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SHIRLEYX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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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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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些遗产的问题。
朋友很不幸,丈夫得了癌证晚期.目前全力照顾病患丈夫.因为生的是女儿,家里的地位不高.连丈夫的治疗方案都无权插手,全部是由丈夫的哥哥处理.现在看着丈夫时日不多,想到将来自己和女儿的生活不禁着急: 原来丈夫单位分的房子(1室一厅)给了公婆,产证上写的只有公婆的名字,并由公婆出租出去.现在居住在公婆的房子(二室一厅,和公婆同住),产权上只写了丈夫和婆婆的名字.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还在娘家,没有牵进来.请教一下专业人士,如果她丈夫百年后,那她和女儿能得到多少房产?她很担心将来被公婆扫地出门.他家的人早有这种话,说她将来总要再嫁人的.另外,对于女儿,始终不关系,不喜欢,整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在每日辛苦的后面,还要担心将来。想问一下,按照法律,能得到多少房产?家里为了看病换肝的钱早就所剩无几了。唯一也就是想能安心地住下去。好好照顾女儿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