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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外商投资企业在免税期间是否可以将全部的会计利润作为税后利润进行分配?

外商投资企业在免税期间是否可以将全部的会计利润作为税后利润进行分配?

某单位外资股份占40%,2008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全年会计利润260万元,可否不用计提企业所得税,将206万元作为税后利润进行利润分配?

刚刚在百度上搜到:根据有关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文件精神,免征的企业所得税只能用于企业的发展,不能用于利润的分配。

请教高人这个文件的文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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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好好学习ING
不是説2008年1月1日后形成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利润分配的话要交企业所得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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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的,财税(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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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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