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heart
(无为而为)
发表于 2009-1-19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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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引自家有考王的“给中学家长的重要提醒二(376楼)——2009高考自主招生追踪”
具备上外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明年高考,第一志愿报考上外,平行志愿必须将该校填报为A志愿,并服从所有专业志愿调剂,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该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具体原则如下:(1)高考统招录取投档进入该校者,给予加10分参与专业排序录取的优惠;(2)高考统招录取未能投档进入该校,但高考成绩在当地该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前提下,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录取。
未获得自主招生资格、但选拔测试成绩优良或确有一定特长、专长的学生,上外将择优选择部分学生给予加5分的优惠录取政策。获加分学生必须参加高考,可报考上外在当地有招生计划的任一专业,高考统招录取投档进入该校,加5分参与专业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