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水清人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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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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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济南9月20日电 在今年山东省化妆品卫生专项整治中,卫生监督部门共抽检80种祛斑美白类、儿童或婴儿用化妆品和面膜等三类产品,合格率分别达到97.5%、90%和100%。四种化妆品因添加禁用物质和细菌总数超标等原因被紧急停售,并对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祛斑美白类产品中,标识为北京伯夫曼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伯芙曼完美祛斑套装(祛斑乳液)”(批号BATCH050612),禁用原料氢醌检出量严重超标。儿童或婴儿用化妆品中,标识为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郁美净高级儿童霜”(批号JCTC)、标识为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洋之花绵羊奶宝宝霜”(批号CA22),两种产品细菌总数超标。此外,根据卫生部通知,标识为深圳市艾博云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梦的妮养颜祛斑霜”,七个不同生产批号(0409125、0409124、0409126、0504025、0507065、0508006、0506048)的产品,汞含量严重超标。
山东卫生监督部门已责令化妆品经营单位立即暂停销售上述四种批号的化妆品,并对产品进行下架处理,依法查处违法产品。山东省已通报生产商所在省(市)予以协查。
同时,山东省化妆品督导检查组将于20日起,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美容美发店、药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单位进行监督抽查。重点查处使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禁用物质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和限制使用要求使用限用物质、防腐剂、紫外线吸收剂和着色剂的违法行为;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中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注有适应症、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美容美发店无证自制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化妆品时发现以上问题,可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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