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yinc 2019-12-23 20:36
控制狂,不是“传统山东男人”的专利
控制狂,不是“传统山东男人”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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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狂,不是“传统山东男人”的专利 | 早读
夜读郡 早就说过 昨天
红白玫瑰
来自早就说过
00:0017:07
“小说民国”这周的共读,成功地挑起了“喜不喜欢张爱玲”的争议。
其实不喜欢张爱玲很容易理解,喜欢张爱玲也很容易理解,因为张爱玲是一个比较极致的作家,这样的人一定是“喜欢的就很喜欢,不喜欢的就很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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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张爱玲肯定是一个天才型的作家。在沈从文之后,基本上现代作家里就只有萧红、汪曾祺、张爱玲这三位,可以称得上天才型作家。所以我的态度是: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像张爱玲这样的作家,都不能够轻轻的放过她。
所谓“轻轻放过”,指的是读他们小说的时候,不要只读表面一层,可以多深入想一想。所以我们来重新读一下《红玫瑰与白玫瑰》——为了这一期,我把这篇梅子酒读不下去的小说,又重读了两遍,同时重看了1994年关锦鹏导演的同名电影。然后我觉得好像蛮多人读这篇小说,多少都有点儿误解,比如说大家引用的特别多的,一开始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红的变成蚊子血,白的是床前明月光,白的饭粘子,红的朱砂痣——这一段。
但是仔细看,你会发现,《红玫瑰与白玫瑰》的主人公佟振保,他不是上面说这样的。小说里讲得很清楚:“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这句话在电影里面,是做成了大幅字幕,停了大概有20秒钟。“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谁的理想?为什么叫现代人物?可以想一想。后面接着说:“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这段话告诉我们什么呢?告诉我们,在佟振保的世界里面——因为小说基本上是以他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所以佟振保的视角,就决定了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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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的成功男人
(关锦鹏的电影,也是这么理解原著的,全片的独白,包括“蚊子血,饭粘子”那段,都是饰演佟振保的赵文瑄念出来的。)
从这条线索进去,我们可以继续往下探索:第一,佟振保是“正途出身”,他是一个非常标准的凤凰男,他成长之后,在社会上又得到了很高的声誉,他做到了一家公司的高管,他的太太特别符合当时对新派贤良女子的要求:“大学毕业,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情温和”,下面一句话很重要:“从来不出来交际。”
然后是“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都已经筹备下了”,下面是什么事奉母亲、办公、提拔兄弟、待朋友等等,这些都构成了佟振保的社会属性。张爱玲意犹未尽,还加上一句“他俗”,富贵闲人和文艺青年觉得佟振保俗,但是不嫌弃他,因为佟振保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这句话对应前面的“现代人物”,对吧?佟振保不是传统的、古老的、来自老中国的那样一种范儿。不是,人家是一个现代人物,不靠家世,靠自己打拼上来的,所以他的信用非常好——好信用就是社会对一个人的A+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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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小说的核心在于哪里?在于佟振保的第一次性经验,在于他在巴黎嫖的妓女,构成了他一生中的最具压抑性的经验。“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这跟一般人去买春,所想要获得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佟振保从外洋买春中要获得的,是尊严、面子与控制感。为什么佟振保觉得“这三十分钟是他最羞耻的经验”,就在于他完全无法掌控对方。于是,“从那天起,振保就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我刚才说了吧?整个小说都是在佟振保的世界里面展开。
好,我们快一点,佟振保后来碰到第一个姑娘是初恋玫瑰,他控制住了自己,没有跟这姑娘在离别之前发生关系,这是一种自我控制,同时也控制了对方,亚里斯多德说过“奴隶是没办法用欲望战胜理性的人”,显然佟振保在此时用理性战胜了欲望,他做了他世界里的主人。尽管他不无懊悔,但是哪怕时光倒流,他仍然会坚持他的选择。
佟振保回到上海,碰上了王娇蕊。他之所以会爱上王娇蕊,就在于王娇蕊是“婴儿头脑和成熟肉体”的结合。他一直防着王娇蕊拿他当幌子或者是别有用心地引诱他,但是佟振保真正被征服那一刻,就是王娇蕊坐在灯光下,倚着他的大衣,在吸他剩下的香烟,这个场景,一下子把佟振保打垮了。打垮的原因,就是这个女人好像完全被他征服了。佟振保感觉这个女人,对他来说,已经完全是一种依附的关系。
但是依附,也要在佟振保的轨道上来依附。比如说佟振保不希望王娇蕊离婚,因为她离婚的话,会导致他的名誉受损。他也不喜欢她打电话到他的办公室,因为这样会跨越界限。总之他希望王娇蕊当一个完美的、自律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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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与愿违,王娇蕊把他们之间的事情写信告诉了自己的丈夫。这种“背叛”对佟振保的伤害太大了,以至于——在电影里面是车祸,在小说里面是喝酒,然后肚子疼——佟振保住了院。
住院以后,佟振保跟王娇蕊的交涉很有意思,他说的那番话,用意无非是希望王娇蕊回到轨道上去,还是能够成为他的理性世界里的一员。而这个时候王娇蕊的反应很有意思,“正眼都不朝他看”,就此走了。之后在佟振保昏迷当中,王娇蕊还有一次哭泣的告别。但是不管怎么说,王娇蕊这个人就此离远去。
佟振保很快接受了孟烟鹂。这个女人妈妈很喜欢,他自己也觉得没什么毛病。佟振保之前谈到初恋玫瑰,说把这朵玫瑰移植回中国土地上,是很不划算的一件事情,因为劳民伤财。那孟烟鹂就正好是从中国社会生长出来的一个“差学校的好学生”,这也是一个特别容易控制的女性。所以佟振保娶了孟烟鹂,同时开始他早有准备的烟花之路。佟振保的宿娼,小说里写得很有意思:“振保这时候开始宿娼,每三个礼拜一次——他的生活各方面都很规律化的。”我们以前看外国小说,会写到一些推销员,他们会很规律的隔段时间去另外一个城市去工作,在那边可能另外还组织一个家庭。这种规律性,就是一个人控制他的世界不出乱子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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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看佟振保“对妓女的面貌也不甚挑剔”,用意根本不在“性”上面,甚至他也不承认这种生活对他之前的爱人是一种报复,反而——
“他心中留下了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这两个爱人,他记忆中的王娇蕊变得和玫瑰一而二二而一了,是一个痴心爱着她的天真热情的女孩子,没有头脑,没有一点使他不安的地方,而他,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制裁,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她。”
佟振保就这样重返了自己的完美世界。但是在电车上重遇王娇蕊,又一次打破了他的完美世界。一是娇蕊过得还蛮好,第二,居然娇蕊没哭,他自己哭了。“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这完全不对”——你看,前面说了,佟振保要一个“对”的世界,但这里“不对”,“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可是“她也也并不安慰他”。整个场面非常打击佟振保,连娇蕊的“老”都让他开始嫌弃自己的老婆没有变化。他有一种很强的被亏欠感。
紧接着又发生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孟烟鹂跟裁缝通奸。这事对于佟振保认为“对”的世界来说,当然也是一种不可忍受的的脱轨。佟振保可以不爱孟烟鹂,但他受不了她出轨,而且还是跟这么一个远不如他的小人物通奸!
所以佟振保崩溃了,变得跟从前完全不一样了。“振保现在常常喝酒,在外面公开地玩女人,不像从前,还有许多顾忌”,他没有顾忌了,不负家庭责任,不当那个人人称羡的好人了。但是你说他高兴吗?当然不高兴,这种状态同样是对他“对的世界”的叛离。“振保又把洋伞朝水上打——打碎它!打碎它!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以砸碎他自己”,这是他的堕落,因为他再也控制不了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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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小说的最后,当佟振保发现孟烟鹂被他抛弃后,居然“一下子有了自尊心,有了社会地位,有了同情和友谊”,甚至与一直受振保照顾的弟弟笃保也来往甚密。这更点燃了佟振保的愤怒。他回家摔盆打碗,“弯腰拣起台灯的铁座子,连着电线向她掷过去”,将孟烟鹂吓得落荒而逃。
有意思的是,半夜佟振保起床开灯,看到了孟烟鹂的一双绣花鞋,好像是在怯怯地央求他,于是佟振保叹了口气,“觉得他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包围了他。无数的烦忧和责任与蚊子一同嗡嗡飞绕,叮他,吮吸他”。一场大闹之后,佟振保又重拾了自己的责任,“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
怎么理解这个结尾?我认为这是佟振保进一步地陷入一种虚幻的心理世界,将妻子的逃避,想象成她的认错,想象着他“对的世界”回复了他创造之初的状态。从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出佟振保在塑造自己的世界过程中,越来越固执,越来越深入,同时他的想象力也越来越丰富,把所有的他认为“不对”的东西都排斥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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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讲的就是一个控制狂的故事——还记得北大那位学生会副主席吗?控制狂,不仅仅是“传统山东男人”的专利。
由此倒推,再来看全篇小说,我突然有一个细思极恐的想法:前面的各种赞美,什么最理想的现代中国人物,什么事母孝对友义弟妹悌,还有为社会做贡献等等,会不会都是佟振保的想象?会不会从第一个字开始,我们就是在佟振保的世界里,跟他一起意淫着一个“‘对’的世界”?
如果是这样,那么换一个视角,重写一遍《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不是能写出一个自大狂、控制狂皮袍下爬满的蚤子?如何拍成一部电影呢?
张爱玲写这篇小说时,只有二十四岁,她是通过观察和想象,来描写恋爱与婚姻世界的,并没有亲身的经验。我们很难苛求张爱玲一定能写得特别出乎意料,像白水或洞主说的那样,超越生活的常态。但正是因为张爱玲凭借天才的直觉,写出了某种让人心寒的常态,她的小说才能够成为深入人心、传唱不衰的曲目。
(最近关锦鹏回忆《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拍摄,说张爱玲不满意这部电影,通过经纪人告诉了他。我猜,张爱玲或许是嫌关锦鹏拍得太温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