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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牵手 于 2010-1-18 07:21 发表
所有的事情应该在合同签订时已经决定了,后续一切按合同履行了。过户时只是办手续而已,同时过户成功,也让下家吃了定心丸:房产无抵押等情况,中心收了房产证,等于房子已是你的,只不过未拿到产证而已。一般情况都 ...
谢谢。收件收据给了置业担保公司,就是提供纯公积金贷款的地方。
中介抄走了收件收据上的号。不知道有没有影响?
今天过户时,和中介发生了不愉快:有两千块的中介尾款我要求留到交房时再支付,中介不同意要求即行支付,我坚持交房时付,并愿意在合同上写明尚欠中介两千元中介费,交房时付。
不知道他抄走了我的收件收据号会不会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