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yinc 2018-3-5 20:28
该隐的妻子是谁?
该隐的妻子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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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隐的妻子是谁?(完整版)
2018-03-05 小驴磨坊·尥蹶子书斋
➥ 今天兄弟姐妹之间结合属违法。亚当与夏娃是神起初创造的唯一两个人类,他俩的儿子该隐哪里娶得妻子?
➥ 挪得之地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 这对福音有何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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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隐的妻子是谁?”这个问题,不管是信徒或非信徒,都想打破沙锅问到底。
提问的人,有的真是被问题所困,一心想寻求解答;有的却摆出胜利的姿态,存心刁难,甚至自鸣得意,仿佛在暗示说:“不可能有答案!这个谜题怎么也破解不了!”对于相信圣经的信徒,这个问题表面上的确无法解答,的确“自相矛盾”。
圣经提及亚当和夏娃三个孩子的名字:该隐、亚伯和塞特。先记载该隐杀了亚伯,然后便提及该隐的妻子。那么,她到底从何而来?
圣经清楚表明,亚当和夏娃是神起初创造仅有的两个人类。经文称亚当为“首先的人/头一个人”(哥林多前书15:45及47);夏娃是“众生之母”(创世记3:20)。
全世界的人口始于这一对夫妻,这意味着在起初的世代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近亲通婚,至少有一宗兄妹通婚。倘若该隐没有娶自己的妹妹,那就是娶了侄女(外甥女);即该隐的弟弟至少有一人娶了自己的姐妹。
无论如何,面对这个问题,信徒似乎都左右为难。
1.(明显的)生物学问题
在这种兄妹(姐弟)通婚的特殊个案中,上一代遗传给下一代各种缺陷和畸形情况的可能性很强。这是一个生物学上的事实。
2.(明显的)道德伦理问题
神不是禁止了兄妹(姐弟)通婚吗?是的,神借着摩西传给以色列人的律法清楚表明,近亲不可通婚。事实上,《利未记》严禁娶半血缘关系的姐妹。许多国家的法典也反映出类似的禁令。
利用“其他人存在”来解决难题吗?
有些人试图解决问题,认为当时必定有其他人存在;也就是说,神原本创造了不只一对男女。然而,这种想法引发了更大的问题。首先,它破坏了圣经几处平白的解读:正如前面所提及的,亚当和夏娃是当时第一对先后被创造的男女。许多怀疑圣经的人都能很快指出这点来。
在新约,保罗也清楚指出,现在活在地球上所有的人都是亚当的后代。他说:“祂(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使徒行传17:26)。《创世记》2:20在记载亚当给各种动物命名时,也表明当时没有亚当的同类存在,即在地球上并没有任何生物与他匹配。
这种提倡非亚当后裔的观点,最重要是削弱了新约所展现的福音逻辑。救恩的大前提显然必须有一个亚当的肉身后裔。经文称耶稣基督为“未后的亚当”(哥林多前书15:45)。主耶稣是我们的“亲族救赎者”(希伯来文gôēl 英文为kinsman-redeemer,)这个词的含义,一方面在《以赛亚书》59:20所说,“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的意思得以落实;另一方面,同一个希伯来用语gôēl就出现于《路得记》4:14,来描述波阿斯与路得之间的亲属关系。主耶稣能成为“亲族救赎者”,因为祂是神的儿子,亲自取了人和神的本性,成为完美的神人。
这就是神对罪恶问题的解决方案。首先的亚当不顺服,带来了死亡和流血的诅咒。此后,未后的亚当(耶稣)顺服,流血牺牲致死,却又死而复活,战胜死亡。那就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21-22的信息中要传达的主旨。因此,若有人凭信心领受主耶稣的礼物赦罪的恩典,就不再受永恒的诅咒,反而得着永生。
因此,对于所有人来说,如果要得到救赎,他们必须首先是亚当肉身的后裔。要不然,救赎主就不可能是他们的“亲族救赎”者。《希伯来书》也解释了耶稣如何亲自取了人的本性,为要拯救全人类,却不是拯救天使(希伯来书2:11-18)。我们能得救,是因为未后的亚当进入了我们人类的族谱——成为首先的亚当的后裔,跟我们所有人一样。圣经反复重申亚当与基督这个关系脉络,是非常清晰的。对于夏娃来说,她本身也是亚当肉身的后裔,这是符合救恩资格的关键(“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用男人的肋骨造成女人)。倘若神以完全独立的方法创造了夏娃——就像造亚当那样取了原始材料造出来,她就不会成为“首先的亚当”的”后裔”了。
同一道理也解释了为什么“年老地球”的观念对人(例如对于澳大利亚土著)不公道。倘若他们真的在澳大利亚存活了40,000年(根据碳-14测年法计算,许多人不假思索地便信以为真,见本书第四章),那么他们又怎能成为亚当的后裔呢?因为根据圣经,亚当生活于大概6,000年以前,即是说,他们跟基督没有关系,那么他们又怎能得救呢?
该隐妻子的议题对基督徒来说至为重要,因为这是连系“福音的脉络”。另一个主因,就是很多人利用这个非亚当后裔的观点,来挑战和抨击圣经的可靠性以及权威性。
有人提出当时的世界还有其他人存在,可以成为该隐和他弟弟的配偶。这种说法为各式各样古怪的(甚至是种族主义的)观点敞开了大门。这仿佛说,自古至今有些个体的“人性化”程度,足以与人类通婚,但其“人性化”的程度,却不足以蒙主耶稣的救恩。
总而言之,为逃避“该隐妻子”这个两难局面而提出“其他被造的人”之类的观点,是不符合圣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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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回到这个左右为难的问题去。圣经说该隐娶了一个妻子,那怎么可能呢?难怪怀疑论者反复抨击《创世记》这个部分,于方百计找借口拒绝相信圣经,并且规劝他人不要信。怀疑论者确信没有合理的答案。当中最出名的例子,就是斯科普斯案(Scopes Trial),负责为进化论一方辩护的知名律师克拉伦斯•达罗(Clarence Darrow),是支持不可知论的反神论者。在审讯中,达罗诘问证人席上反进化论的威廉•詹宁其斯•布赖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当时,布赖恩无法回答有关该隐妻子的问题,被达罗成功羞辱。案件由一位反基督徒的记者门肯(H.L.Mencken)作偏颇的报道,令所有相信《创世记》真理的人都含冤,被视为愚昧无知的一群。
风靡一时的电影《接触未来》(Contact),乃根据无神进化论者卡尔•萨根(Carl Sagan)的同名小说拍摄而成。片中女主角(由朱迪•福斯特饰演)是一名无神论者,她小时候由于牧师不能回答她一个问题:“该隐从哪里娶了他的妻子?”从此便放弃信仰。这出电影向千千万万的观众宣讲一个很清楚的信息:“他们没有答案!基督徒无法从理性的角度自辩!”
倘若好莱坞这个电影工业认为基督徒能够轻易回答这个问题,类似的对白就不可能收录在电影中,怕在公众面前丢脸。
可惜,多年以来,许多信徒(也许占大多数)都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实际上,他们常常避而不谈,甚至说“无关重要“。但这种回避问题的态度,给旁观者传达了一个很明确的信息:“他们不想回答,因为他们没有答案。”另外一个原因很可能是,我们的思维模式没有跟圣经的世界观接通,达到言行合一。很多时候,在我们的思考里,总把“属灵的”事跟科学、历史等现实分割。
然而,圣经的救恩信息是牢牢地扎根于历史。如果圣经记载关于世界的最早期历史是错误的,我们又怎能相信圣经,并让神掌管我们属灵的命运呢?耶稣在《约翰福音》3:12中说:“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耶稣总以《创世记》提及的人物为真实的人物,提及的事是平白的历史。
创造事工(Creation Ministries)的一位支持者告诉我们,他一位九十多岁的老朋友拒绝福音。他多年来一直向这位朋友传福音,还趁老人家弥留之际恳切地邀请他接受基督,但为时已晚,老人家还是没法接受基督,也没法相信圣经。原因是,他曾多番向基督徒查问关于该隐妻子的事情,但没有一位能够回答,所以老人家多年前就放弃了,甚至不再问这个问题。
几年前,澳大利亚贡迪温迪(Goondiwindi)举办了一场乡郊嘉年华会。一位国际创造事工(CMI)的代表向参观者展示一艘巨大的挪亚方舟模型。会场熙来攘往,游人看见模拟动物及比例相应的巨大模型船只,都叹为观止。那时候,一位无礼的女士在拥挤的人群中间,给自已开出一条通道,朝那位代表走过去。她一副自鸣得意的样子,用地道的昆士兰乡音说:“我敢打赌,你一定回答不了!老兄,我问了无数基督徒同一个问题,那么多年,谁也不能回答。给我答案,一千块就拿去吧!钱在这儿!”她得意洋洋地,在大众面前,对着方舟的展示员说:“你来回答我,一千块就是你的!”
“那么你有什么问题呢?”一名男工作人员问她。那位女士双手叉腰、趾高气扬地说:“听着!该隐到哪里讨个老婆呀?“那工作人员给了她一个答案(我们接下来会看到,一个合情合理、合乎圣经又合乎科学的答案),令她大受打击,茫然地踱来踱去,还喃喃自语地说:“回答了……他们回答了…”(也许令她更受打击的是,那一千块她根本可以留住不给的!)
以上一大段引子,重点就是要说明,许多基督徒都不去正面回应问题,而采取回避态度,是很常见的,而且会招致严重的后果。圣经命令信徒,要常作准备,回答人们的问题,为我们的信仰辩护(彼得前书3:15)。那么,答案到底是什么呢?
生物学的问题
亲属通婚必然导致各种畸形情况出现,这并不属实。我们全是亲属间互相通婚的。我们在不同程度上,全都彼此相属,因为我们全都源于同一对始祖。故此,若你的丈夫或妻子跟你没有亲属关系,那你就麻烦了,因为你所嫁娶的不是人类!
这里所探讨的生物学问题(还有道德和法律上的禁制),是指与近亲通婚而言。接下来,我们得看看为什么在近亲通婚后,下一代会遗传各种缺陷和畸形情况。那些缺陷从何而来?
为了明白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遗传学的一些基本知识。遗传的信息化为一组组密码,附在人所共知的“基因”上,并组成连串的DNA(脱氧核糖核酸),然后一代传一代。所谓遗传信息的复制,就是复制一个个化学字母。当复制过程出现错误,也就称为突变(mutations)。突变引发成千上万种遗传疾病,譬如:囊肿性纤维化(cystic fibrosis)、血友病(hemophilia)、早衰症(progeria)、镰状细胞性贫血(sickle cell anemia)和苯丙酮尿症(phenylketonuria)等。这些疾病会一代传一代,因为只要出现一个错误或“复制误差”,那个误差也会被复制下来,如同为电脑程式或文书档案备份,结果也会把其中的缺陷复制下来。
生物学上的遗传,就是指一个世世代代的接续复制过程,不只把错误传递下去,早晚也会产生别的错误,在原先的错误上添加多一个错误,如此类推。如果有个种群的遗传信息只有一个错误,早晚也会增至两个错误,继而三个,一直增加下去。将来出现的缺陷就是这样加进已存在的缺陷中。遗传(或突变)负荷不断增加,是个广为人知的现象。8
换言之,错误会随着时间而累积。在一个种群中出现缺陷的次数只会持续不断地逐步递增。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每一个人都携带着数以百计的遗传错误。在我们祖先繁衍后代的过程中,累计的复制错误一直遗传下去。
举个例子:一个带有某个特征的基因(例如:制造胰岛素的功能),你会从母亲那里遗传一个,从父亲那里遗传另一个。这个做法如同把一份正常指令作“备份”,恐怕当中有指令出现毛病。假设你遗传了某个基因的有缺陷复本,基因上的指令是制造“F特征”(“F”可指任何特征,例如:影响你耳朵构造的东西)。重点是从父母另一方所遗传的正常基因,依然携带制造出F特征的正常指令,所以你的F特征(如:耳朵)通常都会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你从父母双方遗传了相同的有缺陷基因,又会发生什么事呢?果真如此,你就没有制造正常F特征的指令,所以你的F特征就有缺陷(参考“遗传突变”的图解)。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两个人结婚,他们所生的孩子甚少显出突变的缺陷。重点是,尽管父母双方都携带了数以百计的错误,并且将许多错误遗传下来,但双亲所携带的错误通常都不是同一组错误。因为一对夫妻,他们各自的父母都来自不同的基因背景,通常所携带的错误组别也会迥然不同。于是,由父母一方遗传而来的有缺陷基因,常常会被父母另一方所遗传的正常基因“覆盖”或者“补偿”,子女便依然携带着正常的指令。
在这个堕落的世界中,有时候即使夫妻并不是近亲,也会碰巧有相同的错误在双方的基因中出现,而两个错误还配对起来,形成某个特征。也就是说,下一代遗传了从父母双方得来的相同错误,那真是悲剧,却是相对罕见的情况。
然而,有着共同父母的亲生兄妹(姐弟),他们获取错误的来源也是相同的,即他们有着相同的错误基因。因此,在亲生兄妹(姐弟)的结合中,他们遗传给下一代至少一对错误基因的机率极高。这就是为什么一旦兄妹(姐弟)结婚生,下一代出现畸形特征或其他缺陷的机会如此之高。
相对兄弟姐妹(或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通婚的情况,有亲戚关系的人互相通婚,所生出来的下一代,出现畸形特征的机会可能少一些,但仍有相当的可能性。亲属关系越近,风险就越高。因此,法律和道德上禁止半血缘的兄弟姐妹通婚,在生物学的角度而言,都是合乎常理的。
关键所在
那么,与该隐的妻子有什么关系呢?答案很简单。若把时光推向未来,我们会发现,一个种群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错误;若把时光推向过去,此类的错误就会越来越少。最终,我们回到一个没有缺陷的情况。这种理解合乎圣经角度:因为第一对夫妻在完美世界中被创造,没有受罪恶的玷污,就连基因也没有任何缺损。请留意:神曾经宣布,祂所创造的一切都“甚好”(创世记1:31)。当人类堕落以后(创世记3章),基因复制的错误由此产生。然后,经历过许多个世代,相传了几百年的时间,这些错误累积(递增)到一定程度,令兄妹(姐弟)结婚生育造成相当大的风险。
换言之,该隐或他的任何一个弟弟,与自己的妹妹(或姐姐、侄女、外甥女、其他近亲)结婚,在生物学上也不会引发任何问题。尽管圣经只提及该隐、亚伯和塞特这三个人的名字,但经文却清晰记述,亚当和夏娃“生儿养女”(创世记5:4)。我们知道,在亚当的儿女当中,肯定有近亲通婚的事悄发生,因为起初只有两个人。
请留意:这种一夫一妻的结合是在神面前的合法婚姻。我们待会就来探讨道德上的问题。
圣经的支持
以两个人为首繁衍全人类,这是神选择的做法,因此在逻辑上,原先肯定有近亲之间的通婚,为的是让人类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创世记1:28)。
然而,圣经还有另外一个独立的支持证据。大洪水约在创世1700年以后发生,而亚伯拉罕就活在大洪水退去几百年以后的时代。他当时娶了与他有半血缘关系的妹妹撒拉,但他们的后裔竞没有丝毫生物学上的缺陷。
那样,为什么神没有谴责亚伯拉罕和他妻子呢?他们不是违背了禁止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彼此通婚的律法吗?完全不是!那条律法是在亚伯拉罕寿终数百年以后才宣布的,当时已到了摩西的时代。有一点宜谨记,事情的对与错,并非基于我们的观点,而是基于创造主的决定。那我们怎样知道祂要求的是什么呢?就是透过祂向人类所启示的绝对道德标准,和通过祂所记载的话语——圣经。
神改变自己的主意?
从亚伯拉罕的例子来看,我们不禁会问,神岂不是自相矛盾吗?祂岂不是更改了自己的标准吗?试想像一位牧羊人在开阔的草场上照料他的羊群。周围并没有野兽出没,而对于那些绵羊来说,唯一的危险就是,在草场的另一端有悬崖,它们随时都会从那里掉下去。因此,牧羊人筑起一道篱笆,却仅仅围着悬庄。那道篱笆代表一条律法,是一条“不可…”的禁令。牧羊人并不需要围住草场的其余地方。
过了一段时间,狼群闯进那个地区。此时,新的危险临到那些绵羊。倘若绵羊离开牧羊人的视线,它们就会遇上被狼咬死和被吞吃的风险。因此,有必要设立一套新法则,一条新的“不可…”的禁令。于是,牧羊人便筑篱笆围住整个草场。
牧羊人的标准并没有改变;他依然一如既往地关顾那群羊。然而,时代变了,需要制定一条新的律法,才可以表达那份关怀。
同样地,为了以一男一女来繁衍全人类(女的也是从那男人身上而出),神准许近亲通婚。到了适当的时候,祂便决断地制定了一条新律法(就像绵羊的例子),要保护他们,使他们得益处。对于领受了摩西律法的以色列子孙来说,这律法可能是特别重要的。神警告以色列人要避免与外邦人通婚,除非那人归信并敬拜以色列的真神。因此,以色列人在遗传学上可谓一个”被隔离”的民族,导致近亲通婚的机率增加。有见及此,神便推出禁令以作保护。原因是,与外族通婚,往往可以“稀释和延缓”突变积累所带来的影响。保存以色列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神应许的弥赛亚——“女人的后裔”(创世记3:15)要从以色列中出来。
挪得之地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有人提出:该隐杀死亚伯以后,有合理的迹象表明,周围还有许多其他的人存在。该隐被放逐,圣经如此记载:“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世记4:15)经文还说,他到了“挪得之地”,并且建造了一座“城”。人们解读这段经文的时候,经常会认为,该隐从挪得之地的居民当中觅得女子为妻。实际上,圣经并没有这样记载。经文只提到该隐往那地居住,之后便说他与妻子同房(英玉钦定本用”knew”,有性关系的意思;和合本用“同房”)。据我们所知,该隐迁居到挪得之地以前,那里可能是一片荒芜。他可能与妻子一同迁居到那里,而不是在那里遇见她的。
再者,经文原文那个希伯来词译为“城”,并不是我们现代千家万户的概念。那个希伯来词指一座筑有围墙的城镇,或者只是小如一个有防卫的营地而己。
然而,不管怎样,这些论点都值得讨论。从经文得知,在该隐杀害亚伯之前,有超过一百年的时间,足以让地球上的人口繁衍增多。该隐是亚当和夏娃所生的第一个孩子,夏娃似乎是在人类堕落事件之后短时间内就怀有该隐;而人类堕落可能是在创世之后大概几天或几周之后发生。所以在人类堕落以前,夏娃没有怀孕,尽管当时她与亚当活在完美的世界中,是两个健康的个体,而且神还吩咐他们要生养众多。
塞特似乎是取代死去的亚伯而生的(创世记4:25),而塞特出生时,亚当已经130岁了。换言之,由该隐杀死亚伯到他流落异地,这段日子差不多过了130年。算一算该隐的年龄,即使在那个等闲也活上900岁寿命的时代里,他极有可能在迁居到挪得之前,就已经结婚很久了。假设亚当和夏娃的第一代儿女,在创世25至30年以后,生养出自己的下一代,在这个百多年的时间里,就出现另外三、四代的人口,而那些人口每次都以几何级数增长。
这样一个人口增长,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女们互相通婚所致。如前所述,《创世记》5:4提及亚当和夏娃还生养了其他儿女,不只经文记载那三个儿子。我们不知道两夫妇生养了多少个儿女,但是,子女数目越多,后代数目增长就越快。由惠斯顿(Whiston)翻译著名犹太历史学家作品《The Works of Josephus》(约瑟夫斯的作品)的译注中,写道:”据古老的传统所说,亚当一共有33个儿子和23个女儿。”不管他们的准确数目有多少,在那130年间,他们显然繁衍出庞大的人口,甚至还可能分散在许多不同的居住地。该隐所建造的“城”,可能只不过是当时已存在的几座城中新添的一座而已。
有人说,该隐惧怕受到报复(创世记4:14,)意味着当时肯定有其他人存在。如前面所解释,有人存在这可能是事实。不过,试想想:若非亚伯的亲属,还有谁会感兴趣为亚伯的死复仇,并且还要威胁该隐的性命呢?这一点值得关注。故此,当时所有人都与亚伯和该隐两人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而这个事实可能更贴近经文的意义。
摘要和总结
➤圣经明确指出,神选择仅以两个人开始,便繁衍了全人类。即是说,在起初几代人当中,必然有亲属关系极其密切的人彼此通婚,至少包括一宗兄妹的结合。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还生了女儿,所以该隐可能娶了自己的妹妹或侄女(外甥女)为妻。
➤现在近亲结合所引发的生物学问题,源自始祖堕落以后逐渐累积的基因缺陷所致。原来完美无瑕的人类是不会有任何基因缺陷的。
➤圣经教导,亚伯拉罕在创世以后经过一段悠久的历史才出生。在他的年代,他还能娶有半血缘关系的妹妹撒拉为妻,而他们的后裔(以撒)却没有丝毫生物学上的缺陷。他那样做,并没有违背神的律法。因为亚伯拉罕寿终几个世纪以后,神才藉摩西颁下律法,禁止近亲之间互相通婚。
8.随年月增长,我们所携带的各种突变负荷会多得很。面对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有少数进化论者常会提出以“自然选择“来解决。然而,大部分突变所造成的损害,一般都较轻微,可以逃过“自然选择”的“眼睛”,没有去消灭它们。突变就像汽车生锈一样,一点生锈痕迹并不妨碍汽车行驶,但当汽车变成锈迹斑斑的话,就不得不停驶了。同样,突变也会不断累积,并一代传一代。对于任何种群来说这都是日益严重的问题。遗传学家约翰·桑福德(John Sanford)博士在其著作中阐述突变对进化论及古老地球论所产生的问题,见《Genetic Entropy and the Mystery of the Genome》(基因熵与基因组的奥秘),FMS出版社,纽约,美国,2005年参看:<creation.com/sanford>
9.有些带缺陷的(突变的)基因,即使携带者只有其中一个,也会带来有害的影响。也有更罕见的例子,就是这种缺陷基因被自然选择所淘汰(携带者来不及繁衍后代就死亡)
10.遗传这套学问极其复杂,这里以这种方式表达,难免过度简化,但本质上没有误导成分
——选自《创世答问》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