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aline_qian
(新年如意)
发表于 2007-12-10 10:13
只看此人
急!!羽亮妈妈或cindyt请进来帮下忙
先谢谢二位上次帮忙答复!!!
情况是这样:女方(我方)结婚购房时投入十万.当时产权证有两人的名字.小夫妻很快弄离婚,证都没领,只有一场婚宴.闹开前男方卖了第一套房子又另外买了一套,产权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想把投入的十万元拿回,再加上房价上涨的部分.应该合情合理吧?
下五去见律师朋友了,麻烦再指教一下.先给5000元杂费,对吧? 扣点是啥意思啊?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