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歆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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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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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维权?
2006年12月6日,史密斯公司上门保养热水器.维修人员在关进水阀门时不知怎么竟将管子弄断了,水喷射而出,造成地板大面积积水.现在地板严重变形.我们是2002年下半年装修的,由百安居负责装潢,史密斯热水器也是在百安居购买,并由史密斯安装.现在厂方坚持说他们没有错.不予赔偿.现在看来是安装时有个零件不好,造成管子断裂,但是厂方坚持说不是他们提供的,我要求他们和百安居当面对质.(因为我的装潢是全部包给百安居的,如果不是史密斯的,就必然是百安居的了.)但是厂方又不肯,并且在百安居那里说他们会和我们协商解决.我仅仅地板按当初进价,损失就要1万多元,厂方说只能补偿2000元,(注意是补偿,不是赔偿)我肯定是不能接收的.如今半年过去了,厂方一直在拖着.我现在已经不想再这么耗下去,只是我不知道我是应该找消费者协会呢,还是直接就打官司了,还有,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该怎么找律师?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