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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对于田四事件的一点个人看法!

对于田四事件的一点个人看法!

这个事情,我知道一点内情,个人觉得把责任全部归咎于老师身上,有点过激。事情起因是因为这个小姑娘把买来的东东转卖给其他同学,并且赚了钱,好象一共是三个小孩;而这个老师20多岁刚从师范毕业的,做事确实也太过较真,把三个孩子都留下来在学校做作业,并且一定要喊孩子的父母到学校来面谈;可那会儿小姑娘的爸爸在北京出差,妈妈正在上班说是要迟点才能过来学校,老师的意思就是不管多迟都等家长来;后来大概是5点多钟的时候小姑娘说是上厕所,没人跟着,接着就发生了坠楼事件。
    要说这个老师有责任那肯定是无法否认,我觉得最大的责任是她太过偏执;现在的孩子自尊心特别强,一般犯点小错误,完全不必要留住小孩叫家长来,应该让孩子先回家,约好时间再跟家长单独沟通;但事情的同时也证明这个老师对工作还是很负责的,宁愿牺牲自己的下班时间也要和家长第一时间沟通,不过这个方式方法实在是不可取;但毕竟这个老师也只有20多岁啊,试问80后的又有几个是真正成熟的?真要是一个老教师处理这件事,这个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现在一味的把责任推在这个老师身上,显然没多大实际意义,她就是死了,难道能挽回这个小姑娘的健康?我想她的初衷绝对不是想要逼这个孩子去跳楼,恐怕普天之下也没有这么狠毒的老师;事情已经出来,应该理智看待事件的本质,一边倒责骂于事无补,吸取事件的教训才是最要紧的;我想家长们也不希望以后孩子在学校犯了什么错,因为这件事的原因,老师放任孩子不管吧?我想大部分的家长还是希望孩子的老师认真严格一点的好,当然是这个认真严格是建立在正确的方式方法之下的。
    从这个事件来看,现在小孩子的心理素质太差已经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值得家长警醒,现在每家几乎都是独宝宝,家长在家里一句重话都不舍得说,物质的东西也是想方设法的满足,这往往也造成了现在的孩子挫败感特别强,一点小事就可能埋下大祸,前段时间有一篇新闻也是,一个小姑娘因为小学初中成绩在班上一直是前十名,进入初三后滑坡至10名之后,因为觉得对不起父母,发生了自缢的悲剧。这样事情已经不少了,我想很多家长比我知道得多。
    个人觉得作为不能把所有的教育责任都寄希望于学校这头,不可否认的现实是我们现在都处在一个物质为上的社会里,价值观人生观的缺失严重的影响了这个社会,学校也不可能是一片净土;不要象有些家长认为孩子反正进了一个好学校就可以放手不管,专心工作赚钱,忽略了和孩子的沟通交心,对心理方面的问题麻痹大意,后果是很严重的;现在的孩子和以前真得完全不一样,太过早熟,我们小的时侯到了初中还是懵懵懂懂,傻呼呼的;而现在的孩子呢,到了三四年级你就要把他当小大人对待了,自我意识之强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还是已这件事为戒,多抓点心理素质教育,少点激愤,避免悲剧的再次上演。
    声明一下,我和这个事件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关系,更不是为这个老师鸣冤叫屈,只是借这个事件的本身谈点个人看法,对与不对的没必要较真,不要用砖头砸我哦   我们大家一起祈祷这个小姑娘早点醒来吧

[ 本帖最后由 leiok 于 2008-3-22 02: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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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意思是20岁的老师犯错值得原谅,11岁的孩子犯错就该把她逼死?砸你都嫌脏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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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说法:

孩子接到老师布置的任务:植树节去购买绿色植物装扮教室

3个孩子结伴去买,3个人合买了一盆。花了80元。
对老师和同学说:是30元买的。
(为啥说低价格的原因不清楚)
被老师晓得后就说不诚实
3个孩子都被要求叫父母前来
2个孩子的家长之前去了学校,老师训好后就把各自的孩子领回了家
那位11岁的跳楼的孩子因为妈妈上班远(在嘉定)爸爸出差了
是爷爷来学校接的,当时被老师拒绝,一定要孩子她亲妈到校解决这个‘很严重的错误’

结果...后来...发生了这起悲剧...

那个老师和校长被警方保护起来了
据说怕被情绪激动的家长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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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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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版本,不知道哪个是真。

老师太小题大作,不懂技巧。现在出了事,说什么都晚了。

只能说,以后我自己教小孩子,一定要他有坚强的神经,健全的心智,不要把老师的话当圣旨,要敢于挑战权威。

[ 本帖最后由 ericawangqi 于 2008-3-21 15: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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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師教育要講方法.
2.小孩子的心理教育平時就得抓.不光是學校,家長也要注意孩子的心理教育.要培養他們面對挫折的正確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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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why 于 2008-3-21 15:46 发表
楼上的意思是20岁的老师犯错值得原谅,11岁的孩子犯错就该把她逼死?砸你都嫌脏了手
我觉得你太感情用事,我跟当事任何一方没有任何关系,也犯不着为谁说好话,请你冷静的想想,你上小学的时候有没有被老师骂过,甚至罚站挨过粉笔头,可为什么那个年代出现这种事情的概率没现在大呢?现在不是说这个老师值不值得原谅的问题,这个事件应该理智得看,是大家要警醒的;而不是一边倒的,只往老师身上推,难道不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家长这里的教育是不是有不足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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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ricawangqi 于 2008-3-21 15:51 发表
这么多版本,不知道哪个是真。

老师太小题大作,不懂技巧。现在出了事,说什么都晚了。

只能说,以后我自己教小孩子,一定要他有坚强的神经,健全的心智,不要把老师的话当圣旨,要敢于挑战权威。
你说的非常正确,孩子的心理素质最关键,说句通俗点的话,有时应该皮厚点,要能经得起挫折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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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听到的也是一楼那个说法。朋友的孩子在那个班级 朋友直到昨天晚上才能入睡,担心自己的孩子受得了吗 可以想像那些同班的孩子心里受到怎样的煎熬啊 他们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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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要求教育局派心理辅导专家进驻该校啊?

老师、学生、家长都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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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贴明白了教育是家长的事跟学校无关对吧?还是说你看这样的事不带任何感情?还是你根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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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why 于 2008-3-21 16:14 发表
看了你的贴明白了教育是家长的事跟学校无关对吧?还是说你看这样的事不带任何感情?还是你根本没有......?
唉,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完我写的东西,难道孩子送进了学校就是保险箱吗?家长就不用管了,就指着学校一手培养,就不用对孩子辅导沟通了吗?你为什么把我的话要断章取意呢,正是因为我痛心这个事情,我才会写下来,不痛心关我什么事,何必费这个工夫,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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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出头的老师,也多半是独生子女长大的吧?
折射出师范教育对心理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教育局也应当反省一下往后是否要加强老师心理健康辅导、儿童心理学的研究和应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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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跟你说这件事责任老师家长孩子都有,可后果不应由孩子一人承担吧,老师可以重新来过,这个孩子还有这样的机会吗?你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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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经发生,悲惨而无奈。现在对老师的声讨,对孩子的惋惜,对家长的同情是很正常的第一反应。不过更应该从中领悟些什么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等到事情出来才做什么,太晚了。
教育是讲方法的,教书育人,育人是关键。如果自身人格不太健全,怎能培养出合格的,身心健康的,对我们美好未来有用的人呢?!对教师人选应该有个筛选机制,从考师范开始,爱心和责任,方法和策略都是必须具备的素质。让社会人人从心底里尊重教师的风气重新回来,必须要筛选最优秀的人来。这个教师,据说工作极为认真,对学生要求严格,但恰恰缺少合理的方法和策略,可能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却令人叹息!
作为家长,如果一个孩子当听到老师要他家长去学校就害怕得考虑良久,然后平静的提出要上厕所,出了门义无反顾地从四楼跳下去,真的难以想像。有人可以说,孩子太小,一点小事就是天大的事,自己小时候也是这种心理。但有多少人会到这种地步呢?当家长们沾沾自喜于孩子又考了100分,第一名,得了奥数奖,英语奖,作文奖。。。的时候,是不是更应该想一想其他的。。。赋予孩子生命,就要给他们美好的未来--对平凡生活的热爱,对挫折的坦然接受。。。这些跟分数无关。不要说很优秀的概念仅仅是成绩好,名次高。
让孩子们成为真正优秀的人,我们家长责任重大,因为,是我们父母,才是最爱他们的人。

[ 本帖最后由 大音无声 于 2008-3-21 16: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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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iok 于 2008-3-21 15:56 发表


我觉得你太感情用事,我跟当事任何一方没有任何关系,也犯不着为谁说好话,请你冷静的想想,你上小学的时候有没有被老师骂过,甚至罚站挨过粉笔头,可为什么那个年代出现这种事情的概率没现在大呢?现在不是说这 ...
有一点因素要考虑:那个年代信息不畅,肯定有这类事情,但不见得被舆论广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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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undefined 的帖子

你认为那个老师能毫无阴影地重新来过?恐怕她就是做得到别人也不会让她安生的。我觉得这个老师也是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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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why 于 2008-3-21 15:46 发表
楼上的意思是20岁的老师犯错值得原谅,11岁的孩子犯错就该把她逼死?砸你都嫌脏了手
有不同意见,好好说嘛,何必说得难么难听,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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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LZ还是理性的分析了问题,我们确实应该从这事件中得到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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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LZ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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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bhtj 于 2008-3-21 17:05 发表
觉得LZ还是理性的分析了问题,我们确实应该从这事件中得到警醒。
我也觉得LZ的分析是相对理性的,为人父母的都会为该孩子的命运揪心、痛心,但当前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不要让悲剧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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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iok 于 2008-3-21 15:32 发表
这个事情,我知道一点内情,个人觉得把责任全部归咎于老师身上,有点过了,事情起因是因为这个小姑娘把买来的东西转卖给其他同学,并且赚了钱,好象一共是三个小孩;而这个老师才20多岁刚从师范毕业的,做事确实也认 ...
怎么这么巧,转卖的问题前几天旺网上也有讨论的帖子,有些家长还是很欣赏的……这样说来,到底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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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音无声 于 2008-3-21 16:35 发表
作为家长,如果一个孩子当听到老师要他家长去学校就害怕得考虑良久,然后平静的提出要上厕所,出了门义无反顾地从四楼跳下去,真的难以想像
谁又知道这当中发生了什么事?你、我都不在现场,那个女孩能不能醒过来说明她当时的想法,都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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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格格妈 于 2008-3-21 16:40 发表

有一点因素要考虑:那个年代信息不畅,肯定有这类事情,但不见得被舆论广泛报道!
我小时候就有一个小学同学发疯了,只是那会都说是她自己不好,当年是多么漠视孩子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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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音无声 于 2008-3-21 16:35 发表
事情已经发生,悲惨而无奈。现在对老师的声讨,对孩子的惋惜,对家长的同情是很正常的第一反应。不过更应该从中领悟些什么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等到事情出来才做什么,太晚了。
教育是讲方法的,教书育人,育人是 ...
冷静是好事,不过你也太冷了些,你怎么知道孩子是"平静"又"义无反顾"?难道你在一边看到了?我怎么觉得如果一个成绩好的乖女生,遇到这样的事,都吓得面无人色,妈妈一直不来,老师拉长了脸在那等着,还能平静?

吓都吓死了,经常听到老师斥责孩子叫你家长来接你,就是再调皮的男生,都吓得不轻,除非是那些成绩不好天天见家长的"差生"才能心理素质良好地没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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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能说话就好了,再次为她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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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LZ的说法。同情那个年轻的老师,她应该是最不希望看到这个结果,也是最后悔当时的做法的。可是,事已至此,我们总不能希望一这条才20出头的年轻的生命也随风而去吧?!但凡是个有良知的心智正常的人,她这一生想必都不会好过的。
当然,更心疼那个才11岁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家长。真是无法想象,他们一家人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通过这件事,我们做家长的都要好好的反省一下,对自己孩子的挫折教育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了。但愿,永远也不要发生这样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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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why 于 2008-3-21 15:46 发表
楼上的意思是20岁的老师犯错值得原谅,11岁的孩子犯错就该把她逼死?砸你都嫌脏了手
赞!就算孩子提高价格卖给其他同学,有什么错?现在是市场经济,从小有经济观也挺好,又不是去抢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20岁的老师脑子有病,真不知道她的教师资格证咋拿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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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家长的教育也是不到位的, 老师难逃其责, 家长也要反思.
经常在旺旺看到家长上来说, 孩子在学校没有受到公正对待, 非常气愤之类的文章, 跟帖的妈妈都是一片同情声, 或者出主意怎样让孩子开心, 找回公平.
其实, 这个社会有哪有那么多公平, 不然现在开始慢慢放手让孩子品尝挫折, 委屈的滋味, 也就是让孩子"老面皮"一点, 犯了错怕什么, 罚站怕什么, 人生要经历的坎坷比这多多了, 孩子有了好的心理承受能力, 比奥数, 英文学得好强多了.
现在的学校开的课也是有问题, 没有一些励志, 挫折教育, 我记得我们小的时候周末经常去看孤寡老人, 打扫他们的房间, 去火车站搞卫生, 现在的孩子周末全在搞奥数(我儿子也不例外), 这样下去, 我真是很担忧, 我们的孩子, 一个个都读傻了, 我们的民族会不会垮掉.
很怀念当年的学雷锋活动,  通过一些具体的小事, 孩子们体会到了团队精神和做好事的乐趣, 可是现在呢, 雷锋再也没人提了, 好像提雷锋就是说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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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么多帖,还是这里理性一些,谢谢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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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楼主的观点。孩子出了这样的事确实是很令人痛心,我们每个做父母的都很难过。我昨天提醒我儿子:生命是最可贵的。
一味地谴责该老师,是于事无补的。前几天在旺旺上看到一个帖子“宽容是一种拯救”,http://ww123.net/baby/thread-4499178-1-2.html,很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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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why 于 2008-3-21 16:29 发表
只能跟你说这件事责任老师家长孩子都有,可后果不应由孩子一人承担吧,老师可以重新来过,这个孩子还有这样的机会吗?你能理解吗?

而且如果详追细节的话,真象楼上MM反映的“小孩爷爷去接小孩被老师拒绝,一定要父母来的话”,那这个老师的做法确实过份了,更难想象这个老师批评小孩时会用些什么激烈的言语措辞。“一个老师可以改变一个小孩的命运”,虽然这句话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对这起事件的小女孩而言,这句话确变成了100%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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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孩子的想法有时会超出我们的想象。最近同样小五的女儿也加价转卖东西给同学,虽然被说服还了差价,但好象不能算是什么严重的问题。看来这位老师看问题太片面,处理的方法太简单。小五的孩子心智还未发育完全,老师没掌握少儿心理。希望孩子快点醒过来,爸爸妈妈在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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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也曾经把她不用的闲置扎头绳、夹子之类的东东拿到学校卖给同学,每个1块2块的,有同学去老师那里揭发了。老师给我打了电话,也在课堂上批评了参与这件事的孩子,并叫他们写了检查。当时,我女儿四年级,丝毫没觉得自己做的有啥不对,检查写了也疙里疙瘩的,简直就是好笑。
我回到家,也没怎么批评她,就说,这样的行为在学校里,场合不合适,如果自己确实不需要这些东西了,而且也有小朋友喜欢,完全可以经过爸爸妈妈同意送给小朋友,擅自出卖这些东西是不对的,因为这些不是她挣钱买的,当初买时是我花的钱,所有她只有使用权,没有擅自转卖的权利。道理讲清楚了,孩子也能接收。幸亏我女儿个性不是很强,写了检查也没往心里去,照样开开心心的,不过她和我说有孩子大哭了,可能觉得是很冤枉吧。
我想,这个跳楼的孩子应该也是个性特别强的,当时的心理一定是觉得受到了莫大的冤屈,无法接受吧。
十来岁的孩子,如果因为是萌生出一些经商的念头,做了一些看上去不大好的事,我们无论家长和老师都不能一棍子打死,都要一分为二的加以分析。家长也经常要和孩子说说,长大了,外面社会会遇见很多困难和挫折,甚至有时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所以,一定要注意调节自己的心态,把自己对周围的期望值降低。我也经常和孩子说:不要把老师看作神,老师其实也是普通人,只不过从事的职业是教育小孩的。很多时候,老师发火,出发点是为你们好,但有时也可能搞错,搞错的时候,我们就原谅他一下吧,这样你的心胸就更宽广了。
出了女孩这样的事,大家的心里都很悲伤。我想,在这个时候,思考比指责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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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这种事,我除了对孩子表示惋惜,对孩子父母及老师表示同情外,我特别给自己的孩子上了一堂课:生命是最最宝贵的!不管发生什么事,爸爸妈妈都会第一时间帮助他的!爸爸妈妈在这个世界上是最最爱他的人!没发生这样的事,我从来没这样认真跟孩子交谈过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大家都该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悲剧不要再发生了!

[ 本帖最后由 添儿的幸福 于 2008-3-21 21: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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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这样的悲剧发生,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难得在此看到搂主的观点。很认同。希望我们做父母的不要过分偏激,学校、家庭、社会都应该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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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我们自己小时候的情况,难道都没挨过批评?难道都要去跳楼?我看孩子的家庭教育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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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是重视孩子的教育才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加班,难道11岁的孩子在学校里上厕所都要配一个老师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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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四分之一吨 于 2008-3-21 21:56 发表
老师是重视孩子的教育才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加班,难道11岁的孩子在学校里上厕所都要配一个老师跟在后面?
你们这些为老师鸣怨的,去为孩子祈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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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感的缺失——对需要承担的责任的畏惧而造成的悲剧。
孩子选择用逃避(跳楼)这样的手段来对待自己该负的责任,连面对错误(目前都还不知道算不算是错误)的勇气都没有。

当今孩子的责任意识确实存在很大问题。

如果每个孩子都是挨点批评就跳楼,那老师今后就再也不用批评学生了。

[ 本帖最后由 2003xuanxuan 于 2008-3-21 22: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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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2003xuanxuan 于 2008-3-21 22:19 发表
责任感的缺失——对需要承担的责任的畏惧而造成的悲剧。
孩子选择用逃避(跳楼)这样的手段来对待自己该负的责任,连面对错误(目前都还不知道算不算是错误)的勇气都没有。

当今孩子的责任意识确实存在很大问题 ...
老师的责任意思更差,总是找家长,老师的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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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eiok 于 2008-3-21 15:32 发表
这个事情,我知道一点内情,个人觉得把责任全部归咎于老师身上,有点过了,事情起因是因为这个小姑娘把买来的东西转卖给其他同学,并且赚了钱,好象一共是三个小孩;而这个老师才20多岁刚从师范毕业的,做事确实也认 ...
什么是严格?严格不等同与简单粗暴。

对小学生应当宽严结合,对有错误的孩子批评是必要的,但也要讲究方法。

这个老师并没有向她所写的那些通讯中所说的,用爱心对待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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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ONE麦兜 于 2008-3-21 22:36 发表

老师的责任意思更差,总是找家长,老师的职责是什么?
10块的花卖给同学80块,这样的事情如果不与家长沟通,那便是老师的失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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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bhtj 于 2008-3-21 17:05 发表
觉得LZ还是理性的分析了问题,我们确实应该从这事件中得到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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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小时候就是这样给邻居家做小买卖锻炼出财商的,这是应该抓住机会进行财商教育的好时机,什么是好买卖人,什么是“奸商”,什么是长期的买卖,什么是一锤子买卖,这么好的机会竟然被这位小老师搞成这样,看来教育水平确实比较低,但除了这些,她会想到这事的后果吗,因果关系到底有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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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是小学四年级时,曾经被班主任在班里推搡出教室(因为被一个同学无中生有告黑状,我拒不认错),读书期间唯一的一次“关夜学”!在老师的咆哮之下有放弃生命的一点念头,幸好有想法没勇气,不然怎么对得起生我养我的父母!这是我快乐童年的一霾阴影,那时回家还不敢告诉父母。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感激所有教我的老师,但我觉得这位老师的内心有一个小角落是阴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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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龄的孩子是脆弱的,如果老师赞扬一下,说不定将来是个天才销售,而我们的教育是要把人格式化,成功的概念太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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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why 于 2008-3-21 16:29 发表
只能跟你说这件事责任老师家长孩子都有,可后果不应由孩子一人承担吧,老师可以重新来过,这个孩子还有这样的机会吗?你能理解吗?
我觉得我们这样对话是比较理性的,现在孩子的确承担着肉体上的痛苦甚至是生命的代价,但身处这件事情里的家长和老师不也同样受着精神上的折磨,可能你又会说我冷漠吧,其实活着的人比昏迷中或走掉的那个人要痛苦得多,那个老师现在要不是有人天天守着,就是不被家长打死,她自己都要去自杀,随便一个只要有点良知的人,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因你而谢,难道可以那么轻易的重新来过?这个人生的阴影不是粉笔字,也许要跟随她一生。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理解这个事,我也知道后果是不该孩子独自承担,可到底谁来承担,谁又能承担,难道把老师也逼跳楼就可以挽回一切了吗?恐怕也只是徒添更多的痛心而已。我不管如何理解,从我第一天知道这个事情,我就很在意,所以当今天一早看见置顶帖子里说孩子去了,我马上就去核实这件事情,知道孩子暂时无碍,我立即就发了帖子上来,并且发信给斑竹请他(她)更改那个错误信息。同时也发了这个帖子希望能尽到自己的心,声讨责骂那个老师对事件本身已无用处,也是一个不理智的行为,不如警醒大家并一起祈祷小姑娘早日苏醒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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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why 于 2008-3-21 15:46 发表
楼上的意思是20岁的老师犯错值得原谅,11岁的孩子犯错就该把她逼死?砸你都嫌脏了手
说得好!20岁的老师该死!她毕竟比小孩多活10年,而且为人师表,难道LZ认为对小孩的要求应该比对老师的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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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个人觉得就算是这个女孩赚了点钱又怎样?别的孩子愿买,她愿卖,这是孩子们自己的交易,没偷没抢的。现在的小孩有点经济意识只要不违心违法,没什么不可以的,对吗?儿子有很多好看的书,常有同学问他借,前几天班里的大队长(女孩)还说:“我借你一周付你一元钱好吗?”当然,儿子说没收同学钱,但这不也说明现在的孩子都有经济意识的吗?
昨天儿子回家,说班主任给他们开过课了,跟他们说对于这件事孩子们不要再脑子思想不对头!也许是教育局下命令来要给孩子们上上课了。。。
只希望这个小姑娘能挺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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