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vet
(吾弗愚人,尔莫欺俺)
发表于 2009-1-10 17:40
只看此人
一年竟然有376.5天,你信吗?
银行这个铁公鸡,想尽办法搜刮你近日收到下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通知单,本人还款日为每月20日,到12月20日剩余贷款本金179411.81元,等本还款方式,已还21期,剩余183期。因为有12月31日之前的老利息及1月1日以后的新利息,本人计算出的利息数因为=179411.81*0.00435*11/31+179411.81*0.003225*20/31=650.22元,但但账单上告知还款利息678.63元(此金额已确认),不知问题出在哪里?
带着这一问题与贷款银行(中行浦东分行云山路支行)联系,银行说关于公积金问题要与公积金中心联系,但公积金中心对外的电话(53828766)永远无人工接听!再找到公积金网站,网站无法回答,让我联系上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又说他们管不了此事,让我还是找银行,嘿!兜了一大圈又回来了。这事还真有猫腻?竟然没人敢直面回答,我想:里面肯定有问题!
经过对已有账单仔细推敲,推算出银行的利息算法=179411.81*0.00435*15.5/31+179411.81*0.003225*15.5/31=679.52元(和678.63元较接近),但是这样一来,新老利息计息期各占一半。也就是说,从2008年12月20——12月31日银行算作15.5天。
翻箱倒柜找出2008年1月利率调整时的还款通知单,根据本人计算出的利息数=191176.49*0.003825*11/31+191176.49*0.00435*20/31=796.01元,但账单上告知还款利息819.19元(已支付)。同理推算出银行的算法:191176.49*0.003825*4/31+191176.49*0.00435*27/31=818.67元(和819.19元较接近),但是这样一来,老利息计息期仅为4天,新利息计息期则为27天。银行将2007年12月20日——12月31日算作4天,而将2008年1月1日——1月19日算作27天。
还好全年其它月份银行无法使诈。但15.5天加上27天就是42.5天,整整多出11.5天,365天加上11.5天就是376.5天!
2008年是近年来利率最高的一年,“房奴”们已不堪仍受其苦,而银行还暗中使坏,偷偷将计息期算作376.5天,天理何在!象我这样的“房奴”全国何止千千万,每个人头上“抠”一点,那还了得!!!
一“房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