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钱哦,我突然想起来我GP的做法.我LG哥哥结婚比我们早了7年,行情完全不一样的,大嫂根本也几乎没什么陪嫁的,几条被子和一只电话.我结婚的时候呢,几乎父母用掉了7,8万,当然GP也拿出来了7万.这下好,大房的摆不平了,GP只好又给了他们5万.这算什么事情,我回头跟我LG说的,我陪嫁多少她陪嫁多少?!不过,还好,我对钱这东西看的不算太太重,更何况是别人的钱,他们的钱爱给谁给谁去.当初我的想法就是以后他们也别指望上我,不过后来想法就变了,虽然PP不肯带孩子,但在我们困难的时候还是违背了GG替我们带了一年半的孩子,而且平时只要我们需要她们都会马上过来照顾,我们也给小钱,PP有时也会在孩子身上花小钱,来来去去没有谁多谁少,但大家心里都很舒服倒是真的.所以,我现在的想法就是将来我肯定对我的GP孝敬,而至于那笔5万元的事情,我已经不在乎计较了,毕竟那个大嫂也是外人不是LG家的人,就不能用一样的标准来衡量为人.不过,话说回来,人心都象天平一样,没有绝对的恒定,说不定哪天都是颠来倒去的.虽然楼主这样的LG真让人觉得楼主有点怨,他到底是娶妻还是恋母,但人说劝合不劝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