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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处罚孩子的哲学(转贴)

处罚孩子的哲学(转贴)

处罚孩子的哲学

      3岁的小庭很喜欢巴斯光年(电影《玩具总动员》中的角色),所以妈妈给他买了一个巴斯光年的玩具。有一次妈妈出门时把玩具放在桌子上,小庭想玩,可是桌子太高了,怎么也拿不着,这让她十分懊恼和沮丧。可是小庭并不放弃,小手努力、再努力地往前伸,结果一不小心玩具掉了下来,摔坏了。小庭十分慌张地看着它,心想完蛋了!要是被妈妈发现该怎么办呢?
  果然,妈妈刚到家就发现了掉在地上的玩具,而且坏掉了,就问小庭:“你知不知道巴斯光年怎么掉下来的呀?”小庭害怕挨骂,撒了谎,摇头说“不知道”。妈妈发现小庭的表情怪怪的,显然没说实话。孩子犯错、撒谎了,当你面临必须处罚孩子的那一时刻时,该怎么办呢?

  处罚本身无意义
  教育心理学家表示“短时间内的抑止是会对孩子造成一定伤害的错误行为”,除此之外,处罚行为本身并无太大的意义。父母处罚孩子,只能留给孩子短期的印象,这类印象大多是处罚行为本身以及在处罚过程中孩子所受到的痛楚,对于纠正孩子的错误行为认知却相当有限,因此想要使用“处罚”来达到规范行为、纠正错误的目的,会很难达到父母的期望。

  避免伤害性扩大
  处罚行为的益处是可以阻止不幸事件的发生,例如:孩子玩火、开关煤气、在车子行进时打开车门等危险行为,以上这些行为若不加以制止,可能会对亲子双方造成重大的伤害。因此,适当及时的处罚能帮助孩子避免危险、减少伤害,但需趁机进行教育,才能达到“处罚”的目的。

  处理孩子犯错的6项原则
  1. 父母要制怒
  面对孩子做了错事,父母首先要控制自己的愤怒情绪,先想想为何孩子需要以不当的手段(如欺骗)来获取她想要的东西,或掩饰她的错误。
  2. 给孩子解释的机会
  父母应询问孩子说谎的动机以及该物品对她的重要性。借此了解孩子欺骗大人的目的,并且适时教育,纠正其偏差的观念及行为。
  3. 重申原则
  父母须再一次明确地告知孩子这种行为是错误的、不被允许的,并让孩子明白这种行为将会受到处罚,以后不要重蹈覆辙。
  4. 决定处罚方式
  可由父母和孩子共同讨论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罚方式(如一天不看电视、少吃一次甜点、减少零用钱、打手心或屁股等);或是由父母单方面决定,然后告知孩子。
  5. 彻底执行处罚
  经过事前沟通及事后检讨,父母一定要彻底执行对孩子的处罚,使孩子真正体会父母的教育原则,并避免再次发生同样的错误。
  6. 事后修补关系
  处罚事件过后,父母要找机会跟孩子沟通,让孩子感觉到该处罚只针对本次错误行为,并不会影响到亲子之间的亲密关系,同时也维护孩子的自尊心,不要使孩子因为犯一次错就失去了自尊与自信。

  以沟通取代处罚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无论父母是否选择使用处罚的手段,“事前沟通”都是教育的基本原则,而“沟通”和“处罚”都可以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沟通”着重在事前的告知与说明。孩子年幼时的生活教育在其成长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教导孩子如何分辨是与非、对与错、该与不该以及何种行为不被允许等等。一旦孩子能够清楚地接受你灌输的观念,并且确实做到,处罚行为自然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处罚?三思而后行
  多数父母对孩子的教育相当重视,并且做到了事前的教育和沟通,然而孩子难免会疏忽、遗忘了父母的叮咛,此时,适时、适当的提醒或是处罚将会帮助父母有效管教孩子。
  另外,虽然通过“沟通”与“处罚”都能达到教育下一代的目的,但是由于亲子间的生长环境、教育背景并不相同,再加上彼此的心智年龄、学习能力等差异,父母是否要把处罚的方式作为教育的手段,实在需要三思而后行。

  “罚”与“不罚”的两难
  原则上,“罚”与“不罚”应该取决于该项错误行为的性质。如果孩子知道说谎是不对的“行为”,但是为了得到她想要的东西而不择手段时,那么适当的处罚将有助于孩子的品格培养。但如果是孩子的“能力”不足,无法分辨说谎是一件不对的行为时,那么即使父母给予再多的处罚,也无法改变孩子的认知,该项错误将不可避免地一再重演。因此,家长再面临“罚”与“不罚”的两难局面时,应该先冷静思考孩子错误行为的性质,再决定采取何种适当的措施。如果最后真的必须要处罚孩子,请选择合理的处罚方式,以免徒劳无功,又破坏亲子关系。

  处罚并非教育的目的
  总而言之,考虑到处罚的使用时机、使用后的成效以及对孩子日后的影响,父母们在施行处罚前,应该花较多的时间衡量各种主客观环境,比如孩子对于何种处罚方式较能接受,同时又可以使其偏差行为获得矫正,从而使错误不至于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出现。
  “处罚”的价值只在于短时间内对孩子特定错误行为的制止与纠正。要达到教育下一代的目的,仅靠“处罚”是不够的,“事前的沟通与说明”、“事后的检讨与强化”将会是为人父母所可以依赖的好方法。

  合理的处罚方式  
      剥夺式
      以移除孩子喜爱的事物为主,让孩子知道当他做出错误行为时,可能会面临的后果。  1.不准看电视;2. 不能打电子玩具;3.不给零用钱。
      施予式
      以直接训话或施以生理上的处罚为主,当孩子做一些危险的行为时能够立刻停止,并且了解他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1.言语训斥;2.打屁股;3.打手心。  

    备注:
  “施予式”的处罚并不等于“体罚”。处罚的目的是要使孩子了解错误所在,并且及时阻止孩子做出会伤害到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但是“体罚”却可能造成孩子被羞辱的感觉,因此过激的体罚,容易给孩子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甚至影响其价值观和人际关系。
  处罚的益处:
  消极的益处
  防止重大伤害事件的发生。
  积极的益处
  可借助处罚的过程,沟通亲子间有差别的观念,了解彼此对于特定事件的想法,以及加强亲子间的对话与互动。
  适当及时的处罚可以帮助孩子避免危险、减少伤害并趁机进行教育,这才是“处罚”的目的所在。
  “事前沟通”是教育的基本原则,而“沟通”和“处罚”都可以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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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基本总是采取剥夺和处罚相结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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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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