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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校长婉拒警方询问孩子:揭发父母违反人性

校长婉拒警方询问孩子:揭发父母违反人性

核心提示:日前,上海一名12岁孩子的母亲涉嫌诈骗外逃,警察向学校提出要询问这个孩子被校方拒绝。校长称班主任已掌握警方所需的信息,询问该名小孩并无必要。校长称不鼓励孩子揭发自己的父母,这违背人性。校方的做法同时引发是否干预执法的质疑,律师称校方的做法无错。

一个12岁孩子的母亲涉嫌诈骗外逃,警察向学校提出要询问这个孩子,学校该不该答应?对此,该校长直接回复:学校可以让班主任、老师配合询问,但不可以直接询问学生,他们是未成年人,学校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报记者在微博上发布这一消息后,立即受到很多网友的关注,吸引了3000多条的转发和评论,近8成网友对校长的做法竖起大拇指,但也有少数人提出质疑。

校长称鼓励孩子揭发父母违反人性

前天,两位警察来到本市中心城区某初中学校的门口,原来一位犯罪嫌疑人因生意亏本,涉嫌诈骗后外逃,其儿子是该校预备年级的学生。警方希望找孩子进行询问,获得犯罪嫌疑人的最新动向。

听完介绍,该校校长直接回复,“学校可以让班主任接受询问,提供所有掌握的信息,但警察不可以在校园内直接询问学生。班主任每个学年都会进行家访,和学生的家长沟通较多,也了解每位学生及其家长的居住地址等信息,愿意配合询问。预备年级的学生还不满12周岁,是未成年人,不方便直接接受询问,学校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随后,该学生的班主任接待了两位警官,并提供了自己家访的地址,复印了家长在学校登记的信息。警官询问完毕后,校长特意叮嘱班主任,不能将警官来学校询问的事情告知任何学生,要为这位学生保守秘密,最近多关注这位学生的情绪变化。

校长直言,对于12岁的未成年人来说,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形成,学校不鼓励孩子揭发自己的父母、撕裂亲情,这是一种违反人性的做法。父母犯错是大人的事情,和孩子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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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8成网友竖大拇指赞赏校长做法

记者的这一微博发布后,立即受到很多网友的关注,吸引了3000多条转发和评论。记者看到,近8成网友对校长的做法表示支持,竖起大拇指。@上海渔夫:好样的!孩子家里出了这样的事,已经深受打击。让TA在学校被叫出去“接受调查”,万一被同学知道家庭变故后,今后在学校如何抬起头?@jtwu2903:有责任的校长,孩子教育置于第一的校长,有理有利有节的校长。@博客网甜夏:这样的校长才是真正的校长,他爱孩子!@独立检察官2011:校长是对的。同时建议侦查人员尽量采用其它侦查手段,不要让孩子证明母亲如何。孟德斯鸠说过:“为保存风纪,反而破坏人性;须知人性却是风纪之源泉。 ”还是提倡亲亲相隐,不搞大义灭亲。

同时,也有部分网友对校长的做法提出质疑,校长此举是否妨碍执法?@孬孬虎:校长的做法很人性,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站不住脚?@首东律师:警官询问未成年人是可以的,但在学校须老师在场,在家须家长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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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观点

【家长】

父母犯错和孩子没关系

沪上某家长俱乐部的负责人雷琼非常赞同校长的做法,她直言:“作为一位普通的家长,非常支持校长的做法。校长做法遵循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犯错误,和孩子没有直接关系。有这样一位一切为孩子着想的校长,不仅会受学生们的喜爱,还赢得更多家长的支持。 ”

一位初中生家长姜女士告诉记者,“儿子所在的学校也曾遇到过类似案例,学校同样拒绝了,家长们也非常支持学校的做法。 ”

【教育界】

为类似事件树立了好榜样

“该校长的做法很妥当,既配合了执法人员的工作,也在最大能力范围内保护了未成年人。 ”看到这一消息,新黄浦实验学校的校长王洪伟校长直言,如果自己所在的学校发生类似事情,自己也会这么做。这么做是将保护学生的权益放在第一位,也这是学校承担的最大的任务之一。

“我非常支持该校长的处理方式。”市教委青少年保护办公室主任杨永明表示,公安部门在调查、侦查时,可以询问未成年人,但必须有合适的监护人陪同。对于12岁的孩子来说,第一监护人是父母,母亲不知所踪,可以在父亲陪伴下接受询问;如果一定在学校询问,需要有老师或者青少年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等临时监护人的陪同。

由于学校不了解具体案情,当公安部门来学校询问时,学校可以安排学生的临时监护人班主任替代。公安人员如果通过班主任可以得到需要了解的信息,就可不必再问孩子,这样可以减少对孩子身心的伤害;如果执法人员需要更深入调查,一定要有班主任陪同,一旦出现不适合言辞,可以随时提出终止询问的要求。

杨永明直言,家长陷入经济纠纷,不是孤立的案例,也不是唯一的案件。校长如此处理,为以后类似的事件处理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样板。

【律师】

身着便服聊天询问会更好

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主任金永红表示,该校长的做法没有错。他表示,在刑事侦查的过程中,知道信息的相关人员有义务提供信息。对学校来说,学校有权利、有义务向执法部门提供所掌握的信息。作为执法部门来说,需找犯罪嫌疑人的子女了解信息,一定要注意询问方式,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学生在校期间,老师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学校可以让临时监护人代替接受询问。

如果执法人员一定要询问未成年人,可以通过老师转述,不必要面对面的询问。市人大代表、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厉明对校长的行为也表示支持。两位警官找未成年人询问其母亲的下落,这些问题可能会涉及孩子母亲犯罪的事实,可能对青少年身心造成很大伤害。 “如果执法人员身着便衣而不是警服,在老师陪伴下,带着孩子走出校园,不用严肃的口吻‘请你配合’,以聊天的方式进行询问,可能会获得更好的效果。 ”厉明补充道。

“从法律角度来说,执法人员有调查、刑侦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每位公民都有配合、作证的义务。不过,比较特殊的是,去学校询问一个12岁的孩子,面对特定的场合、特定的对象,执法人员要考虑可能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或伤害。”市人大代表、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洪超律师分析说,校长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未让学生和执法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对话,是正常的做法。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让孩子协助侦查、询问下落,也是可以的。对未成年人的询问有一定的特殊性,询问地点、方式方法都需慎重。对于执法人员想了解家长的下落,校长让班主任出面接受询问,并提供所知的信息,这个做法是可取的。

【心理学家】

避免孩子内心受直接冲击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心理学系副主任吴国宏表示,凭个人直觉,校长的做法是妥当的。从执法人员的角度来考虑,母亲涉嫌诈骗外逃,可能不与朋友、直系亲属联系,但可能与孩子联系。

客观事实是,母亲不在家,这对孩子的身心已经造成打击。对很多孩子来说,母亲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角色,不仅承担照料孩子生活的任务,还会给孩子精神上很多支持、依靠和抚慰,这是孩子内心获得安全感的主要来源。如果让身心发展未健全的孩子直接接受执法人员的询问,从另一个侧面获悉母亲犯罪事实,或许会让孩子的内心遭受更大打击,甚至可能对自我产生怀疑等。从这个角度来说,学校有义务也有责任减少对孩子的打击,可以向执法部门提供间接的帮助,尽量不直接冲击孩子的内心。

“对校长来说,保护学生的权益是第一位的。学校让班主任接受询问,如果需深入调查,仍可以让班主任替代向孩子了解相关信息。 ”华师大心理咨询中心咨询师陈默直言,从心理学角度来说,班主任是孩子每日陪伴的成人,部分孩子会将自己对母亲的情感迁移到班主任身上。在很多未成年人的印象中,警官就是抓坏人的,如果警官直接询问,孩子可能因害怕、惊恐而不说真话,还可能导致孩子一段时间内不能安心学习。如果通过班主任侧面去了解,比较容易获得真实信息,也不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太大的影响。(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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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保护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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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校长的做法 。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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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 校长做得没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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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哪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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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警察身着便服以聊天为借口套孩子话,这更加不妥。
1、你若有理,为何要脱下警服,地下党的干活?
2、未来如果孩子得知因为他被套出的话而抓获了母亲,他会怎样想?会不会有被成人世界欺骗的感觉?会不会有出卖了母亲的想法?
3、所谓行行出状元,也可以说行行出人渣。有这样的律师出这样的主意,有这样的记者"公正"的写出来,可见,除专业知识外,人文教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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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校长?是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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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保护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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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律也不要求亲人之间互相揭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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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校长的做法。不过这件事情又是咋露出来的呢?只是让孩子不知道和孩子的同学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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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楼核桃酥 的帖子

赞同,献花!这才是全面理性看问题的角度。

这些“律师”只想着如何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用什么手段都可以,用欺骗的手段“套”孩子的话,给孩子留下心理创伤是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的。目的重要,手段和过程更重要,恶花之果,千万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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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这样的校长,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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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警方也能干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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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一个故事,死刑犯临刑前咬掉妈妈乳头的那个故事,因为死刑犯认为,都是妈妈没有告诉他对错……
这个故事里,诈骗犯父母会告诉自己的孩子对错吗?如果没有,希望校长会,老师会,警察会……
说出父母的下落,为什么就变成“大义灭亲“了呢?也许父母”沉冤得雪“了呢?!最不济,也是让父母“为善“并"承担"了一回,这不也是一种孝吗?!
干嘛非把孩子搞得像一定知道父母下落,是个“共犯”一般?!给孩子自己选择答或不答,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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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真得很残忍,孩子不知道母亲的下落还好,心里没有负担,如果知道,被人问,无论说还是不说都是负担,说了就感觉自己出卖了母亲,不说又违背了长期教育下的是非观,孩子都得分裂了。

这个当妈的如果真为孩子好就不要告诉孩子她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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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担心的是,都如那位校长所作所为,是否会令作奸犯科的父母堂而皇之的把子女培养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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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校长的做法,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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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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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ilr 于 2012-5-11 10:54 发表 \"\"
我所担心的是,都如那位校长所作所为,是否会令作奸犯科的父母堂而皇之的把子女培养成“共犯”……
也有这个担心,但细想想,人伦是道德的基础和起源,而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其实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让孩子揭发父母,是破坏人伦的做法,坏了底子,后果更不堪设想。

比如文革中批斗过自己老子的那些人...说到这里,想起不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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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martzoe 于 2012-5-11 12:13 发表 \"\"


也有这个担心,但细想想,人伦是道德的基础和起源,而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其实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让孩子揭发父母,是破坏人伦的做法,坏了底子,后果更不堪设想。

比如文革中批斗过自己老子的那些人.. ...
不是揭发,而是告知父母所在……
哪怕是老师出面询问孩子家长所在……
但是不是,老师也只提供了所谓的资料,似没有询问……
整个描述在我看来,反倒是某些人员坐定了家长的犯罪事实,并一厢情愿的把孩子视作“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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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ilr 于 2012-5-11 12:39 发表 \"\"

不是揭发,而是告知父母所在……
哪怕是老师出面询问孩子家长所在……
但是不是,老师也只提供了所谓的资料,似没有询问……
整个描述在我看来,反倒是某些人员坐定了家长的犯罪事实,并一厢情愿的把孩子视作“ ...
不问是对的,其实这种事情放在自己成人身上考虑一下就知道有多为难了,更何况他只是个孩子。要让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做一项超出他能力的选择干嘛?孩子会不知道告知妈妈所在将带给妈妈的是什么吗?就算当时不知道,事后也会知道,长大了也会知道。

办案的人可能觉得不就是问一下答一下的事情,对这个孩子来说这将是他一辈子的十字架。

孩子知道并不会变成“共犯”,孩子知道了被问了不肯说出来,就“被”“共犯”了,说出来了就成了“送妈妈坐牢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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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校长的做法,孩子需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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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martzoe 于 2012-5-11 12:57 发表 \"\"


不问是对的,其实这种事情放在自己成人身上考虑一下就知道有多为难了,更何况他只是个孩子。要让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做一项超出他能力的选择干嘛?孩子会不知道告知妈妈所在将带给妈妈的是什么吗?就算当时不知道, ...
我不知道警察有没有坐定家长的犯罪事实,但显而易见,校长和您,都肯定了家长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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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ilr 于 2012-5-11 13:17 发表 \"\"

我不知道警察有没有坐定家长的犯罪事实,但显而易见,校长和您,都肯定了家长的罪犯~
除了法院,没人能定她的罪,不过警察既然已经将其列为嫌疑犯,拘留是不可避免的了。
家长是否犯罪是否清白不是靠孩子的回答,也不应该靠孩子的回答,家长是成年人,她可以自己选择走进任何一个警局去配合警察调查,也可以选择逃离不做任何自辩,现在她的失踪是她的选择,为什么要逼一个孩子去介入此事,去成为强行改变他妈妈的选择的工具?

[ 本帖最后由 smartzoe 于 2012-5-11 13: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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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子玖妈妈 的帖子

题外话,社会倒是很关注保护孩子不让他受不必要的伤害,身为父母的做事情前又可曾想一想是否会伤害孩子?否则,又哪来今日这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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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剧情看多了,也许是被陷害被失踪呢……
一个人失踪了,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警察既然在找她/他,那问问他/她的亲属,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这条新闻这么高调,就像同是朝南坐的两方在伽苗头……而我等小民在煽风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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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ilr 于 2012-5-11 13:38 发表 \"\"
我大概剧情看多了,也许是被陷害被失踪呢……
一个人失踪了,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警察既然在找她/他,那问问他/她的亲属,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这条新闻这么高调,就像同是朝南坐的两方在伽苗头……而我等小民 ...
被陷害被失踪还问孩子干嘛?有啥用处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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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还是被动,是需要问孩子的,虽然,问了孩子也不一定知道……
个人理解不同。
一个询问,有人理解成调查问题查清真相,有人理解成刑讯逼供检举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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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校长有水平的。这个孩子已经很可怜了,如果JC叔叔在学校里出现,同学们本不知情况的,都会知道,这小孩将来怎么办呢?
可能有的人认为JC叔叔询问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其实还是让人吓丝丝的。有次,公司领导让我代表公司去派出所报案,且不说他们的效率有多低,那个口气就让人不寒而栗,好像犯事的就是我本人。最后,还要在笔录上顶格签字,按手印。我问他们我又没犯事,为何要我按手印,好像电视里都是犯人才这样的。他们扔了一句:你从来没来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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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楼shilr 的帖子

本来在讨论的就是问问题,不是刑讯逼供啦,老大....

这个是有多难理解啊?如果实在难理解,就设想一下,自己的父母被作为嫌疑犯了,落跑了,然后他们在给我们打电话的过程中告诉了你行踪,然后警察来问我们知道他们下落伐?你会怎么样?纠结伐,说还是不说?

我们是成年人还尚且要纠结一番,无论何种选择都要想办法找到说服自己的理由,然后要一直鼓励自己相信这个理由。你让一个世界观价值观还没有定型,很多事情还在云里雾里的小孩子怎么承受啊?谁知道逼他做选择对他以后的人生会发生什么样的影响啊?任何一种选择都影响到这个孩子将来如何看待自我的问题。

这件事情中如果这个校长不关注这些,还有谁会在乎这个孩子的感受?没有人!父母不管,警察更不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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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没有义务配合警方,更何况是自己的父母,亲亲相隐比大义灭亲更符合伦理道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容我臆测,那些警察当真没有拿过别人的好处,他希望他的孩子有一天也告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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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楼smartzoe 的帖子

首先,我不会纠结!
其次,我也希望自己的孩子不会纠结,自己的父母不信信他人……
再其次,说到底,有人就是看死了当事家长一定是罪犯,我觉得这很可怕,……
再再次,我觉得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这条新闻难道要引导裸官的后代,知情不报是对的,帮助父母悬崖勒马却是不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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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ilr 于 2012-5-11 14:52 发表 \"\"
首先,我不会纠结!
其次,我也希望自己的孩子不会纠结,自己的父母不信信他人……
再其次,说到底,有人就是看死了当事家长一定是罪犯,我觉得这很可怕,……
再再次,我觉得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这条新闻难 ...
如果相信自己的父母就知道了也不要说啊,因为这是父母的选择阿。那还希望警察来问什么啊?
实在看不懂你的逻辑。

关于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你认为12岁的孩子已经通彻是非了吗?且不论你所说的对错之论与相信之论本就矛盾,就看看这个件事情引发的讨论就知道我们这么大的人了都没有通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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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楼smartzoe 的帖子

我认为,就是因为相信自己的父母,所以知道了要说啊……
所以说,个人理解。
所以说,话不投机罢了,我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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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解那么多人夸校长,从某种程度说,他已经剥夺了孩子的权利,他怎么知道孩子不愿说
有一个诈骗逃跑的母亲,他这一辈子都逃不了跟警察打交道,有些话跟警察说比跟债主说好
另外,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上海警察还不错,老师不让就回去了,外地的话,没这么好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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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想想,如果自己是受害者,警方如果能够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孩子能够知道一些他的踪迹而不去询问。那大家会是什么反应?是不是会再对警察群起而攻之呢?所以一味支持校方的,真是让人觉得可笑。
其实询问孩子没什么问题,问题是采用什么方法去问孩子,既获得线索又能保护孩子,不让孩子的心理产生阴影。我觉得警方先通过学校,不穿警服,是很对的。校方不配合,只是说明校方的认知水平和校方对待孩子教育的智慧水平。一个犯罪的成年人,会给自己的孩子带来什么影响,他自己比任何人都清楚。孩子是无辜的,但他不得不承受。周围的人也许能帮着保护着点孩子,少给他一些承受,但这个伤害客观上是避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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