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杨柳岸
(做梦也买房子)
发表于 2007-4-1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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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提出转变发展模式、构建和谐社会、各项亲民政策,都离不开一个基础和前提:那就是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国富民强、雄厚财力,试想如果在1976年提出十六大以后的各种设想和政策,实践会是个什么结果!?
仔细想一下,就不难发现、也不难找到,在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土地价格的变化轨迹、地方经济发展思路、房地产商的资产积累、个人投资、投机房地产获利,其实当时都有政策依据,也都获得当时政府、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就和早期买原始股,投资、投机股市获利的道理一样,如果用2006年的眼光去看 92年的股市、看待92年的股民、去评价92年的股市政策结论会如何呢?。
谈及房地产的利润时,版本众多、一头雾水,其实,这是角度、因素、“边界条件”不同所致。从利润率来说,相对项目总投资(70%可能是银行资金)和相对自有资金,可能有数倍差距。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总占有(包括土地储备、建材储备、交易)又有很大差距。帐面利润和实际利润也有很大区别,其中灰色支出、应酬、各种钱权交易的支出不一定在帐面上反映出来。房地产利润最大的获得者其实是国家,其次是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再次是银行,然后是房地产开发商、建筑承包商、营销策划商、广告商、建材制造业及供应商等,最后是个人投资、投机者,至于腐败分子的获利另当别类。
无可置疑,近几年,位于富豪排行榜前列的大多数是房地产开发商,所以,老百姓对房地产开发商颇有微辞。其实,房地产开发商之所以会迅速积累财富,除了早期廉价获得土地,这一土地“原罪”因素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地方政府、银行在资金政策上,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贷款政策上的倾斜是其它各行各业所无法相提并论的,货币回笼的方式也是其它行业所不具备的,举例来说,如果一亿资金分别投资传统制造业和投资房地产,利润率都以10% 计,传统制造业赢利一千万,但投资房地产却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和房屋预售把项目做大到五亿以上,赢利可达五千万甚至更多,即使扣除利息和灰色支出,实际利润仍然高得多。无疑,房地产的高利润同样是政策所致。
为什么国家机构、地方政府、银行、各级官员会把血本、资金、甚至个人政治生命、官运、前途作为“赌注”压在房地产上呢?因为没有别的途径(道路建设也离不开土地和土建)比“楼宇经济”、“土地财政”获利更快、更大、更直观、更能体现“政绩”。
国家一再声称:“政府不与民争利!”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机构、机关、企业都或多或少、直接间接地拼命想从房地产上分一杯羹:增加各种繁多的税费;提高土地价格;扩大地方规划、配套标准;提高利率;强制保险、公证;提高建材、能源、基建费用;推行节能、环保、绿化…..凡此种种,看不出哪一项是有利于房屋购买者的,也看不出哪一项是有利于抑制房价或能有效降低房地产成本的,一方面强调房价太高要调控,一方面所有的相关机构明里暗里给房地产价格喂 “生长激素”,说得好听些是些江湖郎中,说得难听些岂非趁火打劫?
无论是大城市、各省会、各部委,还是地、县甚至乡镇,近十年,全国各地几乎都建起了漂亮、豪华、现代化的政府大楼,所有地方政府、机构的做法几乎都如出一辙:先以政府名义少则几百亩、多则上千亩地大量征用农田盖办公楼,甚至集资变相盖福利房分给本单位干部、关系户。然后,一边想方设法将原有的办公楼(以前大多数是财政拨款建设的)作为商品房在房地产市场上高价出售,变为地方政府最大的小金库;另一方面,以新建政府机构为中心,规划、建设所谓“新城”,大幅提高新办公楼和集资福利房的“身价”,变相为政府机构和官员谋利。
不少老百姓希望能公布房地产成本,其实,如果真的公布“成本”的话,也只是部分成本,即直接成本或称为土地购置加土木建安成本。实际上,仅按这个成本,根本不可能盖起房子。无法公布的是从土地征用、动迁、出让、“七通一平”、公建配套、城市规划、各项税费、货币贬值、公共福利、社区服务、基础建设、绿化环保、地方财政、银行利息……及上百项的“通关费”,只要想一下:一套100万的房子,购入三年后120万卖掉,即使不计货币贬值因素,房主居然还亏本!三年里平均每年房价名义上涨近7%,房主却没得一分利,这个交易过程房产开发商毫不沾边,也无利可图,20万哪里去了?!结论很清楚:国家、地方财政、银行占有了!这只不过是二手房的简单交易,如果是新房,国家、地方政府、银行获利远远不止这些,试想80%的国有企业、50%的股份制上市公司有如此高的赢利吗?所以,资金倾斜、政策庇护、官商腐败、沆瀣一气,也就不足为奇。
从另一个角度看,政府如果希望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就必须保护大多数已购房和准备购房群众的利益,如果国家的长期住房政策导致:凡购房者一律“套牢”、“亏本”,房子变“坑子”,除非傻瓜才购房的话,很难想象房地产市场还能健康、稳定发展,甚至连房地产市场能否存在都将成为问题!那么购房者在现有政策规定下,保本、不亏的底线何在呢?简单来说,普通商品房五年内:1.5%契税,5.5%营业税,1%个调税,银行年利率6%左右,仅此几项,该商品房必须年涨幅达8~10%才能保本。超过五年该房可以免交营业税,但五年后货币贬值因素就不可忽略了,按近二十年的平均水平看,每年货币实际贬值3~5%是保守的估计。同时,因货币贬值而造成的房地产价格升高,会让房屋交易双方交纳更高的个调税和契税。换句话说,国家的经济发展政策和政治安定需要,要求房价应该且必须保持一个合理的增长幅度,否则一旦老百姓和社会财富大面积、大幅度缩水,而且,如果这种缩水是必然的、长期的,那带来的经济发展的副面影响、金融资产的社会风险、政治局面的不稳定都不是政府所希望出现和看到的。所以,当各地房价通过调控趋于稳定后,我国的GDP增长、工资收入提高、房地产价格的涨幅会逐步、同步趋于合理。按近几年的发展速度和对今后几年的预测,这个幅度大约在8~10%。以后,会随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而降低。
还有一个不能不提的政治因素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会出现大量城市新移民对房子的刚性需求,这些新移民自有住房拥有率越高,也就是私有财产拥有率越高,社会治安就会越好、不安定因素也就越少。而这些拥入城市的农民,原先最主要的财富就是个人的宅基地,大幅提高农民宅基地价格,是增加新移民财富、从而提高他们对城市住房购买力的唯一有效手段,农村土地价格的提高,势必促使城市土地价格的进一步上涨。由于我国价格体系的非市场化因素,以及能源、资源总体的匮乏,建材价格不会大幅回落,所以更现实的结果是:今后几年,土地价格上涨速度将大大高于建材价格上涨速度,土地价格将进一步加重其在房地产价格中的权重也将是大势所趋。同时也必将带来房地产价格的总体上涨。
保持房地产适当的投资比例也是必要的,如果按极端情况,各大城市的居民都买房自用,任何人都没有房子可供出租,那么城市里30%左右没有自有房的人到哪里去租房呢?物以稀为贵,房租岂不涨成天价?所有的人岂不别无选择地必须去买房?满大街岂不到处是既买不起房、又租不到房的农村流动人口和城市新移民?仅上海,这个数字是400万!那会是个什么局面?城市住房25~30%的比例作为投资至少在现阶段是必要且必需的。
调控只能调控供需,而无法调控价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同时又受市场供需的变化而波动,当价格长期偏离价值时会带来供应量的调整,使价格天平偏向另一方,每个人只不过是对政策带来的市场变化,以及价格变化作出自己的判断。
本文还想谈一个和购买者切身相关的价格问题,即支付价格或称支付方式。
这个价格概念其实是从期货交易引伸出来的:先付款后交房叫“期房”,先交房后付款叫“按揭”。房地产价格除了绝对价格、相对价格外,其实真正和购房者切身相关的是支付价格。假如100平方米、100万、70年使用权的房子按天付款,也就是每天每平方0.39元,100平方米每天付39元,相当三斤羊肉、一只大闸蟹、两杯咖啡、五棵大白菜价格,贵吗?或者说,房子先用,70年后再一次性支付100万。说不定那时候你一个月就挣100万,人民币就相当现今的日元,你会觉得房价高吗?当然,没有一个开发商会同意你如此付款。如果,要求所有购房者只能一次性个人付款,可以说,即使房价跌30%,现在已经购房的人中将有一多半买不起房。这些极端的例子只不过说明支付价格其实是不容忽视的。同时也说明,随着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的改革,房价的变化其实是和支付方式的变化分不开的。公积金和银行商业按揭为房价上涨提供了可能和前提(社会需求提前释放,形成需大于供)。而房价上涨又为购房者少花钱、不花钱“买房”提供了可能和前提。试举二实例:
例一,1999年,某友拟花30万买一套商品房,笔者建议他采取公积金加商业按揭的方式,每套支付10万头期,15年期贷款60万,买了三套,自己住一套,两套出租,租金还贷。五年后房价涨到60万,他卖掉一套,收回30万本金,还银行30万。自己仍住一套,另一套继续出租,租金继续还贷,10年后他将还清其余贷款。这样一来,他等于没花钱为自己和孩子各“买”了一套商品房。
例二,2002年,公司某员工拟买婚房,因工作时间短,经济困难。恰逢父母原住房拆迁,得30万拆迁费,当时可买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笔者建议他用这笔钱作头期,60万买了一套150平方米的3房二厅的大房,一间作婚房,贷款部分由他每月归还。2004年,此房以120万卖出,买两套8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父母一套,他自己一套,每月还贷2000元左右。
以上两例足以说明,支付价格(方式)在购房过程中的重要性,考虑到房产交易个调税和货币贬值因素,不同的支付方式当然区别就更大了。
任何一国政府减少债务、财政赤字的有效手段是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只要看看中国的内外债额和财政收支,不难预测10年、20年后货币的增、贬走势,笔者认为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不会出现90年代俄罗斯和97年东南亚货币大幅贬值的局面,但货币贬值会选择小步舞或狐步舞的方式,总体来说,20年后,人民币贬值50%决不是耸人听闻的,那么,20年中,即使房价上涨一倍也仅保值而已。回过来看,虽然现在100万买房,但如果这笔钱等20年后贬值50% 再还,岂不相当仅花50万吗?所以,如何选择支付方式,其实是选择真正的购房价格。
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只有不同的投资理财,是不会出现真正的“房奴”的(个人收入完全用于消费,还是确定适当的消费、投资比例,是各人的选择), “房奴”其实是房价滞涨、下跌,或虽然房价表面上涨,实际上完全被各种税费占去,购房人被“套牢”的产物。如果房地产每年平均上涨7%,政府能真正不与民争利,上涨获利完全归业主所有,而不是被各种税费占去,那么只要买二套房子,租金还贷,不用十年,即时卖掉一套,还清所有余款,收回本钱,轻轻松松净赚一套房子。
正是出于以上的分析,笔者认为,如果没有进一步的国家调控或行政干预的话,上海下一轮的房价上涨将会从2007年1月1号后启动,原因很简单,从那时起,我国将向外资银行全面放开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向境内人士发放贷款(人民币、外币)将成为现实,而外资银行的还贷方式将更加灵活,如果在境内也通行目前在国外普遍采用的不定期还贷法,也就是银行只核定贷款限额和年限,贷款人可以每月只还利息,本金不限定具体归还时间和方式,那么今天100万购房,可以10年、20年后再还,这是真正的支付价格,这会形成多少资金需求和房地产需求?有多少需求会提前释放?对房地产价格产生的影响有多大?确实不可低估。当然这只是笔者个人的分析、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