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m宝贝
(离开这么久回来一看还都是骂架贴)
发表于 2007-1-10 14:24
只看此人
我们也打听过(领了个说明单子),不过不是朋友家,而是亲戚家,不知道对你们有没有帮助。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欢迎您来本窗口(部门)办理非农业户口迁移手续。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以便审核是否符合现行规定。
一、申办此类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购房户口迁移
(略)
2、直系亲属户口迁移
(略)
3、非直系亲属户口迁移
(1)本人书面申请;
(2)《(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入户意见书》,迁入老年人(60周岁以上)自有或承租的住房时,应当由迁入地派出所民警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3)《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及复印件;
(4)迁(移)出地和迁(移)入地《居民户口簿》(迁移出地系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5)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6)因离婚、原居住地房屋动迁、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申请非直系户口迁移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或房屋动迁证、出售证明或其他证明;
(7)与户主的关系证明(可提供结婚证书、单位的劳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等);
(8)如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须提供《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
二、办理时限
购房和直系亲属的户口迁移,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当场办理。
非直系亲属户口迁移,申请材料齐全的,由派出所审批,15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