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教六岁的孩子学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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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约翰•派博(JohnPiper)
我刚写完一本关于称义的小书。若主许可,它将于今年晚些时候由Crossway出版,书名为《在基督里算为义》(Counted Righteous in Christ)。我在其中一段问道:“为什么一个需要照顾家庭,工作任务繁重的牧师……要投入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探讨基督义的归算问题?确切的原因是,因为我要照顾家庭,以及其他数百个人。”在这本新书的第一章,我给出以下部分答案:
是的,我需要照顾家庭。四个儿子虽已长大成人,自己独立生活,但他们仍然在我们的生活中。每周我们都会面对面或在电话里交谈,讨论一些有关个人、关系、职业和神学方面的重要问题。在每一次交谈中,根基的问题总是:圣经在这个问题上阐述了什么伟大的真理,以来坚固和引导我们?倾听与挚爱固然重要,但如果这些中间没有圣经要义,我的建议就是空洞的。煽情的肯定没什么用,多了反而有害。这些年青人想要行走在坚固的磐石上。
我的女儿塔丽萨今年六岁。最近她和我们夫妻在一起阅读罗马书。我们读完使徒行传后,她作出了这个选择。她刚开始学习阅读,于是我逐字指给她读。在第五章的开头,她在一个句子中间停下来,问我:“‘称为义’是什么意思?”你会对一个六岁的孩子说什么?你会不会说: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思考,所以你只要信靠耶稣,做个乖乖女?或者你说:这个问题太复杂,甚至大人也不能完全理解,所以等你长大了再来思考这个问题?也或者我们会说:这很简单,就是说耶稣为我们死了,因此我们所有的罪都得到赦免?
或者我们会临时编一个故事(我就是这么做的),说有两个被控告的嫌犯,一个有罪一个没罪(一个做了坏事,另一个没做)?没做过坏事的那个人,被所有看见罪行的目击者证明是无罪的。所以法官称他为“义”,也就是说,法官告诉他,他是个守法的人,没有犯罪,可以自由地离开了。但另一个犯了罪的,他真的干了坏事,被证明是有罪的,因为所有人都看见是他干的。但是接下来,你猜怎么了?法官也称他为“义”,说:“我把你看作一个守法的公民,享有我国公民的所有权利(而不仅仅是被赦免的罪犯,无法得到信任或享有完全的自由)。”说到这里,塔丽萨满脸疑惑地看着我。
她说不出问题在哪里,但感觉到这样做有问题。所以我说,这有问题,对吧?一个人,他真的犯了法做了坏事,怎么可以被法官告知说是一个守法的人,一个公义的人,可以自由享有国家赋予的所有权利,而不需要进监狱或被处罚?她摇了摇头。然后我翻到罗马书4:5,向她指出神“称罪人为义”。她皱起了眉头。我告诉她,她犯过罪,我也犯过罪,我们都像那第二个嫌犯。当神称我们为“义”的时候,祂明明知道我们是罪人,是“不敬虔的”,是“违背律法的”。然后我问她:“神对我们这些罪人说:你没有罪,你在我眼中是守法的,是公义的,你可以自由享有这个国家赋予你的一切权利,神做了什么成就了这一点?”
她明白这跟耶稣及其降世和受死有关。她学过这些内容。然而现在我还能教她更深的内容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父母是否诚实地教导有关基督义的归算真理。耶稣完全遵守了律法,祂从未犯罪,而且做了法官和祂的国家所期望祂做的一切;耶稣在世和死时,祂不仅替她承受了刑罚,而且替她遵守了律法;耶稣为她受罚,而且为她遵守律法;父母会把这一切告诉儿女吗?如果她信靠祂,那法官,也就是神,会把耶稣受的刑罚和耶稣的义算作是她的。所以当神称她为“义”的时候,也就是宣告她是一个蒙赦免且被称义的人(尽管她未受刑罚,也未守法),祂这样做是因为耶稣。耶稣是她的义,耶稣承受她的刑罚。信靠耶稣,让耶稣成为她的主和救主,那么祂就完美地替她成就了良善,完美地替她代受刑罚。
然而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基督徒家庭从没进行过这样的对话,无论孩子在六岁还是十六岁时。显而易见,很多教会的教导很弱,很多青少年事工的教导也是嬉戏肤浅,而这些青少年在高中毕业后迷失的比率就非常地高。如果父母每周从讲台上听到的是“教义并不重要”的教导,那么他们该如何引导他们的儿女呢?所以说,我需要照顾家庭,因此我必须理解信仰的核心教义,理解得足够透彻,以至于能够用不同的语言来教导我那些处在不同年龄段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