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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在曾經流血的地方傳福音──「林家血案」林奐均的見證

在曾經流血的地方傳福音──「林家血案」林奐均的見證

在曾經流血的地方傳福音──「林家血案」林奐均的見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27815d0100ej04.html
採訪撰文╱明喜 口述╱林奐均


  我是奐均,林義雄僅剩的一個女兒!如您們所聽過的,我父親林義雄是一位人權律師,1977年我才6歲,父親就當選台灣省議員,從此踏上他的政治生涯,也埋下了眾所皆知「林家血案」的伏筆。

  1980年代的台灣社會封閉而保守,一黨獨大的時代,排除異己是無可選擇的政治手段,父親因為參與地下刊物編輯而琅璫入獄,母親告訴我:「爸爸當兵去了」,小小年紀的我,信以為真只盼著父親早日當兵回來。2月28號那天,母親去探監,我一如往常背著沉重的書包放學回家,按了幾次門鈴才有人來開門,奇怪的是,開門的不是往常我熟悉的阿嬤,而是一位陌生人,我也沒有懷疑,筆直的走進家門,因為爸爸工作的關係,我們家常有陌生的訪客,就當我走進房門想放下! 書包時,陌生人突然舉起刀子往我身上猛刺,第1刀,書包替我擋住了,第2刀、第3刀、第4刀……我感覺自己在流血,我感覺身上好痛,這時候我聽到阿嬤在門外喊我:奐均、奐均,歹徒將我反鎖在房間裡,轉身去對付阿嬤,我因為太疼痛而幾乎昏厥了,後來怎麼被送到醫院,完全不記得。

  我以為自己死掉了,卻在有一天又醒了過來,身上好痛,到處包裹著紗布,躺在醫院病床上,每天都有人來探望我,他們多半是悲傷的表情,有人甚至不由自主的就在我面前哭了起來。此時,我仍然不知道「林宅血案」已經在台灣社會沸沸揚揚,也或許應該說,我根本不知道有「林宅血案」的發生,因為我完全無從察覺,摯愛的阿嬤、兩位雙胞胎妹妹亭均與亮均,都在那場刀光血影中喪生了,而我,是唯一活下來的倖存者,還記得在醫院的每一天,我都央求爸爸說:「等我病好了,要跟妹妹去六福村玩!」爸爸沒有拒絕我,只是每次講到這裡,他的眼眶都泛著淚水……

  我在醫院住了好久,每天媽媽都來陪我唱歌、講故事給我聽,我總會問她:「妹妹呢、阿嬤呢?她們怎麼都沒有來看我?」媽媽總是含糊帶過,說她們出了遠門。還記得每天病房外面都有警察叔叔,24小時站在門口,不論我去哪裡,都有警察阿姨陪著我,當然,很多時候大人不許我出門,我感覺那是一種密不透風的保護膜,他們都說,是因為我的病還沒有好,所以不能亂跑。電視新聞有時候會出現「滅門血案」、「林家血案」等字眼,都在我還沒看清楚的時候,就會有人站起來將電視轉台。突然有一天,爸爸再次消失,媽媽說:「爸爸又去當兵了……」很久很久以後,我才知道,爸爸兩次當兵,都是坐牢去了。

  好不容易身上的刀傷漸漸痊癒,我因為看不到阿嬤與妹妹而日漸煩躁、失望,終於有一天,在那個恐怖日子過後的4個月,媽媽告訴我,妹妹、阿嬤都已經不在人間的事實。突然,我覺得好害怕,我怎麼再也看不到我最愛的親人,我怎麼沒有好好珍惜跟他們相處的時光?我痛哭、大哭、徹夜的哭,每個夜晚我都試圖回想那個歹徒的長相,我想復仇,替我死去的親人復血海深仇,我想我長大了,一定要親手殺了他!那年,我九歲!

  小學3年級,我轉學了,由於我是血案的活口,基於安全緣故媽媽替我改名為「林曉君」,當時仍然有警察阿姨每天接送我上下學,任何人要接近我、跟我說話,都要先登記,經過搜身,久而久之我幾乎沒有朋友,孤獨、仇恨成了我童年唯一的伴。

  爸爸不忍心我與媽媽生活在恐懼中,也擔心再失去他僅剩的兩位親人,於是申請讓媽媽帶著我到美國,幾經波折終於成行,1981年8月,帶著極簡單的行李,母女倆到了華盛頓。那時我連ABC字都看不懂,進入小學4年級就讀,語言不通,班上只有我一個外國學生,但好處是,沒有人認識我,沒有人看到我會掉眼淚,沒有人整天跟著保護我,於是我開始結交同儕朋友,靠著比手畫腳溝通,日子開始不再那麼晦暗。

  剛開始,媽媽對我的擔心絲毫沒有減少,記得有一次我告訴她,我可以自己放學走路回家,請她不要來接我,學校距離我們家只有5、6分鐘的路程,但我因為轉錯一個路口,拖延了半個小時還沒回到家,媽媽急壞了,在家裡來回踱步,不知如何是好,她一直後悔答應我的請求,讓我自己回家,就這樣度秒如年,終於,我出現在家門口,她一顆七上八下的心也才終於可以繼續呼吸,我猜想那半個小時裡,媽媽是不是做了最壞的打算:歹徒得逞,她可能! 失去了僅剩的女兒……。天下父母心,這樣的焦急直到我自己做了母親,才真正深切的體會到。

  在美國唸書的日子是愉快的,我一路從小學4年級唸到大學畢業,在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裡,度過我的青澀年少,最大的轉折點,在初中!

  初中我開始參加查經班,可說是接觸信仰的第一步,由於父母都是虔誠的基督徒,很快的,我也從教會活動中領受到上帝的垂憐。透過禱告,上帝教導我寬恕、智慧;透過禱告,我的心可以從仇恨中出脫,慢慢的,一股堅定而神奇的力量引領著我,饒恕了兇手,揮別了曾經的陰霾血淚,越是參與教會的活動,我越是明白,自己是一個受到祝福與關愛的人,那些過去的創痛,都應該讓它成為過去,如果沒有洗淨往昔的塵埃,我便無法成就一個全新的我!於是,脫胎換骨般的,我丟掉了心中的恨,敞開懷抱汲取這個世界對我的愛!

  1994年是我人生另一次重要的轉折,我從印第安那大學音樂系畢業,睽違13年後,第一次重返台灣!剛剛抵達中正機場,就看見好多媒體記者,當年血案中唯一倖存的小女孩回來了!她變成什麼模樣?她過的好嗎?她用什麼心情看待這塊曾令她椎心刺骨的土地,鎂光燈閃個不停,我有點無法適應,爸爸媽媽都來接機,慎重的迎接我重返故鄉。

  當年發生血案的家,已經改建成義光教會,在曾經流血的地方傳播福音,我認為這是很好的安排。跟著父母我來到義光教會作禮拜,好幾天都有記者隨行,我用什麼樣的容顏面對台灣,很開心不是仇恨、而是關愛與企盼。

  一年後1995年,我再度回到美國進修碩士課程,竟遇到了我人生中的另一半,他絕對是上帝巧妙的安排,來關照我,砥礪我,要不然我的生命,無法如此漸趨完整。

  Joel 是出生於南韓漢城的美國人,一家5代都是宣教士,他也以傳教為終生職志。我們在查經班初相逢,後來因為住的近,經常在公車上巧遇,我對Joel 的印象不錯,因為他總是友善熱情的招待教友,人長的帥氣更不在話下,但因為他比我小兩歲,我只以對待弟弟的心情與他相處。直到1997年感恩節過後的某一天,突然,沒來由的,他說:「Judy,我想我開始喜歡上妳了!」然後,是一陣沉默,我們各自將頭埋回自己的文字裡,避開這段突然表白的尷尬!

  記得當時我告訴他,跟我約會有3個原則:第一,要徵求我父親的同意。第二,儘量不要單獨相處,我知道單獨約會的風險,而我想將最完整的心靈與身體,都留給我未來的先生。第三,不要送禮物。Joel思考了幾天,同意這些原則,然後告訴我他準備好寫信,徵求我父親的同意了,如果我同意跟他交往,就讓他知道。幾天後,我將一張寫著「yes」的字條投進他的信箱裡,然後,我們就開始交往!

  我們一起禱告,跟教會的朋友相處,一天比一天認識對方,正式交往的第6天,他就跟我求婚,(對!這一切進度都快的超乎我能想像),我嚇壞了,這樣迅速的交付彼此會不會變成粗淺的速食愛情。但Joel告訴我,他已經非常確定,我,就是他終生追求的女性,我,就是上天安排給他的妻子,我想,他的真誠打動了我。一切宛如連續劇的肥皂情節,卻真實發生在我們身上,於是我們開始籌畫婚禮,當然,首先Joel必須隨我回到台灣,徵求父母的同意!

  1998年1月,那是台灣農曆年的前夕,我穿上母親當年訂婚的禮服,爸爸將我的手交給Joel,我們訂婚了,人生從此不同,各自單行的線,變成兩條緊密的連結,然後我們有了第一個女兒Faith(信心)、第二個女兒Charis(恩賜)、到2004年,我們的第三個女兒也來到人間,她叫做Ashlyn(願景),從單行的線,我們變成了5口之家!林家,就這樣又熱鬧了起來!

  2002年我們回到台灣定居,Joel選擇台灣作為終生宣教之處,我也再次返回故土,初次有了定居台灣的打算。我因為主修音樂,因此工作內容多半是詞曲創作,也在教會唱詩歌,Joel則專心作他的宣教士。婚姻生活是瑣碎的,三個孩子相繼報到,我終日忙碌於奶粉尿布與創作之間,一忙起來,人就少了情感,像機器一樣運轉不停,我與Joel 的摩擦幾乎是三天兩頭,就要大吵一架。為了很小的事情爭執,或者為了他的記性不好,我也會大發雷霆,所幸Joel 總認為妻子是共同分擔生命的人,當他許下誓言娶我為妻,就決定了不論我能否帶給他快樂,他都要終生承受我。於是每每在爭吵的煙硝瀰漫中,我們一起懺悔,錯的人,勇敢的開口說抱歉,對的人,一而再三的原諒對方。就這樣,我們至今還在繼續爭執,還在繼續磨合,也許漸漸的,我們開始明白,這是婚姻生活的必須與樂趣。

  我的父親已經60幾歲,經常你可以看見他的身影,為了反對核四,在總統府前靜坐。有時寒風颼颼、有時細雨綿綿,常常他一坐就是一整天。這就是我的父親,堅持理想、寧靜沉默。記得當年血案發生後,許多文章臆測著父親將如何繼續他的人生,人們說他可以就此遠離政壇,不問世事;也說他可以遠走他鄉,忘卻這塊傷心土地;更有人說他將以復仇者之姿,掀起一場腥風血雨!但,沒有,我的父親不曾退卻,在追求民主正義的道路上,他繼續勇往直前,他沒有離開政壇,更不曾拋棄這塊土地,30年來他一直在自己的路上,追求理想。我不曾聽到父親談起那件悲傷的往事,也不曾聽見他對兇手有任何撻伐,他與母親始終寬容平靜的看待這樁歷史悲劇,他們用身教告訴了我,寬恕是多麼重要的人生課題,甚或是一種人格的昇華。

  去外國10餘年,我有幸重回台灣,故鄉的社會氛圍已然不同,父親,還在奮鬥著。我恐怕終其一生都不會涉入政治圈,但我知道,我將用自己的方式,流著父母慈懷柔腸的血液,敦厚看待過往與未來,大悲大慟已飄邈,我願虔心向前,深愛台灣!



附:

  義光教會是位於台北市信義路3段,7號公園(大安森林公園)對面巷內的社區公寓一樓,37坪的禮拜堂加上近10坪的地下室當教室用,就沒有其他空間。教會所在的社區是屬住宅區,除了幸安國小、經濟部工業局、台糖公司等環繞在大馬路邊外,社區內2千7百戶住家,只有少數飲食店或公司行號。教會禮拜堂面對6米巷道,對面是一個2百多坪的鄰里公園,是社區中最多人出入的公共場所。

  本堂址原為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律師(當時為省議員)之住宅,主後1980年(中華民國69年)2月28日,林義雄先生正因美麗島事件被關在景美軍事看守所,當天開審判庭,林太太方素敏女士前往旁聽。中午時分,林先生60歲的母親及7歲雙胞胎女兒亮均、亭均離奇慘死於此,9歲的長女奐均雖受重傷,蒙主憐憫得以死裡逃生。方素敏姊妹在當時參與關心受難家庭的教會牧長之帶領下,願意以此房子為見證上帝公義,及耶穌基督赦免與拯救福音之地,而售予建堂委員會。1982年4月11日復活節「義光(上帝公義之光)教會」於焉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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