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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畅宝儿妈妈 于 2008-12-12 21:51 发表 当务之急不是如何将女儿争取回来而是先找到一份工作,生存的问题解决后再去考虑其它的事,否则想什么都是空想,幸福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的!
原帖由 咖啡豆 于 2008-12-13 12:46 发表 同情明月的朋友,可是旁人也就是同情而已,最多帮忙介绍工作,也是要靠她自己去努力,赢得信任,赢回自信。 她和她老公的步调真不是一个时间段的,男的正在安排新生活,以和她的旧生活为耻,她怀念旧时光,为什么呢 ...
原帖由 成mm 于 2008-12-13 20:17 发表 不知道事情的另一个版本是什么样子的,一个男人可以突然之间把孩子带走,一年内反复坚决起诉离婚,其中一定有什么原因……
原帖由 宸宸妈 于 2008-12-12 19:37 发表 前一阵看的韩剧爱情的条件里的妈妈离婚了又重新振作起来的,她原来也是放弃专业当主妇的,离婚钱和孩子都没有,后来经过努力有了自己的事业,所以lz应该让她忘掉过去,先条理身体,努力改善生活,
原帖由 cf1974 于 2008-12-12 10:48 发表 仔细看了,有姐夫的,没关系既然姐姐破坏了她的婚姻,什么都没了,想办法把他姐姐的婚姻破坏了出口气。 别砸我……
原帖由 cocoyangyang 于 2008-12-12 18:22 发表 看了半天,我唯一能确信的就是心海明月是个好人,是个热心人,是个善良的人。而关于她所叙述的,我到也相信是一面之词,相信有因有果,相信性格决定命运,相信是非并非是我们所听所见。我觉得女人最傻的就是到处诉苦 ...
原帖由 burninglife 于 2008-12-12 14:53 发表 一只巴掌拍不响。 不是某人可怜就一定占了理。 LZ如果真的想帮她,就该让她早日清醒,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气才有机会获得新生,一味同情,义愤填膺只会让她迈不开脚步。
原帖由 心海明月 于 2008-12-15 10:49 发表 感谢这几天大家的热心回复。对于有些妈妈的疑问,我想我不方便把过程说得太清楚。毕竟她也有可能会上这个论坛的。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我的朋友不是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按道理10岁以下的孩子应征询母亲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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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larin 于 2008-12-15 14:32 发表 ":如果她不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就无法拿到那套小房子和10万元的抚养费:" 如果是我,孩子是我的无价之宝,任何钱财也不可交换. 何况自己一手带大的,一天也不忍心分离. 这个妈妈的爱有商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