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婚姻的问题,与老公离婚了,然后因为想不开,在老公家因为孩子方面的小事情,和老公家人争执中,伤了前夫(轻伤)和婆婆(轻微伤),在前夫的坚持下,女硕士因为事出有因被判四个月拘役.出来之后,见不着自己的儿子了.前夫不让见.
我觉得离婚了,就离婚了,不要想不开,何必钻牛角尖.在此期间,没有人考虑到孩子的感受的,嘴上一句,爸爸妈妈都是爱你的,离婚这件事情与你没有关系的,是很苍白的.怎么样让孩子健康成长是双方都要考虑的.也许他们看到别人的孩子这种情况的时候,也会考虑的.只是到了自己,把此作为伤害对方的武器,其实伤害的就是孩子.大人是无所谓的,都可以有各自新的生活,而孩子只可能是唯一的亲爸和亲妈.
离婚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也不是世界末日.怎样把伤害降到最低点是最为关键的.三生有缘,缘尽人散.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想,对对方在婚姻期间的付出,心存感激,我想没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
就LZ说的这件事情来说,我也碰到过这样的事情,有一个小女孩,我认识她的时候,已经上三年级了,妈妈大概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后来父亲又结婚了,家里面条件不好的.所以一直由外婆照顾,开销由姑妈付,姑妈自己有孩子,姑妈的工作单位比较好,我能明显感受到孩子的苦恼,因为少了母亲的关照,还是有许多不开心的.难怪人说,宁肯跟讨饭的娘,不肯跟当官的爹.
我想冲着孩子,LZ不要想太多,也不需要太多的解释,理解是很重要,但是碰到不能理解你的人,也不要想太多.你这么做,绝大多数人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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