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营改增单位,一般纳税人,每个月都正常开增票(2月也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报税、纳税。2012年购买的通用机打发票已经在2013年8月全部销毁,销毁单上注明“核量为0”
今天早上9点收到税所短信
“你单位通用机打发票明细数据超过规定时间未报送,请要求将未上报的进行补报送..."
刚才 11点又收到短信
“你单位税控发票明细数据超过规定时间未报送,请注意改正...”
打电话问了专管员,答“应该问题不大”
打电话问了纳税专线12366,也说不出怎么回事
打电话问了中软售后61361133,答,这个不是他们负责的。
求高人指点一下,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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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inizhou 于 2014-3-4 13: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