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女儿(五年级)回家说班上一位同学因为没有好好复习,所以昨天做的文学常识练习卷错误百出,班主任老师(语文老师)在班级里读他写的答案。因为涉及历史人物,所以显得非常搞笑。
今天早上告诉同事他写的一些好笑的片断,他们却认为,这是老师在侮辱这个同学。(老师点名是这个同学写的,但是仅仅读了他写的答案,并没有任何粗话辱骂和人身攻击)。
因此我和同事发生了一场辩论:老师的做法究竟适当不适当?
我认为:虽有不妥之处,但属于适当批评。学生也应该有这样的承受力,如果连这点都受不了,则无法成年了。这是必须要的心理锻炼,认识到自己是没有好好复习才闹的笑话.
同事认为:非常不适当的批评方式,当众嘲笑小孩,是另一种形式的侮辱,比粗话严重。小孩会有心理阴影的。批评应该私下解决。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