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无私:新中国革命改造中的爱情与家庭
2014-08-2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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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十一世纪》2012年10月号作者:王英
二十世纪是革命和创新的世纪,旧思想观念和社会制度无不遭到摧枯拉朽般的剧烈冲击。革命是新旧更替,重建一种社会制度,也重建个人生活。男人是变革的主力军,女性也被卷入其中,身体、生命和家庭生活都在革命浪潮中被重新定义。受父权压迫的女性,成了旧中国落后的一个缩影,中国受屈辱的根源之一。受压迫的女性形象被赋予了如此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以至最终变成了一种无可置疑的历史真理[1]。妇女受压迫是整个民族被奴役的缩影,这暗示了妇女解放是中国革命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暗无天日的女性生存状态,与其说是一种历史事实,不如说是迎合政治需要的一种修辞表达。这一悲惨妇女的形象,更被自1920年代以来国民党和共产党的政治运动所强化。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开始就非常注重妇女解放,致力于推翻封建家庭的压迫。在共产主义者看来,妇女解放与民族和社会的解放是密不可分的;倘若忽视占人口半数的妇女的解放,就谈不上整个人类的解放[2]。
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新中国的成立带来了环境的巨大变化,个人生活也必然会在新旧变迁中发生重大变动。要了解此一大变革时期的历史,不仅要了解党和国家如何推进变革,更要探究普通人如何应对这些变革[3]。一般来说,藉以重构历史的资料,主要是来自史家和官方的档案材料,其他个人或群体的历史记忆因种种原因较难通过文献保存下来,所以要寻找普通人的生活轨迹和声音异常困难。本文尝试在各类文本中寻找一些零星的民间声音,对这些文本进行全新解读。我们还可以做的,并不是历史学而是民族志的工作──从非文字的遗存里去发掘那一历史时期女性的历史记忆[4]。
本文希望通过历史文献和口述材料的相互印证和补充,来拼贴复原建国初期革命改造中普通知识界人士的爱情和家庭生活。本文关心的一些问题是:新中国革命改造中被“解放”的妇女的生活和思想发生了什么变化?她们是否真的逃脱了传统父权和家族的枷锁,获得了自由?她们的身体、性、生育和爱情在革命环境下与前有何不同?她们在公共权威和私人情感之间如何平衡,怎样保持自己的私密空间?妇女在革命和爱情与家庭中是否会遭遇困境和艰难抉择,这些困境的真实含义是什么?改造中的两性关系又是怎样?新式爱情和婚姻是一种怎样的模式?家庭在革命改造中地位如何?
一 从革命组织到工作单位:道德共同体的瞬间蜕变
我们的第一份文本来自一次访谈[5]。访谈对象刘小雨(化名)出生在1931年的东北,这一年日本铁骑横扫东三省。为了逃避战乱,小雨一家六口都躲避在北平一个叔公那狭小破旧的房子里;原本不富裕的叔公,也逐渐无力照顾这个逃亡之家。小雨父亲本来是一个没落世家的公子,并没有在艰难时世里谋生养家的经验,加上国破家亡、飘零异乡的痛苦,很快就心力交瘁地病倒了,最终用自杀这样极端的方式了断了自己的生命。
小雨三岁那一年,被在南京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参事的刘英士收养。刘英士是留学美国的政治经济学博士,是教育部长朱家骅的密友[6]。小雨的养母是一位养尊处优的贵族太太,她对收养的女儿并没有多少亲情,相反只不过一直拿她当作丫鬟和仆人。小雨回忆说:
从小我就挨她打,挨她骂,我从五六岁开始洗马桶,给她洗衣服,做饭,家里什么脏活累活全都是我干。她对我很冷淡,经常很明确跟我讲,你不是亲生女儿,是我买来的,所以你必须干活,不然没有人给你吃饭和上学的。虽然我是养女,实际上相当于一个丫鬟那样。物质生活很艰苦,无论吃的、穿的,和养母都不一样,不能比,完全是当丫鬟使唤的;而且稍微有一点不对,就冷眼相加。
但是,毕竟养父母还是支持小雨接受教育。高中毕业后,小雨勇敢地和养母展开了一场对谈和辩论,希望能上大学。这事关系到小雨的未来,因此小雨不得不尽全力去争取。为了读书,她必须要付出常人难以忍受的代价:
我跟她好好谈了一次,她没有特别坚决地反对,但是也很冷静地跟我谈条件。她说,你读书可以,必须向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才行。也就是,我上金陵女大有三个条件:一,以后嫁人要由她做主,不能自由恋爱。二,上大学几年花费的钱以后要还。三,这些年养育的钱也要还。这些都是你欠我的,你应该还给我。
小雨必须忍辱负重。1948年夏天,她顺利进入了金陵女子大学。她选择读外国文学系,花费很多时间补习英文。除了用功读英文和文学作品外,她的私人生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始拥有相对自主的生活空间和独立身份。她住在学校宿舍,不用每天回家,不必挨养母的打骂,也不用像奴婢一样做粗活,像牛马一样在华丽的刘氏公馆耗尽生命。像所有从旧式家庭走出来的女子一样,离家、行旅、移居等一连串物质环境的改变,就成了接触新思想、实践解放的先声[7]。
正是金陵女大这个相对开放的空间,给了小雨接触广阔社会的一个窗口。1948年,南京的中共地下党发展迅速,党支部遍布广泛,小雨的很多同学都加入了地下党。在这种革命氛围的熏染下,小雨也加入了新民主主义地下团,这是共产党的外围组织,并不像地下党员那样承担秘密重要的任务,但依然是学习和传播革命思想的重要力量。如果要寻找小雨接受革命改造和锤炼的起始点,应该就是“地下团”的岁月[8]。她学习的理论并不高深,记忆中最深刻的是《大众哲学》和《新民主主义论》,大家坐在一起,组织学习和座谈会,憧憬着一个新社会的诞生,并热切地把自己培养成革命新人,对党所描绘的革命前途充满希望。小雨不但自己读书,也在大学里给工人讲课。这些非常规性的工作,成为她塑造新身份的一种表征,而她自己也成为“最黑暗”的国统区中革命教育和工人运动的组成部分。生活之流把人推向时代漩涡里,不经意之间,小雨的身份获得了根本性逆转。
共产党革命胜利,给小雨的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养父是国民党高级官员,自然而然选择了去台湾。养母希望把小雨一起带到台湾去,但小雨不愿意。小雨寻思,去了台湾,还是要给人做奴婢的,照样洗衣做饭,完全不得半点的自由。她坚决地选择留下,并在1949年后脱离自己生活了十五年的家庭,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她所面临的第一个困难就是完全失去了来自家庭的经济生活援助,因此无法负担金陵女大的高额学费,不得不放弃学业。但是,何乐而不为呢?她也摆脱了一笔沉重的债务和永远做奴隶的命运。获取自由之后,小雨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加入了刘伯承和邓小平统率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二野)在南京所办的军政大学:
当时国家号召大学生为祖国服务,我就加入了二野在南京办的军政大学。首先是进行培训,军事、政治、思想上的培训。很多大学生都参加了,一起上课,学习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发展史。生活非常艰苦,但是心里很高兴,这是新的生活。那时候看《白毛女》,特别激动,觉得很像自己的生活,我自己也像白毛女一样在受苦,大哭了一场。感觉共产党真的是大救星,解救受苦的老百姓。我也觉得跟着共产党,是值得为之奋斗的事情。
军政大学的短暂培训结束时,小雨进入了二野宣传部下属的文艺科,办报纸,做编辑,负责党的宣传工作。她跟随二野去了大西南。有一段时间,她每天早上参加政治学习,下午和晚上同宣传部其他同志一起,打着大红旗,唱着“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给当地的老百姓演出。他们表演各种节目,包括自己编导的小话剧,一直要忙到很晚才能回家。生活很忙碌辛苦,物质上也很简朴,但依然饱含希望和喜悦。那是小雨生命中最饱满和充实的一段时间,她回忆说:
那时候在部队,吃的很简单,物质生活很困难,经常是白天忙了一天,晚上只有稀饭咸菜。但是大家都很平等,全部都站着吃饭,领导也一样。每天我们都坐在院子里上课,没有椅子,没有书和课本,自己记笔记。但是大家的关系都很好,高级干部和同志们的关系都很好。在部队刚结婚的时候,我们两个人用了两个月的津贴,买了一个竹子壳的暖瓶。还要再攒上几个月的津贴,才能买手纸、牙膏、肥皂这些东西。但是我一点都不觉得苦,相反的,觉得生活很快乐,很有意思。
看来娜拉出走以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属,也得到机会确定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鲁迅所担心的“堕落或者回来”的悲惨命运,在共产党统治下的新中国,貌似得到了永久的解决。小雨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新中国,她和任何男人一样成为“革命队伍的同志”,而且生活在一个领导和同志都很平等的新集体、新社会。在中共的社会改造中,男女平等不再强调什么性别的相对地位与权利的重建,只要个体成为集体化中的一员,就达成平等[9]。小雨的身份也因此拥有相当丰富的政治内涵,只是她又何尝知道,这个头衔和身份真正意味着什么?有什么更深刻的含义?之后又会发生一些什么新的事件?
小雨在部队中过了一段愉快充实的日子,但是政治生活将会显现出它的另外一面。当政治运动的浪潮如风暴一样袭来,人们毫无躲避的余地。正是在严峻残酷的政治斗争中,小雨第一次体会到了新时代身份所暗含的某些意义,也领悟到在新政权下面对的政治压力。小雨印象最深刻和鲜明的是“三反”运动,以及伴随“三反”而来的部队内的整风和思想改造:
那一段,大家天天坐在一起开会,板着面孔,都很严肃,检讨自己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互相揭发批判。比如揭发某人铺张了,浪费了,贪污了。每个人都要当众检讨自己,每个人都要过关。有人检讨说,他拿过公家几个信纸、信封,说这也是贪污浪费行为,自己很有罪恶感。其实大家也都是迫不得已,在正常生活中挑几件事情,就说这个是贪污,那个是浪费,在正常的生活中挑一些罪状。大家都很恐惧,平常很熟悉的人,也渐渐彼此间不说话,心里话不敢跟别人说,很熟悉的人也不行,因为很有可能他也会揭发你。大家都揭发别人,也被人揭发,没有人不生活在恐惧之中的。
每个人都生活在别人目光的注视之下,生活在彻底的隔绝和恐惧之中,就像但丁(Dante Alighieri)描述的地狱里的鬼魂一样,彼此啃咬和噬啮。每个人不但要时时刻刻提防着别人的揭发和啃咬,也不得不扮演吞噬和整治他人的角色。“三反”时期,部队里开展热火朝天的“打老虎”运动,一定要在内部找到贪污浪费的人民敌人,揪出那些危害人民的“大老虎”。小雨记得有一次,她和同志们一起去部队文化部下属的印刷厂,对管理印刷厂的厂长进行逼供,一定要他承认自己“贪污浪费”的罪行。他们让这位已经年纪很大的老厂长站在凳子上,几天不让他睡觉,直到交代自己的问题为止。
至于小雨自己的私人生活在“思想改造”运动中也毫无遮蔽和保留地成为政治关注和公众质疑的目标。生活在别人的眼光之下,持续性地被监控,无所逃遁,似乎是那时候最鲜明的感受。小雨因为是刚刚参加部队不久很快就结婚嫁人,这一点在批判大会上也成为她的一大罪状:
我们夫妻两个是在重庆时候认识的。很多人在“思想改造”的时候,把我们的私事也拿出来批判。说我们只顾自己谈恋爱,行为举止过份亲密,一点都不注意影响。说你们刚刚参加革命,也不想想伟大的革命事业和祖国的前途,只顾自己恋爱,一心只想着自己,刚参加革命就恋爱结婚,贪图个人享受,自私自利。还有更过份的事情,有些人就在家门口转悠,透过窗户和门缝,看你们在家里有什么亲昵的举动,时时刻刻都监视着你,看到什么,也会在公开场合说出来,让人非常难堪。还有人说你是金陵女大的学生,高官的女儿,以前都是陪美国人玩的,怎么解放了没有走,反而参加了革命,一定是别有用心。
新中国带来的“解放”感觉和希望,只维持了很短暂的时光。“解放”所赋予小雨的自由身份和独立价值,就像一抹夕阳将落时的微光,倏忽间消逝了。在肃反中小雨被打为“反革命”,承受牢狱之灾,遭到更严酷的审查。革命年代,女性必须为自己扛下过去荣辱功过的审判,而这种审判直接影响到个人生活待遇,户口、住房、工作、医疗等物质生活都有可能被剥夺。审判也等于给一个人新的社会位置,一旦被判为阶级敌人,那么全社会都可以对他实施报复[10]。小雨所信赖和加入的“革命单位”,原本是自我独立和自由的符号表征,是依附和归属之处,是解放与独立的保障和后盾,现在却成了审判她的权力机构。这个原本经由“道德合法性”所建构起来的权力网络,已经成为小雨生活中一个无处不在的威胁。
二 革命改造之旅
早在革命初期,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就曾经通过〈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申明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和政治解放进行,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才能得到真正解放[11]。女性在原有社会秩序中是最易受压迫的一群人,在生活里常常受到侮辱和欺凌,于是起来反对象征旧势力的父亲、丈夫、婆婆等。她们受到政党组织的鼓动和支持,纷纷投身革命,为无产阶级获得政权而斗争,同时也争取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加入共产党的新女性反对旧礼教,主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争取自己幸福的同时,也扩大了党的宣传[12]。
女性加入革命队伍,加入了以夺取政权为目标的政党组织,个体身份完全焕然一新──她不再是女儿、姐妹、妻子或者母亲,传统家庭结构已经渐渐消失,原有社会结构中明显的性别差异和性别分工变得不再那么重要,取代这一切的是至高无上的革命事业。延安就曾经为培养革命女性成立了女子大学,目标是要培养为民族解放、社会解放、妇女解放而奋斗的妇女干部[13]。男人和女人都是“革命同志”,是为了民族解放和阶级解放的共同事业而并肩作战的“战友”。赵超构1944年访问延安后,在《延安一月》一书中写到,延安的娜拉在为妻为母之前,比什么都更要紧的,是对群众的义务[14]。在这里的革命气氛中,绝对没有穿旗袍的女人,绝对没有烫发的女人,也没有手挽着手招摇的恋人;一般女同志,很少娇柔的做作,在服装上也和男人差别很少[15]。她们专注于解放事业,很少有时间和精力花在打扮上,也没有闲情逸致去关注自己的“女性美”。对一个革命女性来说,最伟大崇高的理想莫过于为了人类解放牺牲自己。当时在延安锻炼学习的茅盾的女儿沈霞说[16]:
在活的人间,我觉得只有一个共产党人,如我爸爸常和我说及的,如我所看见的爸爸的一些朋友,自己的叔叔那样的人物,才是合乎自己要求的,才是自己值得模仿的。这样,在我的富于幻想的心目中就确定了这样一个观念──共产党人是世界上的完人,我要成为那样一个人,要像共产党人一样为人类、为民族牺牲自己……
为人类和民族牺牲自己,理所当然地包括牺牲自己的爱情和家庭。革命者生活里没有罗曼史,没有私人爱情,因为在长期的斗争中断无此种闲情逸致,她们必须像男子一样,艰苦奋斗[17]。对于革命女性来说,爱情的甜蜜和肉体的放纵一样,都是一种可怕的堕落。至于结婚和成家,更是追求进步的一种累赘,严重影响了学习和工作。沈霞说[18]:
我想到如果我现在结婚,人家会说:“看,去美艺社当干部不几天就结婚了。”“还不是和一般的女同志一样,没有希望的!”……而以后人们就会……用另外一种态度来对我。他们会把我看成和汝芳、莱雅等一样的人──没出息,满足于生活的享乐,追求肉体的痛快!
……我不愿像那一般的女同志那样,一结婚,除了丈夫,什么也没有了,我一定不许他来这里过星期六,我这里不愿意使人看见他来过礼拜六,我更要避免那引不起我多大兴致而可能使双方都弄得精神疲乏的性生活。
我要求自由自在用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在学习上、工作上。
延安的沈霞和1949年之后的刘小雨,都为了民族和阶级解放的事业奉献牺牲了自己。所不同的是,小雨在漫长的政治整肃后回归了私人生活,而沈霞则为了革命工作选择打掉自己腹中的孩子,并在手术中死去[19]。革命和生活难以两全,前者强调纪律、组织以及对革命和党的忠诚与信心,后者是个人主义、感情至上、对革命和党的态度游移动摇[20]。
1950年代中共建立政权后,社会面临一系列的革命改造,也遵从一贯以来的集体主义和民族解放逻辑。新时代强调组织、纪律,对党的忠诚,强调建立全新社会主义风尚,摒除一切资产阶级有害思想和行为的影响,诸如化妆、穿高跟鞋、喜欢跳舞等[21]。新时代女性应勇敢独立,进入传统男性的工作领域,获得经济独立,达到男女平等[22]。而无论男女,都应该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不能掉入“个人主义”的泥潭。例如在“思想改造”运动中,四川大学中文系副教授黄念田自我批判道[23]:
我的眼光,只看得到个人的利益,家庭的幸福。我“儿女情长,英雄气短”。解放前,我只想“苟全性命于乱世”,“全躯保妻子”,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人民的疾苦。……我同我爱人感情很好,结婚二十年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儿女七、八个,越多越爱。解放前,我常对我爱人说:“活着,就是为孩子。”我单求温饱,并无大志,表面刚强而内心软弱,一遇困难立刻低头。一生都是个人主义支配了我。我完全是靠一张聘书生活,有它,就有钱,就有饭吃,没有它,便一切都完了。“家”对于我,便是颈项上的“枷”。这个“枷”上站着七、八个孩子,使我只好向环境低头。因此我脑筋里终日所盘旋的是“聘书”、“饭碗”、“钟点费”、“稿费”,说来说去,归根到底是一个“钱”字。也便是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
新时代中共的革命改造,延续了历史上的集体主义风格,也延续了民族解放的逻辑。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的集体精神日渐弥漫于日常生活中,强调对国家和党的服从,更是把现代以来的家庭革命推向了一个新境界,性、爱情和家庭这些与公共政治相对的私人生活,更被深刻卷入了政治主导的公共生活。可以说,当代中国政治统治空间的成功扩展,很大程度上在于其有力改变了原有私人生活格局,原来属于社会私人领域的空间成功被政治化。
三 新时代的爱情与家庭
1950年新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不仅是建国初期一项主要的法律建设,也是一项重大的社会整治,使妇女、婚姻和家庭状况以及整个社会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废旧立新”,即“树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从而建立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式家庭,以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24]。当时,中共中央各部门及各地方机关先后发布了多项法令文件,采用了丰富多采的方式,充分调动和组织群众参与《婚姻法》的宣传实施工作。《婚姻法》给整个社会带来新风尚,特别是青年男女,在国家政权和法律明文支持下,纷纷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不再依从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笔者访谈的对象陈立敏(化名)就是这个时代潮流中的一个代表[25]:
我家里当时在云南,是少数民族,我是从家里逃婚出来参加革命的,我从小父母给订了娃娃亲,可是我又没见过面,我就不想结婚。受到自由恋爱风气的影响,结婚前几天从家里逃出来了。出来后去了一个采矿子弟小学当老师,我读过高中,可以教书。当时矿上的领导对我都很好,还发展我入团和入党了,读了很多革命书籍,在同志中有一个人喜欢我,我们就自由恋爱结婚了,只有单位一些同事参加婚礼,很简单办个手续,也没有告诉家里。家里是后来才知道的。
在新社会法律和制度面前,传统秩序和权威受到极大冲击。中共试图通过明确反对家庭权威来使家庭的传统权力中性化,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婚姻法》的颁布,以及此后几年中共开展了宣传和执行《婚姻法》的运动[26]。《婚姻法》带来了一个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高潮,同时离婚的人数也大量增加。据载,1950年各地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为18多万件;1951年为40多万件,1952年仅上半年就近乎40万件,而1953年则多达117万件[27]。
恋爱虽然看似自由,但也难以摆脱政治化的影响,因为一个重要参照因素是伴侣和爱人的政治素质。许多年轻女性因此宁愿放弃和自己年纪相若但没有什么政治资历的青年小伙子,而选择老干部。笔者的另一个访谈对象古小娟(化名)说[28]:
刚刚解放时候我考上了复旦大学,在中文系读书,毕业时候是1952年,我是学文学的,我们班女同学稍微多一点,有些人出来就参加了工作,但还有很大一部分你知道做什么了吗,她们嫁给老干部,在家里当太太。这些老干部有的是在抗日战争之前参加革命的,年龄相差很大,但这是当时的风气,她们觉得这些干部政治上根红苗正,有前途。老干部进城以后,很多都和以前乡下的老婆离婚了,他们就找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学生,又有文化。这就是当时很多的婚姻模式。
传统家族权威不再是青年男女的威胁。中共所支持的家庭革命明确表示要破坏旧制度的某些特征,而家族的组织权力在形式上和实际上采取的都是使妇女和晚辈永远处于从属地位的婚姻方式,这正是家庭革命的对象[29]。既然传统组织权威已经死了,那么作为公民的个体,又该服从什么样的权威呢?难道青年男女真的可以自己主宰爱情和婚姻,而不必听从任何人的命令?当然不是。家庭结构上的变迁,新婚姻模式的传播,并非与政治无关;相反,正是在这些私人性的细微地方,才能看出政治渗透能力的强大。
新中国刚成立,华北大学的一对恋人何干之和刘炼就度过了一段异常艰难的“自由恋爱”的时光。一开始,因刘炼的家庭出身不好,校党委明确反对他们恋爱[30]。之后党委声称,他们之间的恋爱对党产生了不好影响,并要求何干之检讨过去和刘炼的关系。1950年2月9日,何干之向党组织写了一份检查,否认他与刘炼有恋爱关系。如果党不同意发展恋爱关系,那么作为党的儿女,当然要接受其指示,以党的事业为重,坚决抛弃儿女私情。为此,何干之检讨道[31]:
我们并没有任何其他可以算作恋爱的事实,连握手也没有过,遑论其他。离婚之后,1949年1、2月间,我才提出相好的事,磋商很久,大家认为工作接近,可以发展下去。……至于党委提出的第二点,即“对党的影响不好”,既已发生了不好影响,那么我们的结合就不利于工作了,而且同志们观感不好,反过来又可以影响我们的接近和关系,因我生活于集体中。这些问题,我极希望党委研究考虑。生活的事应当服从于工作,不利于工作的事是应当考虑的。我这一点意见请党委指示。
于是,党委取代了大家族父亲和家长的地位,对恋爱事件是否合法合理给出了判决。革命改造的目的之一,就是将父权和政治分离,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政治世界[32]。家庭模式转变是政治改造的最典型反射。新中国强调历史目的、民众解放,强调整个人类的事业建立在坚强的理性和信念之上,但是“私人生活中的各种美感和温情,都将在新帝国光明与理性的汹汹来势中被驱之殆尽”[33]。王蒙曾经这样调侃新中国的爱情关系[34]:
这一段时期的爱情的高度的政治化……第一种实际是由苏联诗人伊萨可夫斯基发明的,他的一个基本的模式就是,一个可爱的青年向一个美丽的女孩求爱,这个女孩说:我等着你挣到一枚金星勋章。另外一种模式也是《人民日报》上刊登的,马烽先生的短篇小说《结婚》。它的中心意思就是:他本来是要结婚去的,但是路上遇到了各种情况,一会帮人推拖拉机,一会帮着开汽车……一会儿帮着堵水眼、堵洪水,另外由于工程的需要,任务的需要,一再地推迟婚期……
理想主义的献身情怀、革命事业的忠诚信仰、国家民族的至高无上利益,代替了个人之间的亲密感情。原有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家庭中的亲子关系,都被颠覆性地改变。人们像旧式家庭孩子爱戴尊敬父母一样,对祖国的政治领袖保持着一种孩子气的虔诚和顺从,因为领袖还是值得尊敬和期待的家长[35]。政治因此在生活的每一个层面发生作用,包括最私人的感情。人们生活的私密空间成为政治整顿的重点。个人情感赤裸地面对公共政治,完全没有被保护的余地。社会空间也被挤压进政治公共空间,完全分不清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从这个意义上看,爱情和家庭生活变迁因此也是理解当代中国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角度。
四 结论
无论刘小雨、古小娟还是陈立敏,都在讲述自己生命中那些逐渐被遗忘的往事。这些片断在官方档案中或许找不到位置,但无数像她们这样的普通人,构成了革命中国的大多数。她们虽然依循由男性主导的政治建立起来的历史解释来重建自己的亲身体验,却往往说出了历史之外的琐碎事件,流露出较真实的生活面貌[36]。我们得以在这些较真实的叙述中,洞悉权力运作的秘密。现实政治摧毁了一切公认的势力,除去各种传统,更新风俗习惯,并且可以说,从人们头脑中荡涤所有从小培育起来的尊敬服从的思想[37]。人们或许没有意识到自己虽然摆脱了传统家族权威的压迫,却陷入另一种更为缜密的权威体系当中,现代生活的奥秘正存在于这一转换之中。妇女获得重视,并非是其个体的情感、思想和私人生活得到尊重。国家在算计着她们的生育力和生产力,她们只是为集体目标服务的工具[38]。“解放”只是一种语言游戏和理想上的建构,并不真正存在。
私人情感的力量是巨大的,革命必须依靠对于传统家庭关系的重构才能完成。国家成功取代了传统家长的位置,获得了父亲所拥有的爱戴和尊敬,而私人之间任何热烈的感情,对于政治秩序则是一种潜在的威胁。甚至是柏拉图(Plato)也认为理想国家中的家庭关系应该处于国家的监管之下[39]。于是,私人的身体和情感无不处在监控之下。无论谁过份关注个人感情,其一言一行都有可能成为“政治不正确”和堕落腐化的罪证,成为“资产阶级思想”的表征。为了确保政治伦理的内化和深入骨髓,身体和感情的监控、限制和艰苦改造,就是题中之义。这样一来,个体欲望可以顺理成章地转化为革命欲望,一切不良的、有可能偏离政治伦理的情感和姿态,都必须被消灭于萌芽状态。党最终需要的,可能是一个“政治身体”,政治身体是经过艰苦的思想改造和锻炼而获得的,是能够自觉按照政党伦理去行事的“新人”[40]。这样的新人把所有的爱都投注到政治事业当中,只有为了工作而结成同志般的情谊是可以接受的,人们的热情凝聚在接连不断的各种政治运动和政治事件中,而这也逐渐耗尽了个人的价值世界[41]。
注释
1 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页2。
2 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编:《中国妇女运动文献资料汇编(1918-1949)》,第一册(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87),页445。
3 吕芳上:〈导言〉,载吕芳上主编:《无声之声(I):近代中国的妇女与国家(1600-1950)》(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页vi。
4 赵世瑜:〈历史人类学:发现历史时期女性的历史记忆是否有了可能?〉,《历史研究》,2002年第6期,页150-52。
5 刘小雨访谈,2008年11月27日,北京。以下刘小雨的访谈均不再另注。
6 朱家骅曾在抗战后邀请刘英士调查昆明学潮和闻一多遇刺案。参见闻黎明:〈美国对李公朴、闻一多被刺事件的反应与对策──李闻惨案再研究之一〉,《江汉论坛》,2006年第11期,页122-25。
7、9、10、20、36 参见柯惠铃:〈轶事与叙事:左派妇女回忆录中的革命展演与生活流动(1920s-1950s)〉,《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2007年第15期,页145;160;158;156;143。
8 战后中共在青年中发展地下组织非常迅速,基本每个大学都有类似的地下党支部。参见齐邦媛:《巨流河》(台北:三联书店,2011),页122-23。
11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页87。
12 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曾志回忆实录》,上册(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页95-96。
13 〈王明同志在女大开学典礼大会上的报告〉,《新中华报》,1939年8月8日。
14 赵超构:〈延安的新女性〉,载《延安一月》(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页167。
15 赵超构:〈踏进延安〉,载《延安一月》,页56。
16、18 沈霞著,钟桂松整理:《延安四年(1942-1945)》(郑州:大象出版社,2009),页45;164-65。
17 钱塘编著:《革命的女性》(上海:广文社,1949),卷首语,无页码。
19 钟桂松:〈茅盾和他的女儿〉,《书摘》,2007年第12期,页21-24。
21 陈撷英:〈控诉资产阶级思想对我的腐蚀和毒害〉,载陈撷英等:《批判我的资产阶级思想》(北京:五十年代出版社,1952),页2-3。
22 余敏玲:〈女人扶犁──女拖拉机手在中国〉,载陈永发主编:《两岸分途:冷战初期的政经发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6),页277-320。
23 黄念田:〈批判我的“人生如梦”的错误观点〉,载光明日报社编:《思想改造文选》,第五集(北京:光明日报社,1952),页39-40。
24 〈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开会讨论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问题〉,《人民日报》,1953年1月16日。
25 陈立敏访谈,2008年11月28日,北京。
26、29 汤森(James R. Townsend)、沃马克(Brantly Womack)著,顾速、董方译:《中国政治》(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页141;140。
27 〈湖南、福建、内蒙古等地青年男女轻率结婚、离婚现象严重〉,《内部参考》,1957年1月7日。
28 古小娟访谈,2008年11月28日,北京。
30、31 刘炼:《风雨伴君行──我与何干之的二十年:何干之夫人回忆录》(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8),页45;53-54。
32 〈序言〉,载亨特(Lynn A. Hunt)著,郑明萱、陈瑛译:《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家庭罗曼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页2。
33 亨特:《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家庭罗曼史》,页8。
34 引自邱路:〈王德威等:《一九四九以后》〉,载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当代研究中心编:《中国当代史研究》,第三辑(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页371。
35 毕克伟(Paul G. Pickowicz)著,鄢洪峰译:〈冷战宣传再研究──细读中美电影中的朝鲜战争形象〉,载《中国当代史研究》,第三辑,页261。
37 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著,冯棠译:《旧制度与大革命》(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页48。
38 康克清:《康克清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3),页393。
39 柏拉图(Plato)著,张子菁译:《理想国》(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6),页39。
40 应星:〈身体政治与现代性问题〉,载杨念群、黄兴涛、毛丹主编:《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下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页711。
41 傅勒(Franois Furet)著,孟明译:《思考法国大革命》(北京:三联书店,2005),页31。
王 英 西安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