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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民国女子的征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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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女子的征婚标准

上个世纪30年代,男女平等的思潮在城乡风起云涌,渐入人心,这些年轻的女子们不再单纯地依靠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是勇于争取自己的择偶权力,有自己明确择偶标准。在当时的《民国日报》(1931年7月6日)上就曾刊登了这样一则女子征婚启事:

    一、面貌俊秀,中段(等)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

    二、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

    三、高尚的人格。

    四、丰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

    五、对于女子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

    六、经济有相当的独立。

    七、没有烟酒等不良的嗜好。

    八、有创造的思想,和保守的能力。

    抚今追昔,恍然隔世,上个世纪30年代女子的择偶观,与当今那些信奉“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新潮女士们相比,孰高孰低,真是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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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追踪到其后续的呢?
搞不好也是剩女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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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格格妈 于 2008-11-13 15:29 发表
有没有追踪到其后续的呢?
搞不好也是剩女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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