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邪教的特征与疏导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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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风看世界
最近在山东招远发生“全能教”六位教徒的杀人惨案,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全能教”亦称“东方闪电”,老早就被中国政府定性为“邪教”。可是,他们居然能够聚众,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在麦当劳店内殴打女顾客致死。这种目中无人的狂妄行径引发了许多讨论,人们心里充满了疑问。
什么是“邪教”?
“邪教”这个词出自中华历史,顾名思义,它代表“邪恶的教派”。“邪”字起源于佛教对“附佛外道”的定位,是贬抑词,用以称呼被传统主流佛教界认为是附会佛教、歪曲、篡改佛教教义与历史的宗派。例如,历史上,白莲教就属“邪教”,它是遭到查禁的。它也多次发动民变,受到镇压。在中国历史上,对待“邪教”,除了宗教上的因素,还有政治上的因素。
在英文中,“cult”这个字最接近中文“邪教”的意义。它也是个贬抑词,但是在意义上远没有中文那么强烈,所包含的范围也比较广,通指一种比较狂热的教派,其中含有不正常或极端的宗教行为和信仰。如果对社会和信从者无大害(非破坏性),有时人们用中性的“新兴宗教”来表述。我认为,把中文的“邪教”与英文“destructive cult”(破坏性的cult)相对等比较恰当。
在今天,“邪教”应当是个社会学的词汇,而非宗教学的词汇,因为没有一个宗教权威可以规定,什么样的教派属于“邪教”。从宗教出发,只能判定一个教派是否为“正统”,或是“极端”,或是“异端”。
因此,根据教派的社会行为,与它如何对待信徒,以及它传教的方式,我们才能确定该教派是否为“邪教”。或多或少,“邪教”包含某种危害社会(或者与传统道德相抵触)的行为,或对信徒施行某种“精神控制”。
一般来说,有宗教自由的法治国家,很少有所谓官定的“邪教”(或cult)。美国联邦调查局曾经公布一批极端组织的名单,其中包括一些“cult”,但主要是因为他们拥有武装,并且有反社会的倾向和行径。所以在西方,“cult”本身并不违法,除非该教派明显违犯教友的人权,或是违反社会治安,从事非法活动。经过法律手段,教派可以受到禁止或处罚。人们会把这样的教派视为“邪教”。
对“邪教”做过深入研究的心理健康专家史蒂夫·哈桑 (Steven Hassan)在2000年出版了一本《松开捆索:赋予人们为自己着想的能力》(Releasing the Bonds: Empowering People to Think for Themselves)。书中描述邪教对待信徒的四个特征:
1、行为控制:起居作息均有严格的规矩,必须绝对服从,否则会遭受处罚。
2、资讯控制:控制、歪曲资讯,不惜使用谎言。制造教内外对立的危机感。互相监视。
3、思想控制:垄断真理,教义绝对化。洗脑灌输,压制思考。有自己一套语言和故事。
4、情绪控制:造神,崇拜领袖。公开悔罪以加强控制。制造恐惧和依赖,离开者有祸。
信徒们活在一个封闭、隔绝的世界里,与现实脱节。这种心灵被控制的信徒,在领导和同侪压力之下,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所以非常可怕。招远的凶案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邪教著名的例子
例如在日本东京发动沙林毒气袭击的“奥姆真理教”,美国教导信徒集体自杀的“大卫教”,以及“人民圣殿教”。这些都是全世界公认的、著名的“邪教”。
麻原彰晃所创办的“奥姆真理教”对信徒的精神控制和种种犯罪事迹,包括1995年2月底东京地铁站的沙林毒气事件,大家或许比较清楚。
大卫教本来是上个世纪的一个极端教派。80年代,由大卫·考雷什(David Koresh)率领的分支取得德州韦科镇教派本部的控制权后,开始自称先知。后来又自称基督转世,宣扬1993年为世界末日,教徒们要和异教徒战斗,牺牲者方可进入天堂。因此严厉控制信众,下令信众接受军事训练。
脱离大卫教派的人宣称考雷什在教内娶了多名妻子,当中甚至有人未成年。另外又虐待儿童及储存大量军火,引起执法部门的注意。
1993年2月28日,美国烟酒枪炮及爆裂物管理局人员为调查非法军火,准备搜查大卫教的山庄,结果受到教派武装人员开火攻击,造成4名执法人员及6名信众死亡。联邦调查局接手包围山庄,双方对峙51日,期间考雷什禁止山庄内的人离开。多次谈判中,考雷什先后释放37人。4月19日联邦调查局发动进攻时,山庄内突然多处起火,76名信众(包括考雷什本人)丧生,只有9人生还。该事件被称为“韦科惨案”。(节自《维基百科》)
人民圣殿教(或,人民寺院)由吉姆·琼斯(Jim Jones)在1953年创立,在60年代开始变质。琼斯自称是上帝的化身,几千年前化身为释迦牟尼,创建了佛教;后来又化身耶稣基督,创建了基督教;之后短期化身为巴孛,即为建立巴哈伊信仰的人;最后化身列宁,将社会主义发扬光大。他自认是马克思主义的信徒,是个狂热的社会主义者。人民圣殿教就是在实现社会主义的理想。
不过,在少数信众离开教派后,丑闻开始曝光,包括琼斯窃取信众财产、假装神迹治愈、严厉处罚、殴打信众及自称为新救世主等。针对指控,琼斯在1977年把他那拥有约一千核心信众的教派迁到南美洲的圭亚那,他对信众许诺那里是一个热带天堂。他们在那里合力建立了琼斯镇。
1978年11月,美国众议员里奥·瑞恩为调查对该教派的指控,来到琼斯镇。一些信众向瑞恩表示想跟他离开,11月18日众人到达当地的一个小型机场,但在那里遭受教派守卫开火袭击,瑞恩、三位新闻工作者及一位打算离开的信众被杀,多人受伤。
琼斯自知罪责难逃,于是在1978年11月18日当晚胁迫追随者与他一起自杀。琼斯命令他的信众饮下掺有氰化物与镇静剂的果汁,那些抗拒这命令的人被射杀、勒死或被注射氰化物。这次集体自杀事件共有914人死亡,包括276个儿童。(节自《维基百科》)
此外,如影星汤姆·克鲁斯和约翰·屈伏塔所信仰的“山达基教”(Scientology,或作科学神教),该教被批评为敛财、用兴讼的方式打击批评者、虐待会友、编造科学神话。许多人视之为“邪教”。但是因为危害不大,在法律上还是个享受免税优惠的宗教团体。
“邪教”的标准有时并不明确,巴基斯坦就是个很不寻常的例子。它是个穆斯林国家,但是内中派别林立,从现代化的温和穆斯林到原教旨主义的穆斯林都有。可是,有些教派的做法非常像是“邪教”。
例如,一位主张妇女教育的11-12岁少女马拉拉,虽是区区一个少女,竟然被塔利班(神学士)组织追杀,几乎送命。塔利班并立下誓言,必要除灭这位主张妇女教育的异端分子。结果为了逃生,她被国际人士送到英国医治、受保护、受教育。
另外,最近在巴基斯坦第二大城拉合尔,一位不顾父兄阻止而与爱人结婚的青年妇女,婚礼后从法院走出来时,被自己家人用砖头打死。报载,警察在一旁观看行凶,并未出手干预。那么,这批人所信仰的极端伊斯兰教是否算是“邪教”?我想很多巴基斯坦人不如此看,他们会认为这是“荣誉杀戮”。
可见“邪教”与否,这中间也有相当主观的成分。很可能在一个社会环境里被视为“邪教”,但在另外一个地区或国家却被视为合理的宗教行为。例如,统一教在中国被定性为邪教,在发源地韩国却不是。
本·拉登和基地组织
本·拉登创立的基地组织,或是类似组织,他们在信仰上属于逊尼派原教旨主义的伊斯兰教,但是,他们的成员隶属不同的逊尼派别(瓦哈比、沙菲仪、马利基、哈乃斐等派),信仰并不统一。可是,他们却是假宗教之名,实行恐怖暴行,那他们算不算“邪教”呢?
在《圣战和神圣复仇:历史中的心理暗流》(2002年)这本书中,精神病学家彼得·奥尔森(Peter A. Olsson)把本·拉登与大卫·考雷什、吉姆·琼斯、麻原彰晃等一系列邪教领袖相比较。他发现,这些人都至少符合“自恋型人格障碍”中九个条件里的八个。
临床心理学家Carl Goldberg与社会工作者Virginia Crespo在2004年的一本书中也把拉登定位为“邪教领袖”。上面提到的史蒂夫·哈桑2002年在“美国心理学会”的一个会议上表示,基地组织符合所有“邪教”的特征。他并且说:“我们应当采用对邪教精神控制的一切知识来反恐。这应当是反恐战争的第一要务。”他的意思是,这不但是个武装战,更是个心理战。
《泰晤士报》记者Mary Ann Sieghart 2001年在一篇报道中称基地组织是个“标准邪教”,她的话可能更中肯,她这样写着:“基地组织符合‘邪教’的一切正式定义。它洗脑、灌输成员;它形成一个封闭的、极权的社会;它有一位自封的救世主,就是有魅力的领袖;它相信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我想,自从本·拉登死后,这个世界已经由一位“救世主”分裂成数十个,甚至数百个魔君了?
如何疏导?
“邪教”需要处理。但是,我们不能一味地靠打压来解决,而是要未雨绸缪,去处理它滋长的温床。
以基地组织为例,为了发展,除了财力以外,它更需要一个不安的温床帮助它酝酿、发酵。这样的组织通常隐藏在民风比较闭塞,社会比较贫穷、落后,教育比较不普及的社会环境里。在这里,社会不公、前途无着和外来文化入侵造成积怨,这些积怨就成为恐怖组织发展、招募、吸收新分子的温床。
以阿富汗(以及巴基斯坦西陲)为例,卅多年来,历经苏联和美国这两个大国前后的经营和干预,其社会、文化和宗教的现实仍然没有什么改变。况且,外来势力越干预,那个温床就越蓬勃。事实证明,武力与强权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它仍然是酝酿恐怖组织的温床。
只有靠壮大社会本身的温和势力,利用人心厌烦暴力,倾向温和宗教的愿望,才能开始走向安定和进步。生活在艰难中的人们需要宗教所带来的希望和道德秩序,因此只有让正统、温和的宗教发挥功用,建设人心,才有可能减低极端分子(塔利班)酝酿的温床。
从这次选举来看,虽然塔利班多方威胁、警告,希望阻挠投票。可是,阿富汗的广大人民(特别是妇女)珍惜这个表达意愿的机会。两位主要候选人都代表开明的势力。或许这次被选出来的总统,可以带来国家的转机?
回顾中国今天多起的暴力事件,我深信他山之石可以攻错。如果我们从社会整体的健康着眼,而非考虑特殊利益团体,那么,各种温和的宗教信仰向来是提振人心,积累正能量和维护道德秩序最大的动力。如果这个动力没有得到保障,或是受到防堵,那就很容易激发成滋生“邪教”的温床。
人类不只是个生物体,除了温饱,人对自己、对社会都有期望。人类需要活在一个有高尚目标,对前景充满希望的社会环境里。为要解决社会不公、贫穷和无知的现状,除了体制上的努力,社会还需要正能量,需要道德秩序。温和的宗教信仰就是维系人心很重要的一环。不但如此,也只有信仰(包括宗教信仰),不是意识形态,才能满足人生追求价值、寻找人生意义,和对社稷提出贡献的愿望。
若是有个比较宽容、积极的宗教政策,酝酿“邪教”的土壤就会变得贫瘠。这样,或许“邪教”可以逐渐“正常死亡”?
后记:引用网上资料很多,其中多处参考《维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