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 2006-8-21 10:36
【学前儿童比较能力的发展】
比较是在思想上把各种事物进行对比,并确定它们的异同。
比较是分类的前提,通过比较才能进行分类和概括。
学前儿童对物体进行比较,有以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逐渐学会找出事物的相应部分
儿童起先不善于寻找物体的相应部分。他们常常按照物体的颜色来进行比较。比如,要求儿童比较一幅图上的两个孩子。他们会说:“小围裙是绿色的,喷水壶也是绿色的。”可以说,他们还不会比较。问一个男孩子:“你大,还是她(站在旁边的女孩)大?”回答:“我也大,她也大。”说明她还没有形成比较的概念。
4—5岁幼儿逐渐能够找出物体的相应部分,并进行比较。
但是他们只能找到两三个相应部分。例如,他们对图上两个孩子作比较时指出,“这个孩子戴了帽子,那个孩子没有戴帽子”,“这个孩子手里拿着皮球,那个孩子手里没有拿皮球。”等等。说完这些后,他们就去看物体不相应的部分,孤立地说出每个部分的名称或属性。
(二)先学会找物体的不同处,后学会找物体的相同处,最后学会找物体的相似处幼儿倾向于比较物体的不同之处。在李普金娜的实验中,让幼儿比较物体如图片上的形象。在比较两个大小和亮度不同的匙子——铅制的匙和钢制的匙时,90%的5岁幼儿只能说出它们的不同。如,“一个大,一个小”或“一个发亮,一个不发亮”,而不能说出它们的相似处。在比较图片上的两个男孩时,100%的6岁幼儿只能说出他们的不同。如,“一个手里拿着皮球,一个手里拿着水壶。”比较其它物体时,情况也相似,例如,比较两个杯子时说:“一个是玻璃样的,一个是铁样的。”
在上述实验中,经过启发教育后,幼儿能够找出物体的相同之处。但首先仍然是找到颜色的相同。如,“这个孩子有蓝色的短裤,这个有蓝色的皮球”,“这个有红色的帽子,这个有红色的衬衫”等等。稍后,才学会从物体的属性或部分进行比较。“这个孩子有手,这个孩子也有手”。
找出物体的相似之处,既要找出物体的共同处,又要找出其不同,需要较复杂的分析和综合。这必须在成人教育下才能学会,一般地说,加入第三种物体,有助于确定两种物体之间的相似点。例如,当幼儿不会找出两个匙子的相似处时,加上一把尺子,让幼儿比较三个物体中“哪两样东西相象?”这时,幼儿既要分析三个物体的不同处,又可从尺子与两个匙子的明显不同方面看到两个匙子之间的相似处。于是逐渐学会了比较两个匙子。此外,如果要求幼儿从一堆物体中找出“吃饭用的东西”,而这堆东西中只有两个匙子可以用于吃饭,那么,幼儿就能通过自己进行的活动,学会比较两个匙子的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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