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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关于实习生的问题

关于实习生的问题

目前公司里有几个将要毕业的实习生在公司实习,今天她们带来了一份“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要公司盖章,看了这个协议感觉类似劳动合同,想请教可不可以不和她们签订这个协议,公司只想和她们签一个实习协议。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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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yiwen_p 的帖子

实习协议是和学校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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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是不是可以不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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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劳动合同. 有法律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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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毕业的学生不能签订实习协议的,属于事实用工,所以学校让你们签这个就业协议书,没错的,只能和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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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公司不想将来雇用他们的话,绝对不能签!

否则就是双方达成了意向. 这个协议书是所谓的"四联单",签了就表明是有就业意向了,学校就是按照这个来统计学生就业率的.

如果确实想将来毕业了雇用,那么签了就是对双方的约束, 谁都不能违约不要这个人或者不来这家公司,否则都需要赔偿一定的费用(协议上有个地方是违约金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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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就是用工协议,具有法律效果的,签了他们毕业后就必须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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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回复。最后还是看老板怎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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