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7月初住院,1周前出院的,住院前我们交了4万元保证金,出院的时候,医院拉了清单,开具了发票,最后结算下来,
费用是18000,然后医院退了我们22000.
一周后(也就是昨天),爸爸去医院复查下,医院突然告诉我们,说当时结算费用的时候漏了2样费用没记入,要我们补缴费用3万元.
现在很犹豫,1.这笔费用是否是我们应该缴纳的费用.金额是否合理,我们无从确认.
2.医院是否有权在出院一周后还来追讨费用?
3.如果我们要缴纳这笔费用,需要医院如何证明?(重新开发票,重新拉清单,,,仅此而已?)
问问大家,有啥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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