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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公司新员工进公司半个月告知已经怀孕,如何处理?

公司新员工进公司半个月告知已经怀孕,如何处理?

公司新员工进公司半个月,尚在试用期内,告知已经怀孕,应该如何处理?
怀疑公司面试时,故意隐瞒已经怀孕的事实,是特意进公司来生小孩的,请问做HR的同行,这种情况是不是公司是动不了她了?

[ 本帖最后由 乐天 于 2008-5-23 12: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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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的时候没体检吗?我不是HR,只是随便一问,因为我进公司是是有尿检的,不知道有么有查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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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乐天 的帖子

你们没有入职体检的吗?既成事实了就没办法了,不过现在小姑娘也辣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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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多人找地方生孩子
没办法,如果能力人品都不错(汗,如果是故意的,很难说人品多好!)
就留下吧
不提倡公司侵犯个人利益,但个人侵犯公司利益也挺让人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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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问: 各公司对孕期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这里有人联系两周每周三次产前检查. 是否有医嘱就可以了? 每次都用一天时间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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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即成事实,只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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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那员工是故意的,因为我自己的经历告诉你们楼上,我在2006年7月换工作的时候也按新公司的要求体检了,我记得是8月2号体检的还照了X光的胸片,体检合格后我就延迟上班时间(因为我是外地人,回家看妈妈一趟),后来上班报道之前,大概是8月22日(按理YJ是在8月10日),要上班报道,上班的前一天我却发现有宝宝了,我那时还照了X光,把我吓死了(在外高桥那体检中心照的),还好后来没有什么后遗证,感谢老天!后来我觉得试用期压力大就没有去新公司上班,如果去了就变成你们说的情形了,所以我个人觉得怎么是人品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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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故意的,说人品有问题,没错呀
如果不是故意的,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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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ffbuka 于 2008-5-23 16:36 发表
如果故意的,说人品有问题,没错呀
如果不是故意的,另说
如果故意的真的是人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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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认为怀孕影响工作,作为录用条件之一,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反之则不行.

有一点提示:劳动合同法关于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并不包括试用期的员工。

我没有操作过.另外具体的录用条件是否有纸质文件说明?

说实话这种事情,要不双方都退一步,要是闹到仲裁,也很难裁定.这本身是一个漏洞.

[ 本帖最后由 echoshu 于 2008-5-23 15: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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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差点也遇到这种情况,幸亏还没和她签合同,是通知她上班后约她来签合同时发现的有点吞吞吐吐的,后来她自己也觉得不太好意思,就不来上班了,这种情况真的是漏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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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echoshu 的帖子

我的看法是即便在试用期,也不能解除三期女员工。公司能够解除的状况,一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不胜任工作,三是严重违纪。

但“怀孕影响工作”作为录用条件之一,如何合理合法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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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换位思考大家都不容易,还是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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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也是合同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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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怀孕后想得到一份工作保障就是人品有问题呢,或许她有可能是故意隐瞒,但是我觉得社会风气逼的她为了生存不得不这样,本来如果用人单位一视同仁人家也不会隐瞒了,再说怀孕上班也很辛苦,要是家庭条件好的话也不会这样在外急于找工作了。我觉得这个和人品搭不上关系。想想公司拒绝一位适合这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就是因为这个人怀孕了,对那位怀孕后想找工作的妇女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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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xielyhoo 的帖子

话是这么说,道理也对。可是将心比心,一般来说办公室对怀孕的同时比较照顾,分配的工作一定相对较少,多出来的工作是由别的同事帮忙做的。别的同事并不会因为这样(增加工作)而多拿钱,如果是大家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那么一年的时间),有一定的感情,一般没有太大问题。可是如果一进公司就这样,作为team 里的一分子心里一定会不舒服。而且现在招聘岗位一定是有很多工作要做的,一来就怀孕总归感觉对公司或对别人没有责任心。上升到人品可能有点过,但是总归给别人印象不好。或者说对自己的人生没有职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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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issy妈妈 于 2008-5-23 17:13 发表
话是这么说,道理也对。可是将心比心,一般来说办公室对怀孕的同时比较照顾,分配的工作一定相对较少,多出来的工作是由别的同事帮忙做的。别的同事并不会因为这样(增加工作)而多拿钱,如果是大家已经工作了一段时 ...
同意!
大道理谁都会说,但毕竟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换位思考,公司也有苦衷的,只能相互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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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生育保险是如何享受的呢?
产假期间似乎是由社保支付其工资的吧?
如果是上海户口,是否即可享受,而不管有没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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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格格妈 于 2008-5-23 17:31 发表
现在的生育保险是如何享受的呢?
产假期间似乎是由社保支付其工资的吧?
如果是上海户口,是否即可享受,而不管有没有工作?
理论上公司不必额外再付工资了,由社保按其交纳的基数标准支付
但实际上很多公司还是支付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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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6#意见.
公司招人,就是有1个人的工作缺口.
招个孕妇,很难加到真正的工作量, 那让公司再补一个人吗?

这半个人的工作量到了孕后期也不见了,怀孕后的检查、休息、产假、哺乳。。。。。。
如果长期在公司工作,理应享受这个福利;
但为了找个地方等生小孩,并隐瞒事实参加面试,人品

现在怕招到孕妇这个现象,也是个别孕妇造成的。
怀孕了,上班就混日子,把事情推给同事,工作时间开怀大吃补充营养,借着产检的名义去逛街。。。。。。
都在骂公司黑,有没有想过某些孕妇的行为在为其他已婚未孕的女性制造就业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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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和对方谈,问问她什么感受,最好自己不好意思走人。
但是如果她能100%完成预期的岗位要求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还有如果对方存心不走人,直接调整工资,安排到其他岗位。
那个孕妇也要考虑一下,不开心的环境是否对宝宝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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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她自己清楚,不能拿自己和已经在公司作了还好几年的其他孕妇比,毕竟老员工已经做出过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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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讨厌这种没有人品的,我们公司发饭卡,试用期的人要走,说饭卡里还有钱,我二话没有,马上垫钱给他,结果到楼下食堂去消卡时,被告知“卡已经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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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会是故意的,否则怎么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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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人故意的,我们公司有一个人在面试时说自己是丁克,可是进公司刚半个月就请假说要保胎。真是气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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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沟通咯

[ 本帖最后由 atuma 于 2008-5-24 14: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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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就要看人事人员站在何种角度了,如果你站在孕妇员工角度考虑,而且你本身就是慈悲心肠,那就让她去吧,但本职工作要做好的;如果连本职也做不好,在试用期随便找个理由应该不难吧?
如果站在公司或者站在比较严格的老板的角度考虑,那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找个理由请她离开,在试用期一点也不难吧。

这样找地方生孩子的人也蛮多的,我在第一家公司时,就碰到过一个人就是这样,因为当时公司没有体检制度,其实她进公司时就刚怀上了,然后人事不好意思说她,老板也不管这事,这位孕妇同事就每天非常休闲的渡过了孕产期,而且基本上没什么事情,就是帮部门领导转转电话,一直这样直到产假四个月结束就辞职了。纯粹是来找地方生孩子的。后来公司就采取了入职体检的制度了。

别砸我啊 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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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可心妈咪 的帖子

公司提这样的问题是不道德的。这里有社会责任。还好有法律来管。不怕告就开除孕妇吧。这种做法的公司很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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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eb_master 于 2008-5-24 18:59 发表
公司提这样的问题是不道德的。这里有社会责任。还好有法律来管。不怕告就开除孕妇吧。这种做法的公司很垃圾。
公司是怕告的,但是吃一堑,长一智,公司以后会有对策的。
所以社会工作环境对未生育女人是越来越难啦,这是谁造成的?
而且找工作生孩子的人,休完产假基本是要辞职走人的。这种人是道德的吗?
一般在这个公司干了几年的怀孕女人,大家都会照顾她的、关心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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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一进公司没几天就怀孕实在是太不像话了,毕竟是自己找工作,老板要付钱给你的,不是员工养公司养老板。做人总要有这点知趣吧!
建议想避免此类事件的公司与新女员工内部商定多少时间之内不允许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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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让该员工提供医院证明,看她的怀孕时间是否是在面试前,还是面试后,如果是面试前,就基本说明她是有意的。如果是面试后,入职前,则要看公司的体检制度是否有漏洞,如果是入职后,只能以不附和录用条件与其协商解决,但有难度。
遇到这种情况,真的很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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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只能导致以后公司在招聘时优先考虑已婚已育。人人心里一个明镜,谁是谁非都有明辨。做人不能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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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eb_master 于 2008-5-24 20:29 发表
公司提这样的问题是不道德的。这里有社会责任。还好有法律来管。不怕告就开除孕妇吧。这种做法的公司很垃圾。
这样就认为公司很垃圾?试想你如果是这位的同事,老板要把这位同事的工作分一半给你你是心甘情愿的去做,还是会向老板提出多要工资?公司为什么要招人?因为公司缺人,人来了没有为公司做一点贡献,就马上要公司的福利把属于别人的福利占为已有,如果她不是故意那为什么自己不走人?为此我想不是人品有问题是什么?

[ 本帖最后由 澄汁妈妈 于 2008-5-25 21: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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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可心妈咪 于 2008-5-25 17:35 发表
总之,一进公司没几天就怀孕实在是太不像话了,毕竟是自己找工作,老板要付钱给你的,不是员工养公司养老板。做人总要有这点知趣吧!
建议想避免此类事件的公司与新女员工内部商定多少时间之内不允许怀孕。
“内部商定”即使黑纸白纸写下 也是违反劳动法的,她照样可以告赢公司,
千万不要去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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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oneydong 于 2008-5-25 17:38 发表
应该是让该员工提供医院证明,看她的怀孕时间是否是在面试前,还是面试后,如果是面试前,就基本说明她是有意的。如果是面试后,入职前,则要看公司的体检制度是否有漏洞,如果是入职后,只能以不附和录用条件与其协 ...
她的怀孕时间即使是在面试前,只要公司已经与她签下合同,公司也是不能辞了她的,
她是受劳动法保护的。
何况有哪家公司在招聘的时候需要应试人员出示未孕医院证明的呢?这个好象也是违反什么法的吧?

[ 本帖最后由 JJMM0219 于 2008-5-25 22: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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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美国,即使在大公司,怀孕享受假期也要在公司工作一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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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试看是否可以这样?

她现在应该还在试用期.

在试用期进行到1/3的时候,可以对她进行一次试用期考评,主管可以对她试用期的表现作出如实的评价,比如积极性,主动性等等方面,让员工签字认可.因为公司安排给她的工作是有一定的工作量,可能需要她作出一定的牺牲,比如适时加班,比如外出公干.如果她都能圆满完成,就说明她还是想做好的.这样的考核在她试用期结束之前,有3次.

个人认为,如果她真的想好好做,她完全可以通过这3次考核的,如果她担心腹中的宝宝(这也是情理之中),工作不够积极,那么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在对她进行考核时,要注意了解她的真实想法.每次考核,都需要员工签字认可.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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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碰到了真还找不到合适的方式,好像对企业而言,根本没办法,即使现在是试用期。就看个人的觉悟了,当让也希望她身体健康,反应小一点,能坚持上班。不要弄个长病假, ,哎,现在的人政策都吃透 ,用足,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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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招聘中也碰到这样的问题,部门经理及总经理一看到是将近三十岁还没结婚或是结婚还没生小孩的女职员,就提出不要,哪怕业务水平各方面都比较满意的。总经理曾提出是否可以签订多少年内不生小孩的协议,我明确告知此类协议是无效的。
不是企业太刻薄,碰到过一怀孕就请长病假直到产假期满的员工了。我们提出哪怕晚来早走,工作本来就很轻松,人家也不愿意。后来弄到只要一有人怀孕,就很紧张,怕又是个长病假的。一般平时每月请个几天病假,再来几天产检什么的,就算已经很正常的了。
现在的小姑娘,都娇气得很,又熟悉政策,真的很为难。如果工作了几年怀孕,照顾一下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一进公司就弄个人养着,老板不舒服也是可以理解的,到时候最难做的就是H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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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欺诈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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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试用期内可以不要的。看你们公司怎么权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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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体检的费用谁来承担

请问各位,你们公司新进员工的入职体检费用由谁来承担?要求指定的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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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7的妈妈 的帖子

尿检也是查你的肾脏,不是做妊娠检查,如果做了,员工是可以告的。我觉得需要进一步看她的表现,如果能够胜任工作,又吃苦耐劳,那也没有办法,有可能真的是进来以后不小心呢。如果表现又不好,换到其他低一级的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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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打12333咨询,明确一下政策的尺度,如果只能录用那也不用考虑了,如果可以选择,那就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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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风雨同舟 于 2008-5-26 17:38 发表
请问各位,你们公司新进员工的入职体检费用由谁来承担?要求指定的医院吗?
指定医院,正式录用后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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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atuma

了解了, 谢谢啦!

原先公司没有入职体检制度,上次遇到一个员工上了三天班就说有先天性心脏病,第四天上班就跑来请了一个礼拜的假,说是要去住院检查.好在她后来自己来申请离职.想想真有点后怕,所以建议老板需要建立此项制度.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具体实施起来.看了这个帖子之后感觉要把这件事情放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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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既然保护生育的权利,我想也是因为生育下一代不仅是个人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若是怀孕了来你想开掉她,转正后马上怀孕的人会让你恨得牙痒痒吧?
宽容点吧,毕竟大家都要做妈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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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雨飞妈 于 2008-5-27 12:13 发表
法律既然保护生育的权利,我想也是因为生育下一代不仅是个人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若是怀孕了来你想开掉她,转正后马上怀孕的人会让你恨得牙痒痒吧?
宽容点吧,毕竟大家都要做妈妈的
生育下一代是整个社会的责任,道理大家都懂。
但具体落实到某一个单位来承担,就很难处理。
一来公司就怀孕休息,她的工资是社会支付?还是公司支付?
她的福利是社会承担?还是公司承担?

如果怀孕产假期间,工资和福利都由社保来承担,就会合理些。

[ 本帖最后由 JJMM0219 于 2008-5-27 14: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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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退可以瓦拉。让他自己提出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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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玻璃球 于 2008-5-27 21:26 发表
劝退可以瓦拉。让他自己提出离职!
赞同,用一点手段,让他不舒服。这时的HR要发挥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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