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飞妈
(天天快乐)
发表于 2010-3-29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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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有的。
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儿童(包括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体积在适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乘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份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如洗衣机,电视机等),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不过只有你自己随身带得动,应该也没有人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