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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谢百三:为避物业税百万人会离婚

国家真不要脸,永远想着LBX的钱,从来不为LBX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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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1#jeanhuangxj 的帖子

顶.这个才是大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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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10-5-13 10:36 发表 \"\"
法不朔既往,这是基本原则。

我不反对对法律颁布后新购房产征税,但是哪有以前鼓励人家买房,现在恶意限制的道理呢?

1997——2002好像,记忆中,上海鼓励买房,买房可以退税。
2003-9-17晨报讯 昨天,福布斯全球总裁会议以一场上海市市长韩正同福布斯集团总裁史蒂夫·福布斯的精彩对话拉开帷幕。在对话中,韩正市长向与会嘉宾表示:“投资上海房产绝对是高回报。”   在昨天下午的采访中,记者曾就“上海房地产市场是否过热”询问福布斯,当时福布斯并没有正面回答。晚上,福布斯将这个自己同样感兴趣的问题交给了韩正市长。韩正用一种欢迎的姿态来回答福布斯:在座各位听我一句劝告,如果你们在上海没有房产,可以到这里来投资,投资房产绝对是高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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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8#辛癸妈妈 的帖子

如果按照人均面积来征税的话,假离婚好像也没用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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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1#jeanhuangxj 的帖子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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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6#小女wendy 的帖子

貌似是这样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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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5#ljj 的帖子

真后悔没有跟进领导旨意,有没有高人再探探韩ld的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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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篱笆往上看到的,看来想假离婚也不行。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当事人的贷款记录,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此“假离婚”并不能规避二套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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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想好了,如果二套房征税就离婚,如果是三套房开征就没我的事,反正不能便宜了ZF,我的血汗钱凭什么给他们,真是逼良为娼,这个ZF已经完全lan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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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房产税

针对上海市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传闻,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17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按照现行的规定,税收立法权在中央,也就是说中央来定,地方去执行,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

  针对有媒体报道称,“根据现有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是经营性物业,上海的方案将把多套住宅解释为经营行为。”牛新文批驳称:“解释权也不归地方,对现有税种征收范围的重新解释,是中央的权力。”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如果要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就涉及到修改《暂行条例》,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的。”

  张斌认为,上海要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需要做很多基础性的工作。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无法判断上海的准备是否充分。张斌称,“上海市首先要掌握所有住宅的房主信息,其次还需要确定住宅估值的标准,如何进行测算,以及基本的征税范围,征税的标准、税率以及抵扣标准等。只有等这些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形成了具体的征收方案,上海市也才只是能够向中央政府提出建议,最后由中央政府决定是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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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表述才符合法律程序,以前那些消息不知道是媒体无知还是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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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心欣 于 2010-5-11 20:18 发表 \"\"
物业税也叫了n年了吧,应该没那么容易出台,制定政策的人难道只有一套房子,为什么他们要把自己套牢?
对呀!制定政策的人他自己的房子不知道有几套呢!我们急啥?

[ 本帖最后由 节节高妈妈 于 2010-5-18 22: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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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xplanner 于 2010-5-18 15:22 发表 \"\"
已经想好了,如果二套房征税就离婚,如果是三套房开征就没我的事,反正不能便宜了ZF,我的血汗钱凭什么给他们,真是逼良为娼,这个ZF已经完全lan掉了。
现在的ZF是“笑贫不笑娼”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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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产税纯属于“政府失误民众买单”!!
之所以要征收房地产税,按照媒体的说法是旨在调控房价。调控房价没有错,现在的房价的确太高了,但问题是非要采用加税的方式吗?加税真的能达到调控的目的吗?众所周知,合理的税收,既能促进国家建设,又能调节贫富差距,每个公民都有交税的义务。但毕竟不管什么税,最后总是由民众来买单的,具体到房产税上,卖方一定会把所有的税负转嫁到买房者头上,而买房者只能承受,因为这是一个供需失衡的卖方市场,房子少而需求大,买房者无可选择。这有例可循,像之前对房产买卖征收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等,推出时也是声称以抑制炒房为目的,结果呢?所有税负由下家承担,不但没有压制炒房,反而助推了房价,唯一得到好处的自然只有政府财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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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解决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才是根本办法,采用不予贷款、限购、加税等行政手段强行扭曲了市场的供求关系,没有解决高房价的根本矛盾,只是扬汤止沸而非釜底抽薪,违反了市场经济规律,早晚会受到市场先生的惩罚。经济政策是什么?是用来规范市场正常运行的各种制度和措施,政府既然是规则的制定者,那就应该是市场的裁判者而不是参与者。很不幸,在房地产市场,我们国家的政府既是裁判者又是参与者,房地产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支柱,政府深陷其中,热衷于建设商品房而忽视保障民生住房,幻想大量建商品房就能解决民生的住房问题。但是市场就是市场,市场讲的是市场经济规律,是不会考虑民生的,商品房的投资属性注定了其不可能用来解决民生问题,政府钱是赚到了,保障民生住房的目的却没有达到。所以,房价飙高实际是政府的政策造成的失误,现在不得已动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现在更欲动用房产税逼迫多套房产持有者抛售房产而达到调控目的。

    其实很多认为征收房产税能达到降房价的无知者不知道的是,征房产税的深层目的其实并不是抑制房价,抑制房价只是其冠冕堂皇的理由。因为决策者知道,在政策如此重拳出击下,房价一定会下降,房市交易一定会受强烈抑制,新政出台以来大半个月的市场状况也证明了这一点。那么,一旦打压到一定时候土地卖不出了、房子税费收不上了,那政府的财政收入怎么办?如果为此取消打压政策、重新出台所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优惠政策的话,房价调控就会前功尽弃,政府公信力也会受到打击。唯一的办法就是开辟新税源,不仅对房产交易阶段征收税费,还要在房产持有阶段征收税费,从而保持从房地产市场中源源不断吸金的状态,而且在房产持有阶段的税费更稳定更有保障,这样既能保障财政收入,又能对房市保持高压态势,可谓一举两得。这才是房产税跃跃欲试的深层原因,而且,政府原本是要征物业税来达到这一目的,但一来物业税征收名不正言不顺,二来存在立法审批等多重关卡,搞了这么多年征收还遥遥无期,遂出台个已有税种“房产税”以代之,既可以避免冗长的立法论证批准过程,又能达到征收物业税一样的效果,只要有多套房就算是经营用房,其急吼吼收钱的心态暴露无遗!
    所以,那些希冀房产税出台来降房价的买房者别高兴地太早了,别以为房价降了,你就占便宜了,该付的钱你一分都不会少付,反而可能为此支付更多!高房价是政府错误的政策造就的,现在反而需要民众交更多的税来打压下去,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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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7#wellymama 的帖子

说的好。很多砖家可以洗洗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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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7#wellymama 的帖子

非常正确。大家可以再看看郎咸平关于房产新政的视频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Y4Mzg0OTk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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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0#sabrina_2006 的帖子

去看过了 后悔我们投胎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一句话 税收高,贪官多.保障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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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办法啦?官不为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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