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楼嘟嘟虎妈
(......)
发表于 2009-5-27 09:26
只看此人
我觉得班主任的处理方法存在问题.
孩子在学校发生的纠纷,应该先由学校老师处理,根据LZ的描述,一方挑衅在先,另一方也咬了人,班主任批评教育,孩子互相道歉也就完了,事后再由班主任向双方家长分别沟通.如果造成单方大的伤害,超出学校解决范围,监护人通过法律途径索赔.孩子是未成年人,有自己的监护人.孩子的行为过错对他人造成的损失(除了杀人外),由监护人承担.沟通程序应该是监护人对监护人,怎么让孩子自己给对方家长打电话道歉,如果要打电话,应该由LZ出面,不能把这个问题仍给小孩.相对于成人来说,孩子是弱势群体.如果孩子胆子小,受到对方家长恐吓,作出过激行为,又将是一场悲剧.班主任在这个事情上处理得不是很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