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已满6个月了,但老板当初说好的签合同和缴纳养老金事宜一概未帮我办理,正在我找好新公司准备提辞职时,公司又闹出官司,老板对我的辞职爱理不理,能拖就拖,不当面和我谈,辞职信也不收,只是让我再等等,甚至还让介绍人(我表姐)出面要我暂时别走(关键是他自己死要面子硬撑,觉得办公室里人越来越少了),这么拖着,新公司又不会等我的。
现在的关键是我是否需要给他30天的时间找人,还是像这种情况,直接写封挂号信(辞职信)给他签收,就可以走人,然后再到劳动仲裁机构要求仲裁补交养老金啊?
希望熟悉这方面情况的bbmm们指点一下啦,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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