”,并问我它们的意思。不少都是他想像出来的发不出音的“单词”。随后我把J放在大大的U的一边,又把T放在U的另一边,告诉他说这样一个真正的单词就出现了,JUT(突起)。他瞥了一眼,没有表现出什么兴趣。又过了一会儿,他发现了一块S形的积木,用它组了一阵子没有真正意义的“单词”后,我看到字母J、T、I、S与大U凑到了一起,我组成了JITSU和JUJITSU(柔道),他认出了这个单词,但没有要我再组出其他有实在意义的单词,我便也没有再做。
他继续玩了一会儿这个游戏,然后停下来,转向他发明出来的其他千奇百怪的玩法去了,玩得津津有味。不久之后,他妈妈和我的同事史蒂夫开始把很多包装好的书籍放上一辆手推车,准备送到邮局去,克里斯赶紧跑去帮忙。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挪动大型物体的活儿时,他总是想当个帮手。像很多小孩一样,他热衷于跟自己举不起来也抱不动的东西较劲,那让他觉得自己力气大、能干、有用,更像个大人。
经常是冷不丁地,克里斯又会玩起字母游戏来。除了知道了字母的名字和形状,他究竟从中学到了什么?字母有固定的形状,但并不是所有具有形状的都是字母;有些字母可以拼起来组合成单词,但并不是所有的组合都能变成能够发音的、有实际意义的单词;形状和物体有其本来的用途,又可能还有其他的非常不同的用途。所有这些都是那么有趣和让人兴奋,所有这些知识都来自于他自己随意弄出来的形状和数字。他真正地学会了,永远都忘不了。它们像他的胳膊和腿一样成为了他的一部分。他并不是为了讨好我,尽管他时不时地向我显示能认识这些东西也让他自己很开心。我怀着强烈而又克制的好奇心,在这个忙碌的办公室,在这个他能自由自在地探索和发现的地方,期待着他的下一次表演。
第一章 阅读与写字自己探索单词
《一起读吧》是伦纳德布卢姆菲尔德和克拉伦斯巴恩哈特合著的一本书,可以帮助很多孩子“自学”阅读。其实这不是作者的本意——他们本来是要父母用这本书教自己的孩子的。我认为这样的做法并无必要,甚至在很多时候有害处。学习阅读是很容易的,不用教,不用考试,只需在他们需要的时候提供帮助,大多数孩子都能自己做得更快、更好、更愉快。
但这本书和其他同类书一样,对孩子自学能有帮助。在60页没用的指导之后,这本书有价值的部分就出现了。在这页的上端是所有以-an结尾的单音节英语单词,比如,can、Dan、fan、man、Nan、pan、ran、tan、an、ban、van。接着是一些短句,其中用到了这些单词。再下来是以-at结尾的单词,像bat、cat、fat、hat、mat、Nat、pat、sat、at、tat、vat,连带的短句中包含了以-an和-at结尾的词。下一页是-ad结尾的词,接下来依次为-ap、 -ag、-am、-ab、-al,然后是-ig、-in、-id,等等。我们当然能自己找出这些词,但把它们用大号字码在纸上印出来,使用的时候更方便。每一页上的短句都用到了那一页上新出现的词,以及所有前面出现过的词。这些词语和短句组成的故事说不上多么有趣,但是,正如作者所述,这个阶段的孩子只要能搞明白这些词在讲什么就已经兴奋莫名了。随后,等到会使用的词语多起来,故事便开始变得好看了。当孩子们学到第100页(甚至在此之前),他们便对这个阅读游戏的规则了然于胸了,可以开始去探究真正的书、杂志、标识、麦片盒子等诸如此类的东西了。
《一起读吧》这样的书是最利于孩子浏览的。当我的外甥女大约4岁的时候,我给了我姐姐这本书,想着她或许能用它教女儿。但是,我的外甥女,还有后来她的小弟弟都受不了被教——他们硬是拒绝配合。后来,我姐姐把这本书放在了小女孩看得到的地方,并鼓励她把这本书当做是自己的。随后,一些书页上有了小小的污痕,我猜那些是她的小手印。她想必是花了好几个月工夫端详着这些页面,思索着,直到后来她弄明白了这本书,并继而去端详别的书去了。她这样自学阅读的时候我不在场,她的大部分工作都是独自进行的,常常是关了门,几乎不向别人问什么问题,没人知道她到底在做什么。
我猜想很多的小孩子都愿意浏览这样的书。它体积很大,像是大人看的正式的书,而不是那种“幼儿”图书。书里只有四页线描插图,其余全是文字。多数文字被印得大大的,小孩子很容易看清楚,还有很多的字虽小,但孩子仍然能够辨认出来。如果我有年纪小的孩子,我会愿意给他们这样的书,让他们自己决定是否读、怎么读。如果孩子要我大声朗读,我会的,或许还会边念边沿着那些字移动我的手指。但又一想,我怀疑这会不会被孩子们认为是我在教他们,并因此要我停下来。如果孩子们问这个字那个字怎么念,我会回答。除此以外,我会放手让他们自己与书籍为伴。
第一章 阅读与写字接触大量铅字
我们的专家们在教育阅读方面提出过许多愚蠢的主张,但最蠢的莫过于让孩子读大量内容空洞、充满插图的书,并问他们一大堆白痴级的问题。他们管这个叫做让孩子们“准备阅读”。
同样的现象发生在孩子学习说话的过程中。我们还是孩子时,所取得的最伟大的智力成就便是在大人觉得他们可以“教”我们说话之前,我们就已经学会了。孩子们通过听周围人的谈话来学习说话,而绝大多数成年人并不是为了要给孩子做示范才说话的,他们之间互相交谈是因为他们有话要说。婴儿用直觉获得的关于讲话的第一印象是,这是件“正经事”。大人们通过说话来让事情发生。他们说了,事情便真的发生了。幼儿思考着、感觉着,断定说话是个相当严肃的行为,很值得一试。
小的时候, 我也像很多孩子一样是自己教会自己阅读的。没有人教我,而且就我记忆所及,也没有谁经常帮助我,或是大声地给我念书。长大了一点以后,一个老奶奶来念书给我和我姐姐听,不过那时我们已经是熟练的读者了。她给我们念杜利特尔博士的书。她会坐在沙发上,我们一边一个地挨着她,那真是很温馨、快乐的场景,而且她念故事的时候是那么郑重其事,没有一丁点儿的装腔作势,没有丝毫的嗲声嗲气。
还有一个让我愿意读书的原因是,我小时候(很久很久以前)的儿童书籍几乎没什么插图。即使有少数的几幅也是气派庄严,很多都是安德鲁韦思的父亲——NC韦思画的。海盗、骑士、苏格兰高地的酋长——都是很棒的图画。但是因为每本书里的插图都不够多,你无法从画面上猜出故事里在讲什么,因此要想弄明白这些画面里的情节,就必须去阅读。于是我很快便学会了。
要使孩子们进入阅读的预备状态,就要让他们接触大量的“铅字”。不是图画,而是文字。他们需要让自己的目光沉浸在这些铅字里,就像是再幼小一点的时候,他们让自己的耳朵沉浸在大人的交谈之中一样。一些时候之后,当他们看了越来越多的字,这些看上去奇怪的形状、弯曲的线条逐渐地变得顺眼、清晰,看上去面熟了。这时的孩子还不认识这些字母与单词,但端详了一页关于印第安人的文字后,开始发觉这个字母出现在“这里”,那组字母出现在“那里”还有“那里”。我小时候就是这样。学会“认出”字母与单词之后,然后开始思忖这些东西的意思。没有前面的过程,这些是不会发生的。就好比我要学习一门外语,在我的耳朵变得敏锐到足以从别人的谈话中分辨出某个特定的词之前,光是告诉我它的意思是于事无补的。
从这些可以得出一个具体的建议。我建议所有希望孩子能更容易地“找到”阅读诀窍的人们,你们应当把大字号版的《纽约时报》作为让孩子们进入“预备阅读”阶段的读物之一。它的字体够大,孩子们易于辨认;它是成人世界的一部分,因此看上去更有吸引力;它是严肃的;它包含真正的信息;它可以挂在墙上,但又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不用担心被撕破或涂抹。
另外我还要建议,不管是在校内还是校外,不仅仅是在预备阅读的阶段,而且还要在其后的一段时间,应当在小孩子们的视野范围之内放置所有来自于成人世界的带文字的东西,诸如时刻表、地图、票据存根、信件副本、政治海报、账单、各种各样的办公表格、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合同副本、保修单,以及在银行之类的地方找得到的所有那些随手丢掉的小纸片——一句话,就是许许多多来自于神秘而又有趣的成人世界的东西。哦,最重要的,就是旧电话簿,尤其是电话簿的分类广告手册。说到社会研究,翻看一下黄页便知道社会中的人们都在做什么以及将要做什么,这比任何一本教科书都来得更有效。
第一章 阅读与写字发明轮子
格伦达白塞克斯所著的《工作中的人们》(Gnys at wrk1)是一本读起来让人很愉快并能受到启迪的书。它详细记录了作者的儿子保罗的有趣故事。保罗像西摩帕佩特在《意识风暴》中提到的那样,即自己独立学习。保罗给自己创建了书面英语的范文,当然起初是很粗糙幼稚的,但他持续不断地修改,直到它们最终符合了社会通行的书面英语的规范。《工作中的人们》同时也是一本极好的范例,它显示了富有同情心并对孩子充满信任的老师对于学生的帮助,这种帮助并不在于替孩子决定学什么,而是鼓励和帮助他们去继续他们正在进行的学习。《意识风暴》给那些试图应对学校制度的父母以及那些试图改变学校制度的老师和其他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
保罗白塞克斯从5岁开始写字,第一个字条是写给他妈妈的控诉信。当时他妈妈正忙着和朋友们聊天,没注意到孩子想跟她说话。保罗试了几次,都不能把妈妈的注意力转移过来,便走开了,很快带着一张字条回来,上面写着:RUDF。幸运的是,他有个聪明的妈妈,她破解了密码,知道保罗的意思是:“Are you deaf ?” (你聋了吗?)领会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妈妈迅速给予了孩子所需要的关注。
当这个孩子开始学习书面英语时,妈妈从始至终地观察着他的学习方式。在书的序言里,白塞克斯夫人写到:当我从儿子的婴儿期开始记录他的成长情况时,并没意识到我是在搜集“研究数据”。我只不过是个有记录癖好的母亲……当保罗开始学拼写时,我对这一过程惊奇不已,而且被深深地吸引住了。直到后来我听说了查尔斯里德关于儿童自己发明拼写方法的研究,并为他的工作成果所激励时,我这才想到我的记录也可以成为“研究数据”……
我希望这个研究结果有助于鼓励我们去关注处于学习行动中的每一个个体的特殊性,这种结果不会笼统地适用于所有孩子。而且我的确把学习称为“行动”,就像戏剧与运动一样……
……如果我不是一个母亲,一个像这样的具体而漫长的个案研究可能是无法操作的。
在序言里,白塞克斯夫人描述了保罗是怎样对待她的研究的:
起初,保罗没有察觉,也不知道我的录音机和笔记本的作用。当他开始明白一点儿的时候,大约是6岁的样子,他很得意于我对他的兴趣和关注。7岁时,他已经开始观察他自己的进步了。当我把保罗早期写的东西在桌子上摊开时,他喜欢和我一起观看并试图读出来……保罗观察到我把他问的一个关于拼写的问题记录了下来,我问他觉得我这样记录怎么样。“等我长大了我还能看到我小时候问过的问题呢。”他这样说。
8岁起,他的自我意识已经发展到要抗拒这种明显的观察与记录,于是我便停止了……他仍然把他的书写作业拿来给我看,和我一起分享它们的重大意义。9岁的时候,他开始参与研究,琢磨起来自己为什么曾经写出那样的东西,或是会那样去阅读一本书……
这项研究成为了我们之间的一个特殊纽带,一种让我们分享彼此的工作成果的乐趣,一个可以让我们共同去欣赏保罗的幼年生活及其成长过程的机会。 我逐渐学会欣赏儿子身上的某些特质,如果不是借着这个研究,我或许没有机会发现。
在我和比尔赫尔一起教五年级的日子里,我开始细心留意孩子们在课堂上的言谈举止,并用他们不容易看清楚的很细小的字体记录下来。他们知道我在写关于他们的事情,起初曾带点怀疑地问道:“你在写什么?”但慢慢地,他们开始懂得我并没有把他们当成怪异的实验室动物,而是喜爱和尊重他们,并在努力地通过他们的眼睛来观察学校这个小世界,于是,他们对我的记录感觉自在些了,如果能知道我究竟想要从他们的学习中了解什么,可能就更好了。换句话说,我本应把他们变为我的研究的自觉参与者。
很多孩子,究竟有多少我也不清楚,似乎是从写字开始学习阅读的。《工作中的人们》绝非我读过的第一部关于孩子们用自己发明的拼写法来写字的著作。多年以前,我看过卡罗尔乔姆斯基写的同样主题的文章,她在这个领域作了很多有意思的研究。她的文章中有一处至今令我记忆犹新。她说,不少孩子拼写以字母tr开始的单词时,如tree、train,等等,都会把t写成ch或h。一开始这让我困惑不解,但如今我学着去发现让孩子们犯“错误”的原因。我试探着念tree, train等词,仔细听自己的发音,结果惊奇地发现,那听上去的确非常像是chree和chrain。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格伦达白塞克斯还是其他许多用自创拼写法写字的孩子的父母,他们都没有教孩子“发音学”或教他们学写字,甚至并没有格外鼓励他们写字,可能顶多是自己写字的时候,孩子在旁边看着。孩子们只是曾被告知字母的名字,之后这些孩子便自己弄明白什么样的辅音发什么声音。像保罗白塞克斯一样,孩子们起初把元音都漏掉了,这种自创的拼写方式非常像日后许多成年人花钱费力学习的“速记法”。
正如白塞克斯夫人在一个又一个例子中所清楚表明的,保罗并没有“学写字”,即学并运用那些被学校称为拼写技巧的东西。从一开始,他写字是因为他有事情要对自己或是别人表达。
和他的父母一样,写字(以及阅读和谈话)对保罗来说,具有个人的和文化层面的意义。我们人类是要让自己的行为富有意义的动物。而语言,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是创造和分享意义的重要手段。
在白塞克斯夫人对保罗所做的研究中,她问了他许多学习上的问题,做了许多类似测试那样的考查。但这些考查的目的,不同于大多数学校考试的目的是发现他“不知道”,也不是证明他没学会他本应该掌握的东西。白塞克斯夫人知道保罗正在学习。她想知道的是,保罗是怎么学的。保罗也知道她的目的。她对保罗的学习方式非常感兴趣,就像是一个科学家(她的确是)对另一个科学家(保罗也的确是)所进行的研究感兴趣那样。这里一个很重要的意义是,他们是平等的。她或许懂得更多的英语,但他比她更了解他自己懂得多少英语,也更清楚他将怎么继续学习更多的英语,他的这些知识对于他妈妈来说,比起他妈妈的知识之于他,起码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在给自己设置学习任务的时候,保罗能把任务的难度保持在具有挑战性的水平上。他并不满足于重复自己的成绩,而是自发地进入下一个更难的阶段……像许多孩子主动会做的那样,他为自己设定了一个在难度上循序渐进的计划。
所有的孩子在长大到进入学校之前都会这样做。非常常见的情形是,孩子们会把学校的功课要求视为威胁,因为一旦无法完成学校的课业要求,孩子们就很有可能产生深深的羞耻感,甚至有被体罚的危险。这种威胁感让孩子们从天生的挑战自我的习惯中脱离出来,甚至在学校以外也变得一蹶不振。“自创拼写的孩子们之所以能这么做,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能搞明白许多东西。这可能也是很多孩子在接受正规教育之前就自己学会了阅读的原因”。
这就是我不接受那些“教孩子这个”和“教孩子那个”的书的原因。它们很有可能会摧毁孩子们自主学习的信心,并让他们相信他们只有通过别人才能够学习。
正如肯尼斯古德曼、查尔斯里德和皮亚杰所持的观点,孩子们的错误并非偶然,而是他们所具有的知识体系的体现。如果老师能够把这些错误看做是自己传授知识的方法或是方式上的失误,而不是孩子应该被谴责并根除的过错,学生们倒有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个更有建设性的观点。
以上是西摩帕佩特在《意识风暴》中的观点。孩子们在操作电脑时,如果机器出了“错误”,也就是说,电脑没有按指令给出想要的结果,那些从学校回来的孩子就会说:“全搞错了。”而且他们会从头开始再来一遍。帕佩特会教给孩子,并不是“全”错了,只不过是一个特定的步骤出了问题。在电脑术语中,是程序中出现了“臭虫”,他们的任务只是要“挑出臭虫”,找到出错的那一步并纠正它。
我在教那个五年级班的时候,很多学生填表格常常会把她们的性别填成“grils”(烤肉)。我总是被这个错误逗得笑起来,觉得这不过是她们粗心造成的。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孩子们管她们自己叫“烤肉”,是理性思考的结果,是绝对按照老师教的方法做的。老师要她们按照单词的发音边念边拼写。她们学到了字母gr在一起时发“gurr”的音,于是她们写下了gr。接下来要对付的是发“ul”,她们学到应该把l放在结尾,又知道词里有个i, 于是当然就只能拼成gril。无数的大人都毫不犹豫地指出gril是错的,我也没有例外。但这没有用,下一次她们想要写girl(女孩)的时候,还是会继续按照老师教的发音规律拼成gril。如果我那时懂这个道理,就应该说:“你们的大方向是对的,只是在这种情况下,英语用字母g-i-r来发出“gurr”的发音。”学生们便会说:“哦,知道了。”而且从此不会再错。
第一章 阅读与写字最伟大的知识技能是“猜”
孩子们在津津有味地阅读的时候很少会停下来问单词的意思。他们想一鼓作气地读故事。如果这个单词很重要,他们往往能猜出来它是什么意思。“他从quiver里抽出箭。”很简单,这个quiver(箭囊)是一种存放箭的东西。他们能联系上下文,猜出更复杂些的单词。
人们从书本的故事中而不是字典里学到优秀的阅读技巧并掌握大量的词汇。我小时候的阅读能力相对于我的年龄是超前的,但我从来不查字典,我甚至都没有字典。我这一辈子查过的单词相信不超过50个。大多数熟练的阅读者也是如此。
人们大多不知道字典是怎么编纂出来的。每一本新字典都是从零开始。编字典的出版公司聘请成百上千个编辑,发给每个人一个词条单。编辑的工作是搜集尽可能多的包含这个词的例句。他们在小说、杂志、报纸等里面搜索这个词,每找到一个,就把这个例句剪贴或抄写下来,做成一个剪报夹。然后从这些剪报夹的例句中来决定在什么样的“语境”中,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之后据此给出单词的定义。一本字典,换句话说,就是人们使用这些词汇时所赋予它们的各种意思的集合体。
如果我碰到一个生词,无法根据其上下文猜出它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什么也没有学到。我会像字典编辑那样,得到了这个词的一个例句。下次再遇到这个词,我就又有了一个例句,如此持续。当我第10或第20次碰到这个词的时候,几乎就可以非常确切地知道它的意思了。
对于学习阅读的孩子(还有成年人)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他们必须理解读到的所有内容。没人能如此。事实上,我们理解一篇东西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已有的经验。重要的是孩子们要能享受到阅读的乐趣,从而想继续读下去。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应当越来越善于根据上下文的“语境”猜出单词的意思,这是成为一个阅读高手的最高技巧。告诉孩子单词的意思,或让他们查字典,这种做法的缺陷在于让孩子们失去了自己去猜的机会。通过推理而弄清楚自己不知道或不确定的东西是一项最伟大的知识技能。
[ 本帖最后由 lincoin00 于 2010-10-2 00:1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