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生的15万费用是直接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的,07年是没有做开办费的,但08年审计说在没销售开票前的费用不可以入当期损益,必须调整出来,所以08年审计后我就按审计报告的内容做了调整,即
借: 开办费
贷: 未分配利润
但09年现在有开始审计了,他们看了我的调整后又说这么调不对,所以我想先问问同仁究竟该如何调.当然,审计师说让我啥时去她那时再帮我一起处理调整的事宜.我是觉得有点不明白,故想先问问大家.
按您的说法,是否不需要入帐调整?那未分配利润数是否该动呢?因为他们不是说这15万不能一次性入当期损益,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