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精锐名师
(......)
发表于 2009-4-24 14:11
只看此人
平行志愿的基本概念
志愿设置
在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高职(专科)均设置了“平行志愿”,即第一批、第二批中分别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在第三批次中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平行志愿院校,不再设二、三、四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愿否接受该校未填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投档
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
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综合;
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再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综合。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各批资格线上的志愿(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按考生高考成绩(含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从高到低、逐分逐个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4个院校志愿顺序(本科一、二批)或高职(专科)批次的8个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退档
考生材料投档到招生院校后,招生院校将按照事先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进行录取。考生因所填报专业志愿已录满,不愿意服从该院校其他专业志愿调剂;填报专业受到招生院校招收科目、身体条件等限制;因录取额满、总分低等多种因素会出现被退档的现象。退档的考生,将进入“征求志愿”填报后再投档。
征求志愿
每批次控制线上,考生所填一志愿未被录取,可以有征求志愿的机会。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一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设立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均为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第一批设有3个平行的征求院校志愿,第二批设有6个平行的征求院校志愿,第三批平行的征求院校志愿数量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