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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有关卖房子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有关卖房子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想请问一下:今年5月份,爹妈为了改善住房条件买了一套房子,因为为了贷款,把我的名字也加上去了(以我的名义贷款),我自己本身是有一套房子的,没有贷款。现在要把原来的那套房子卖了(这新旧2套房子产证上的名字是一模一样的),不知道差价部分是不是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先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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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房子持有期(五年)和房子性质(是否非居住)有关
与有几套房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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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一年内为改善居住条件,个人所得税是可以不交的?但我们是先买后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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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燕山月似钩 的帖子

没有关系的,只要你们前后2套房子产证上的名字是一样的,那么买了或者卖了之后,可以凭相关合同和产证去交易中心办理退税的,是全额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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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unnysh 于 2007-10-19 15:23 发表 \"\"
与房子持有期(五年)和房子性质(是否非居住)有关
与有几套房无关
个人所得税应该与差价有关,而营业税与五年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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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点了。谢谢楼上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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