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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我该如何帮助我的朋友,她目前离婚+失业+疾病缠身

同情明月的朋友,可是旁人也就是同情而已,最多帮忙介绍工作,也是要靠她自己去努力,赢得信任,赢回自信。
她和她老公的步调真不是一个时间段的,男的正在安排新生活,以和她的旧生活为耻,她怀念旧时光,为什么呢,一个是因为孩子,更佳重要的是没有找到新生活,还沉浸在教授和企业家夫人的曾经岁月--这要是个十恶不赦的坏男人,她今天的感觉会比较好点。
什么不体贴的老公,身体不好的女儿,不好相处的大姑子都不在身边了,现在怎么样全靠自己了,好不好怪谁呢
后路没了,可是精神依赖还没彻底断奶,真是置于死地而后生,首先应该是精神上的。
也许对这样的女子,一把同情泪,不如好好敲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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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畅宝儿妈妈 于 2008-12-12 21:51 发表
当务之急不是如何将女儿争取回来而是先找到一份工作,生存的问题解决后再去考虑其它的事,否则想什么都是空想,幸福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的!
我也觉得现在没有特别必要把孩子急着要回来,毕竟把孩子教育好需要经济资本的.现在是先让自己好好生活,找工作,过个十年八年如果自己强大了,有钱了,再去找女儿告诉个她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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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的家庭,可怜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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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的朋友先活出一个全新的自己,其他事情以后再解决,等她自立了,才有能力管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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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怜知道自己的孩子在那里可是就是不能相见,好可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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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咖啡豆 于 2008-12-13 12:46 发表
同情明月的朋友,可是旁人也就是同情而已,最多帮忙介绍工作,也是要靠她自己去努力,赢得信任,赢回自信。
她和她老公的步调真不是一个时间段的,男的正在安排新生活,以和她的旧生活为耻,她怀念旧时光,为什么呢 ...
说得对啊!现在关键是她自己要调整自己的状态.前面的就且当是个恶梦吧.让自己先振作起来,把自己的生活经营好,再考虑其他的.这时也就和那男的在平等的地位上竞争了.什么都不用怕,什么做法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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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我想哭,真的太惨了,中国女人的悲哀啊,离婚率有赶超欧美的趋势,但对女性弱者的保障远远滞后,女人啊,无论如何都要工作,要有钱啊,有钱才是硬道理,那个男人太混蛋,真希望他和他姐的报应快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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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上老娘舅了。
最主要先调节好自己的心情----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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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一个家庭的解散都应该是这个家里人自己决定的而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譬如什么大姑之流的来指手画脚!那个死女人应该是个老处女吧,见不得别人结婚生子所以来拼命的破坏?这种人迟早下地狱!
一个妈怎么会连探视权都没有?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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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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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事情的另一个版本是什么样子的,一个男人可以突然之间把孩子带走,一年内反复坚决起诉离婚,其中一定有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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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给他就给他吧,自己好好调养自己,然后活出真我来。等自己的情况好些了,再想办法看孩子。孩子长大了,总会认 妈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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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妈妈,看不到自己的宝宝太伤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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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成mm 于 2008-12-13 20:17 发表
不知道事情的另一个版本是什么样子的,一个男人可以突然之间把孩子带走,一年内反复坚决起诉离婚,其中一定有什么原因……
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 老话很真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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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宸宸妈 于 2008-12-12 19:37 发表
前一阵看的韩剧爱情的条件里的妈妈离婚了又重新振作起来的,她原来也是放弃专业当主妇的,离婚钱和孩子都没有,后来经过努力有了自己的事业,所以lz应该让她忘掉过去,先条理身体,努力改善生活,
看一部够长的韩剧<爱情的条件>,为相式的情节痛痛快快地大哭,然后抹干眼泪,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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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她,跌倒了,爬起来。不爬起来,你就不能站了。黎明总在黑暗之后。不过,有时候觉得女人是很奇怪的,假如他老公把女儿留给她,她可能会比现在过得更好,因为她会有精神寄托,会更奋进。所以,可以这样劝她,给她女儿做个好榜样,否则女儿将来也会看不起她的。人可以一时在人生低谷,但不走出来,就是自己不对了。过去的就过去了。执着于别人的错误,是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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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自己爬起来,目前没有其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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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f1974 于 2008-12-12 10:48 发表
仔细看了,有姐夫的,没关系既然姐姐破坏了她的婚姻,什么都没了,想办法把他姐姐的婚姻破坏了出口气。 别砸我……
这个主意好,毕竟孩子不是那个男人的,从那个男人下手,那个男人肯定不喜欢自己的太太花大精力在别人孩子身上的,最终想办法夺回自己的孩子!
不过首先找工作先!夺子大计从长计议!!!

[ 本帖最后由 浅浅妈妈 于 2008-12-14 14: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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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DE,谁认识黑社会的人去学校里恐吓这个该死的老公。气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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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coyangyang 于 2008-12-12 18:22 发表
看了半天,我唯一能确信的就是心海明月是个好人,是个热心人,是个善良的人。而关于她所叙述的,我到也相信是一面之词,相信有因有果,相信性格决定命运,相信是非并非是我们所听所见。我觉得女人最傻的就是到处诉苦 ...
啊呀,你总是对我有那么多赞美之词,简直让我羞愧不已。 要说热心妈妈,恐怕你也算是有名的热心人了。在坛子里很多话题里都能看到你热心的回复,何况上次在消防队活动中你还客串了一名优秀的财务呢!
你的意见其实很中肯,这几天我看了一下大家的回复,感触良多,确实如众位妈妈所说,不是光有同情就能帮她重新站起来的。弱者之所以是弱者,并不完全归罪于他人,弱者也会有过失,应尽快改正缺点,努力工作,经济独立,才能重新开始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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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几天大家的热心回复。对于有些妈妈的疑问,我想我不方便把过程说得太清楚。毕竟她也有可能会上这个论坛的。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我的朋友不是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按道理10岁以下的孩子应征询母亲的意见,但是据说孩子的姑姑和父亲以房子和赡养费要挟她放弃抚养权。也就是说,她老公在离婚起诉前已经把所有财产转移干净,如果她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就无法拿到那套小房子和10万元的抚养费。考虑到今后的生计,而且还可以每月探望孩子,她就勉强接受了这个条件。谁知道这个前夫如愿以偿之后,10万元赡养费拖了2年尚未兑现,每月一次探望孩子更是办不到。已经申请好几次法院强制执行,无奈那个前夫还是坚决不肯给她看孩子。至于赡养费,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在拖延。所以我估计那套四室两厅的房子不是以前夫的个人名义购买的。至于一个企业家是如何证明自己经济困难的,恐怕是有律师在后面撑腰。我这个朋友连生计都成问题,目前没有能力与之抗衡的。
在她短暂的6年婚姻生涯中,只上过一两年班,自从孩子降生,就一直全职在家育儿,到处奔波给孩子去做康复治疗。在我印象中,她很少关心丈夫的生活起居,对于丈夫的姐姐插手公司财务不以为然,也无意和丈夫的家人搞好关系。至于更多细节,外人无从得知。这也许就是婚姻解体的重要原因吧。她确实有缺点,也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这个代价对于一个全职妈妈来说,未免太过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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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urninglife 于 2008-12-12 14:53 发表
一只巴掌拍不响。

不是某人可怜就一定占了理。

LZ如果真的想帮她,就该让她早日清醒,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气才有机会获得新生,一味同情,义愤填膺只会让她迈不开脚步。
有同感,一定要懂得"先致死地而后生"的道理.现在最主要的不是怨天由人,而是坚强的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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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心海明月 于 2008-12-15 10:49 发表
感谢这几天大家的热心回复。对于有些妈妈的疑问,我想我不方便把过程说得太清楚。毕竟她也有可能会上这个论坛的。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我的朋友不是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按道理10岁以下的孩子应征询母亲的意 ...
找律师.专业律师肯定能帮上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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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就无法拿到那套小房子和10万元的抚养费:"
如果是我,孩子是我的无价之宝,任何钱财也不可交换.
何况自己一手带大的,一天也不忍心分离.
这个妈妈的爱有商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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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larin 于 2008-12-15 14:32 发表
":如果她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就无法拿到那套小房子和10万元的抚养费:"
如果是我,孩子是我的无价之宝,任何钱财也不可交换.
何况自己一手带大的,一天也不忍心分离.
这个妈妈的爱有商量啊.
其实是对方比较过分的,太无情了一些.这样的人就是钱再多,也成不了大事情的.
但是这位妈妈的问题是,自己要自立的,不要再自怨自艾了.振作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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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之词,相信如果你朋友的前夫来说一定又会有另一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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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振作起来,没什么过不去的坎,意志的消沉是最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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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最悲惨的就是从母亲身边把孩子抢走,我同情这位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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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疑问:LG是博士,LP也不会没学历,何以6年间竟丝毫没发觉丈夫的二心???
太不可思议。简单地去表示来廉价的同情根本于事无补。如果这时女的太单纯了,以致受骗,那最关键的是让她清醒。毕竟以后的日子是要她自己去过得,别人的同情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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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关系还不如婆媳关系。因为可能大姑子想夺弟弟家产,所以先把弟媳踢走。毕竟姐弟关系再好,弟弟的家产也不是自己的。婆婆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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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或许许多生活上的小细节摩擦日积月累造成分手的结局.
现在也只能尽量争取应有的财产分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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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困难中的人不需要怜悯和同情。LZ的朋友应该振作起来。那么多年没有踏进社会工作,不习惯是正常的。等适应之后站稳脚,努力搏一把,一定可以扬眉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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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她的孩子难道不知道妈妈付出了这么多?我的女儿才4岁就知道了,最爱的是妈妈,每天回来都会亲热的抱抱,老公被下咒了,难道孩子也被下咒了?那她这今年的心血都到哪里去了?天天跟孩子在一起,孩子会听别人的?如果真是这样,这样的孩子和老公不要也罢,这种痛苦以后他们也会承受的,自己日夜相处的亲生母亲也不要的人还会要姑姑和父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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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就快到了,愿LZ的朋友能振作起来迎接新的开始。今天看到书上说:“凡事发生必有利与我”,没有过不去的坎,想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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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什么特别原因(比如女的长期在家因为没有工作对孩子态度不好,或者是因为孩子对男人关心太少的话,或者太懒不做家务家里长期脏乱差等等),令这个男人就这样放弃这么好的一个女人,那这个企业家就是个白痴!看他现在带个女儿怎么活下去,再找个女人能有真心对他的么?不就是为了点钱么?等他老了,回头想想肯定还是结发妻子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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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吓人阿。宁肯一辈子不嫁,不能找这样的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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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1#心海明月 的帖子

是据说孩子的姑姑和父亲以房子和赡养费要挟她放弃抚养权。

我朋友也遇此事,不过她老公是有第三者,她之前也是全职妈妈。她放弃了一切现实的,选择了孩子。没有过不去坎,只有不想过的坎。或许劝你朋友到其他城市去换换空气,不要一直留在这令她窒息的空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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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读下觉得财产分配可能存在不合理,当事人可以找法律援助进行析产.孩子判给男方,估计法院也考虑女方无能力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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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男方拿房子与赡养费要挟女方放弃抚养权觉得不大可能的.如楼主所描绘的家庭状况,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也不止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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