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楼奶泡
(......)
发表于 2009-7-21 12:26
只看此人
刚和邻居打好官司,也是让他拆装在公用部位的管子,为这事搞了一年.先调解,一般都没用,但必须走程序,碰到无赖,不到法院不会有结果.这不用请律师,到法院咨询,回来写状纸,这些都适用民法通则83条相邻关系原则,再翻翻物业管理条例,看有什么可加的,必须强调对方行为对自己有妨碍(通风,采光,通行,用水),或者自家的地方他装了自己就不能装了.送状纸后,法院一般这种是情先不立案,还要让退休法官司法调解,基本没用,因为无赖们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另外,状纸尽量把能写的理由及适用法律条款都写上去!给楼主加油,我知道有人将空调装在邻居窗下,很快法院就判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