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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双鱼阳 于 2010-7-28 12:28 发表
同意旺爸的观点。在不触犯法律、不伤害第三人的前提下,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尊重个人隐私,重视个体权利,这是社会的进步。这里犯重婚罪、伤害老婆的的显然是男人,为什么总是批判小三?
没有批判的意思,只是想知道大家是怎么看这件事情, 她算是成功吗? 她的手段是否可取?
我想知道大家的想法, 我也需要一个答案,因为我有孩子要去教育,如果我自己对这样的事情都没有判断的标准,那我有什么资格去教育孩子呢?
不知道可否借用老大的鱼之乐的说法, 你不是孩子,你怎么知道孩子的快乐? 我希望哪天孩子做了什么事情,我能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告诉他: 这是错的,同时,我希望自己能够根据当妈的经验和智慧告诉他: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