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是新办的兴业银行信用卡,在07年11月份左右收到兴业银行卡的一条短信:
特选客户10/25-12月底用兴业银行卡首笔满50元(含取现)可获赠1.8升福临门食用油一桶,每人限获一份。请于08年
就这么一条信息,后面就没有了。
我是满足这条件的,当时就打电话过去问了,然后就告诉我后面还有一条短信的,是地址的信息,很奇怪的是,我老公也有这卡的,也同样只收到它一条信息,没有下半条的。因为要到08年领所以也没问仔细。估计也存心不发那第二条的。
今天我又想起这事了,又打电话过去问清楚了,领油地点在上海静安区愚园路246弄10号3楼。但是很奇怪的事,领油除了带身份证和信用卡外,居然还要提供这刷的第一笔钱的帐单。我问那位客服小姐,对帐单上不是有明细的么,为什么还要提供第一笔签帐单呢?这东西很少有人每张都保存的吧。她说那是这次活动上写的,至于用对帐单是否可以就不知道了。倒!!
这银行满有空的嘛,不是存心不让人领礼品嘛。既然这样又何必发那条短信呢?岂有此理。
银行对帐单上的明细清清楚楚的,还要提供什么签帐凭证?不是存心刁难人嘛。
不知道有没有JM们有同样短信的?有没有人顺利领取过这油啊?领过的请麻烦说说是否要带这签帐凭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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