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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关于离婚成本的讨论

回复 #100 玫瑰玛丽 的帖子

到底斑竹!

不忘了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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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0 玫瑰玛丽 的帖子

我看得到啊,你们得话那叫多啊,我发言好像到了空气里啊,没人理我,555, 估计web有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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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

据说:现在是富人不敢结婚----因为想到万一财产就要被莫名其妙地"少"了一半了.而穷人却离不起婚----因为想想, 自己辛苦挣来的财产,没有了一半也没有办法过了,算了,太平点吧!

那时候在报纸上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觉得挺幽默的,幽默里也掺合着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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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5 eileen0521 的帖子

我怎么觉得既然爱了,就要把MONEY都放在一起的来生活,一起挣钱,一起分享,一起商量的呢?如果要婚前财产公证? 我就不舒服了,自己的财产没有想到过要公证,对方先去公证了一下~~~反正我觉得不舒服的,我的想法是否很怪的,有毛病? 总之我觉得要么不爱,爱就是全部.

[ 本帖最后由 myladder 于 2006-8-9 19: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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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6 myladder 的帖子

我同意。如果婚前财产还要公正,我宁可不结这个婚的。情感世界的东东,给理性这么一搅合,就没劲了。要爱到失去理智,这个才是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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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8 玫瑰玛丽 的帖子

嘿嘿,世界是冷酷滴,人性是多变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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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9 枫枫妈 的帖子

结婚和谈恋爱不同,结婚就好像两个人合股开公司了,当然要搞清楚点好。特别是我的资金多过他很多时,当然如果他的比我多很多时,不公证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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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亲亲奇奇 于 2006-8-10 10:56 发表
结婚和谈恋爱不同,结婚就好像两个人合股开公司了,当然要搞清楚点好。特别是我的资金多过他很多时,当然如果他的比我多很多时,不公证是最好的
ME TOO

既然是做生意,一定要对自己划算才做,不划算,切,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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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人收入比女人高很多的前提下,竭力呼吁广大妇女同胞,坚决不接受TMD公证.

因为中国的法律机制根本就不是保护女人的,婚姻失败让女人承担的东西远远大过在国外的. 比如取证的复杂性,比如福利体制..等等.

在上海,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大约在1000/月,这点钱够什么用?!

咱们不谈为什么离婚,咱们谈离婚后的生活.女人肯定吃亏--经济上.

所以,能多捞点多捞点--这话难听,却是真理. 所谓爱情,在很多时候,呵呵,是空气一般~~~~ 大概是香熏空气? 闻着好闻,但是说白了还不是空气而已?

与其离婚的时候撕破面皮,不如早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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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生姜水 于 2006-8-10 11:01 发表
在男人收入比女人高很多的前提下,竭力呼吁广大妇女同胞,坚决不接受TMD公证.

因为中国的法律机制根本就不是保护女人的,婚姻失败让女人承担的东西远远大过在国外的. 比如取证的复杂性,比如福利体制..等等.

在 ...
提..

嘎重要的TIPS,一定要让更多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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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2 生姜水 的帖子

1000那么多啊,偶要回去提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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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亲亲奇奇 于 2006-8-10 11:13 发表
1000那么多啊,偶要回去提价了
提吧提吧,只要你有那个力气去搞.

所以说,中国女人离婚要有足够的经济支持.

那个财产公证,在国外大概可行,在国内,简直就是对妇女同胞的毒害.

还有那啥:男女平等,狗屁,男女能平等吗.. 看看体育就晓得了,奖金都不一样的,中国还谈什么男女平等,啥时候男人也来MC,男人也有子宫生孩子了,再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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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2 生姜水 的帖子



看到了,看到了。。。厨子上来看到这么响滴口号一定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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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5 生姜水 的帖子

要求低点他们也做不到。我常和我先生说:你夏天戴上Bra, 穿上高跟鞋,留我这么长的头发试试。。。 还有这个冬天,让他穿上丝袜试试。。。

办公室里还要小心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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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玫瑰玛丽 于 2006-8-10 11:20 发表
要求低点他们也做不到。我常和我先生说:你夏天戴上Bra, 穿上高跟鞋,留我这么长的头发试试。。。 还有这个冬天,让他穿上丝袜试试。。。

办公室里还要小心色狼。
切,就是.MD,被harasmel(不会拼,懒得说中文,太..)还要职责你说你穿的暴露,就差说,你干吗是个女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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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4 eileen0521 的帖子

也许吧, 不过我到是觉得第一行的可能性不大!

他真要有机会,我才不会带着孩子呢!(我比较冷血,我知道WW很多妈妈都要孩子留在自己身边的!)我LG那么疼孩子,不会让他吃亏的, 我这个亲娘有时候都嫉妒, 现在这年头的小姑娘有几个愿意去养别人的孩子呢?


就算她控制了那100%,这年头从头开始攒钱买房,他一个小老百姓,买个象样的房子十年八年总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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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个理论,女人在婚姻中太弱势了,男人就因为这样仗这他们的优势,为所欲为,多少女人为了孩子死守了一个名存实亡的婚姻,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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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LP的财产比LG多,估计做LP的要使出浑身手段骗LG 去公证了。怎么不讨论这种可能呢?建议爸爸们另外开个帖子讨论,不过可以先在这里学习学习。
计算成本的人,首先觉得自己是受害者牺牲品,这种出发点正确吗?为何女人就一定是弱者呢?我们为何不享受穿着高跟鞋长发飘飘?不喜欢为何一定要穿呢,为了取悦自己还是取悦他人?既然穿了又要抱怨只能怪自己。做饭洗碗辛苦,但我看到厨子非常享受做饭带来的乐趣!(未经证实哈)。妈妈们为何不把家务当成健身运动?实在讨厌家务的,那就找人分担好啦。工作辛苦,那是没办法的事情,不是人人都能吊到金龟婿的,只好苦中作乐了,重点是一定要把工作转化为一种乐趣,这也是女人超越男人的唯一法宝。换个思维看待问题,一个成功女人的背后(手下)通常会有无数男人。让家里那位成为身后无数的之一,LH这么大的事情还是让男人去担心吧!女人就应该享受生活,享受孩子带来的乐趣,享受工作中的每个小小的成功,尽情享受SPA的放松,穿着高跟鞋长发飘飘背后射来的艳羡的眼神,当然还有美味。。。

[ 本帖最后由 ql7788 于 2006-8-11 14: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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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1 ql7788 的帖子

不同意这贴的。请看修炼贴。这是一对姊妹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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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反对,只是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跟LG下棋,学会的最管用的方法就是以攻为守,一味防守是没有用滴。解决男女问题,哪怕女人也应该学学男人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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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3 ql7788 的帖子

对。那个贴里就讨论如何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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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4 亲亲奇奇 的帖子

抚养费是月收入的30%,当然是有上限的,好象是2000。前两天刚刚听一个法官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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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5 yongyong 的帖子

明天他爸来看他,要谈下,我们还有学费,医药费,赞助费都是一人一半的,不知那个30%是不是已经包括所有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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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呀,要门当户对呀,大家半斤对八两,就不需要财产公证了,反正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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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5 yongyong 的帖子

2000能做什么呀?什么法律呀,俺们妇女同胞要抗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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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大家都在算青春帐,想问一句:难道女人只拥有青春,没有别的资本了吗?这种想法是不是对自己太没信心了?

[ 本帖最后由 stephaniell 于 2006-8-12 11: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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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6 亲亲奇奇 的帖子

好象赞助费是不支持的(法院只支持公办学校的学费)。有说是特别的费用可以再要求的,如医药费。上限是根据在上海抚养一个孩子的平均费用,难怕孩子的父亲每月收入1W,还是只要付2000的抚养费就行了。当然自己协议的费用法院是管不了的,但是一旦要求法院追讨或重新认定的话,就是这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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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8 cathyzhoush 的帖子

法院的标准是按照上海市平均收入水平来认定的,不支持读民办学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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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双方和孩子都是伤害。。 不是简单的金钱成本能够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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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冰魄银针 于 2006-8-9 14:2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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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想着除非是LG净身出户,或者是自己想LH,否则,哼,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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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6 狗儿妈 的帖子

还有学费、医疗费、赞助费?法院都不支持,每月抚养费都包括在内了,我孩子上学的所有费用都是我承担,就这抚养费一分不给,郁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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