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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转贴]建筑设计师驾车撞死婚外情人 一审判3年缓刑5年

[转贴]建筑设计师驾车撞死婚外情人 一审判3年缓刑5年

事业有成的建筑设计师刘某驾车和婚外情人约会,不知何故竟将情人撞死在路边。昨天,徐汇法院对这起蹊跷的命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与此同时,刘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赔偿死者家属60万元。

  37岁的刘某是山东淄博人,毕业于同济大学,案发前是上海某建筑设计公司员工,家中有妻子和一个孩子。2005年,刘某在网上结识了比他小11岁的赵小姐,两人随后发展了一段地下情。

  今年1月31日晚9点,共同用晚餐后仍意犹未尽的刘某驾驶桑塔纳轿车来到赵小姐的暂住地乐山新村。赵小姐下楼后,刘某示意她上车,但其不肯,而是自顾自地穿过乐山路。刘某称当时为了拦住赵小姐突然加速,谁知车子失控朝赵小姐撞去,在冲上人行道撞上行道树后熄火。

  事后,刘某在路人的帮助下将轧在车轮底下的赵小姐拖出,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在医院里,刘某如实向警方交代了事故经过。当晚,赵小姐因伤重不治身亡。

  据了解,刘某已有两年驾龄,有关部门鉴定事发当晚其没有喝酒。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坚称他和赵小姐感情很好,事发当晚两人也没闹矛盾。但有证人证实,案发当日赵小姐曾向网友倾诉“和有妇之夫交往很累,想结束这段关系”。另据了解,就在案发当晚,刘妻还发短信给赵小姐让她“不要再接近我丈夫”,而赵小姐则回应叫其“管好自己的丈夫”。

  事后,赵小姐的家属提出了60万元的民事赔偿,刘某表示同意。法院认为,刘某应当预见用车头撞击赵小姐的行为可能危及其生命,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直接导致了赵小姐的死亡,属于过失犯罪。鉴于刘某有自首情节,并积极地对被害人实施救援,还作出赔偿,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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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个当事人都是沉重的教训和绝大的讽刺。
只是这个女孩,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未免太沉重。悲哀,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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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的老婆还要可怜,无辜被卷入此事不算,为此可能还要付出不菲的金钱!那个男的S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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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谋杀,判得太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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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那个男的和小三是咎由自取。这种男人坐牢后,LP应该和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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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怜的是老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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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判死型算了,不要家里有经济负担了!60W好留还老婆孩子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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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太卑鄙,杀了人却逍遥法外,社会影响太坏,以后大家都效法了,不撞小三,改撞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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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得太轻,男的头脑太热。

[ 本帖最后由 小新妈妈 于 2007-7-18 15: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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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赔了60万,所以不用做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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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讨厌第三者对人家妻子说:请管好你自己的丈夫。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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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还是有钱能办事,什么都好说。上周电视里有个女孩未婚先孕,生下孩子把孩子弄死了,居然被判了5年。看哪黑窑事件,判多轻轻啊,就这样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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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女孩的家属对这个判决接受了?

这个女孩固然不应该去充当第三者,但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未免太大了.换了我是女孩的家属,决不会善罢甘休的.有了这个案例,呵呵,以后的男人还要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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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erry妈 于 2007-7-18 09:43 发表 \"\"
觉得那个男的和小三是咎由自取。这种男人坐牢后,LP应该和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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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太卑鄙 可怜的是老婆孩子.60万应该留给她们,这种臭男人,吃里扖外,又蓄意杀人,死不足惜!这样的人就应该杀一儆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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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ophie妈妈 于 2007-7-20 01:06 发表 \"\"
这个男人太卑鄙 可怜的是老婆孩子.60万应该留给她们,这种臭男人,吃里扖外,又蓄意杀人,死不足惜!这样的人就应该杀一儆百!
忽然想到一个法律问题:如果他LP在他提出愿意60万赔偿之后,马上提出离婚,是不是可以先分到一半家产,然后让男人把自己的那部分赔偿给小三的家属?因为这毕竟是男人做了违背道德和家庭的事后欠下的债务,这个也要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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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老婆为救老公不得已同意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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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三越来越结棍了,很猖狂的,死了正好,不死还不知道要制造出多少祸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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