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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unning 于 2009-5-29 15:47 发表
没多久,换个活法有说法了——首先托人把女友搞到银行工作,这样女友工作收入都先稳定了,两人也就打算结婚。只是进银行工作得花五万块打点,女友她妈说了这钱她来,大不了当陪嫁。可小儿子说人家把女儿毫无怨言地给 ...
小儿子公司没了,打起了工,据说做销售吧.期间带了一个女孩回来一趟.二老认为儿子倒霉的时候小姑娘能跟着儿子吃苦,相当不容易,所以见面礼拿得比较重.三个月后,小儿子打电话说女朋友家外婆病重,因为外婆遗嘱把房产留给女朋友,舅舅们都不问不管外婆,小儿子自己把老人送进医院,现急需交医院一万元,还不知要花多少钱呢.打电话的时候,女朋友还在一旁哭泣着.二老一听,孝顺啊,得支持.赶紧凑钱给他们汇去.
过了一阵,小儿子打电话说外婆去了,女朋友悲伤极了,自己没用,连买墓的钱都拿不出.好在外婆的房产归女友了,只是外婆落葬的事不能拖呵.二老又赶紧凑钱给他们汇去.
这两段好象矛盾哦!
女友她妈不是有钱给女儿买房子吗? 怎么没前给自己的老妈看病, 买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