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yinc 2017-7-12 18:01
成为男人眼中的好女人,是三代子君都没逃脱的套路
成为男人眼中的好女人,是三代子君都没逃脱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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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男人眼中的好女人,是三代子君都没逃脱的套路
原创 2017-07-12 庄秋水 大家

文 | 庄秋水
五年前的长夏,我足不出户,从事着自己当时唯一的事业——哺乳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这份事业白天黑夜没有中断,于是我什么时候睡觉都行,也就是说,我不可能睡着超过两小时。周末跟其他日子没有什么区别,一切,都得从属于那必须付出极大努力、令人疲惫不堪的唯一任务。有时候,我彻底失去了睡眠,就在闷热的夜里读点儿小说。
我就在那时候开始读了一点亦舒的小说。那些轻快的女性故事,很适合漫漫长夜。现代都市姑娘们义无反顾进退攻守,也颇迎合我剧烈变动的激素水平。无来由的抑郁,没出处的泪水,撞在家人们过分热闹和无知冷漠所构成的墙壁上,却意外消解在他人的故事里。
亦舒是鲁迅迷。她说自己,“随时随地地翻开鲁迅全集,一切疑难杂症都得到了解答”,也曾经“夜半看鲁迅,会得手舞足蹈”。她甚至为鲁迅唯一的一篇爱情家庭小说《伤逝》写了续篇。
▍一
1923年12月26日,鲁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文艺会上作了一篇演讲,这便是后来极有名的《娜拉走后怎样》。
挪威剧作家易卜生写于十九世纪的剧作《玩偶之家》,一部关于女性自我觉醒摆脱玩偶地位离家出走的戏剧,在“五四新文化”时期产生了巨大影响,成为个性解放的一个重大话题。从历史的时间点来看,1920年代前半段,“五四新文化”余波荡漾。1915年陈独秀在《新青年》中呼吁“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的伦理觉悟,已经过去了五年多。在此期间,婚恋自由和旧制度批判日趋高昂,抗婚出走,解除旧婚约也屡屡现于民间。
不能不说,鲁迅太敏锐了。他很快就看到新时代下的重大命题,也就是这篇演讲的题目,“娜拉走后怎样”?他说:“从事理上推想起来,娜拉或者也实在只是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这两条路,既是剧作里人物命运的情理、逻辑发展,也是基于当时中国社会环境、女性自身意识之上,对中国娜拉们的命运猜想。在演讲中,鲁迅认为,经济独立对醒来的娜拉是最要紧的,他总结为:“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
两年之后,鲁迅写了《伤逝》。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篇小说是一次主题创作,像是对“娜拉走后怎样”的一个文学版本的演绎。走出家庭寻找爱情与新生活的子君,没有堕落,而是走了另一条路,回来。
当曾经的爱人涓生离弃她之后,她回到了家中,面对“她父亲———儿女的债主———的烈日一般的严威和旁人的赛过冰霜的冷眼”,在“严威和冷眼中负着虚空的重担来走所谓人生的路”,终于在这“无爱的人间死灭了”。可以说,子君就是对出走的娜拉可能的结局的一个预言。

▲电影《伤逝》剧照
在小说里,造成子君悲剧的直接原因,是经济基础对于爱、家庭和女性的重要性。也就是鲁迅在演讲中反复提及的“经济权”和“钱”。他还以叙述者涓生的角度,说出了那句名言,“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此外,作为被启蒙者的子君,一旦和启蒙者结合之后,就进入了传统的家庭结构之下。在涓生的叙述里,她犹如一位旧式妇女,从父亲那里被移交给了丈夫;不但完全退出了公共生活,也摈弃了精神生活,成为一个呆钝平庸的家庭妇女。
这种纯然的依赖导致涓生在这段关系里感到了厌倦和孤独,最终选择了放弃,这直接导致了子君死亡的悲剧。
几十年后,亦舒为子君(娜拉)编织了第三条路。《我的前半生》直接沿用了《伤逝》中男女主人公的名字。新一代子君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生活的时代,只要不挑剔,能吃苦,总可以找到一份工作。亦舒处处呼应着鲁迅,她让时代给予子君足够多的选择和自由,首先解决了她的经济问题,按照法律,她可以从前夫那里拿到赡养费,她也可以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一份工作养活自己。
所以,新一代子君最重要的是精神独立,要解除对丈夫,对朋友的精神依赖。于是,亦舒精细描摹子君失婚时的痛楚、不安和惶恐。从接受一个人睡的不习惯开始,与深爱的子女分离,在工作中寻求成就感,渐次找回独立和自信。这是亦舒给出的一条路:不放弃,走出自己的一条路。
▍二
不过,亦舒给出的这条路,倒也并非全然是一条新路。事实上,在民国时期,就有这样一位众所周知的“子君”。
徐志摩的原配夫人张幼仪,和香港子君部分生活高度重合。1921年9月,她正怀着第二个孩子,徐志摩提出离婚。不同于香港子君的是,这对张幼仪并不是突如其来的打击。
早在他们结婚之初,徐志摩就在她面前说过类似的话。“他说,全中国正经历一场变局,这场变局将使个人获得自由、不再成为传统习俗的奴隶。所以,他要向这些传统挑战,成为中国第一个离婚的男人。”(张邦梅:《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
但她所面临的窘境一般无二。此前,为了加深和丈夫的感情,她被送到英国和久别的丈夫同居。提出离婚后,徐志摩很快不告而别,张幼仪被独自留在异国他乡,彷徨四顾,甚至想过“了断自己和孩子的性命”。幸而不久她就赴法国依附兄长。半年后,两人在德国柏林签署了离婚协议。此后,她一直留在德国,直到1926年回国。

▲张幼仪与徐志摩
在远离风暴的异国,张幼仪得以重生,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女性。徐家仍旧给她寄生活费,她一边抚养幼子,一边学习法语、德语,和幼儿师范课程。1925年回国的时候,她说自己已经是个“比过去坚强、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了”。这让人想起香港子君在离婚一年后的感慨:一年多来,我见识与生活都增广,又能赚到生活,他不再是我的主人、我的神,我不必回头,这一仗打到最后,原来胜利者是我,我战胜环境,比以前活得更健康……
回国后,张幼仪先在东吴大学教授德文,以后担任过上海女子商业储蓄副总裁。据说她会在早上九点准时到办公室,下午五点整,她聘请的国文老师会来办公室,帮她补习一个小时的文学和古籍。此外,她还担任云裳服装公司的总经理。这家公司由她的弟弟和人合伙创办,徐志摩也是股东之一。每天从银行下班,她会来南京东路上的云裳公司查看当日的经营状况,然后回家。和香港子君一样,她和前夫的关系在离婚后反而变得好起来。据说徐志摩在上海的时候,经常到云裳公司来看她,他也会请张幼仪帮他订做衬衫或外套。
回看这场民国著名的离婚事件,张幼仪虽然在30年后才再婚,某种程度上,她确实是受益者。在传统的结构模式里,她委屈求全,生命力被压制。虽然一直被徐志摩视为“乡下土包子”,她也一直遵守着旧道德旧观念,她自承是没有缠足的“小脚”。不过,在某种程度上,她又不是一般的旧式女子,她一直试图主动改变自己以适应时代。
在她12岁时,她在上海《申报》上看到苏州第二女子师范学校以极低的学费招收学生时,她想尽办法,说服父亲供她去读书,直到15岁因为结婚不得不肄业。在结婚以后,她也经过反复劝说,让公公同意给她请了个家庭教师。
在当时,自命时代俊彦的青年们,鄙薄家中的“乡下土包子”,一心要改造妻子者不在少数。譬如长沙周南女校英文教师李振鹏,嫌弃自己的妻子袁舜英是“乡下大娘的样子”,“不能说爱皮西堤”(即ABCD),他强迫妻子进入周南女校读书,放足,梳辫子,做女学生装扮,同时严查她的功课,但又不许她在公共场合和自己说话,以免丢脸。由于无法达成李振鹏的要求,又被严加责难,袁舜英在1920年1月19日投水自杀。
而张幼仪所遗憾的,是徐志摩将她置于那样一种境地,没有一丝一毫“改造”她的兴趣。
▍三
在那篇演讲里,鲁迅引用阿尔志跋绥夫的小说,说理想家们,因为要造一个黄金世界,先唤起许多人们来受苦。民国子君们就是这先被唤起来受苦的人们。
清末以来,在西学东渐的大背景下,立志革新中国社会的精英们将婚姻自由、男女平权与国家文明挂钩。至少在1901年,“婚姻自由”一词已经出现。1903年出版的《女界钟》里,作者金天翮比较中国人和欧美人的的婚姻生活,将其上升为野蛮与文明的分野。他还从进化论角度论证中国人的婚姻,尚处于媒妁时代、卜筮时代和金权时代,而真正的婚姻,应该是“世界最神圣,最洁净的爱力之烧点也”。爱国精英们相信,理想的夫妇关系基于男女爱情,理想的男女爱情又可外化为爱国之情。藉由日渐增多的媒介,这种近代婚姻价值取向被广泛传播。进入民国,尤其是历经新文化运动,自由的婚姻观和旧传统可以说已经势同水火。
这是第一代子君们所生活的时代。女性们被鼓励追求爱情,追求独立。1916年之后,《新青年》杂志刊载不少鼓吹女性独立自主的言论。陈独秀呼吁女性“勿自居被征服地位”“勿为他人之附属品”,胡适以美国妇女为例,说男女同为人类,都该努力做一个自由独立的人。于是,子君喊出了这样的时代之音:“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
1912年,两个妇女团体,南京女子参政同盟会和北京中华民国家庭改良会,就提出了婚姻自由的诉求。到1926年1月16日,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妇女运动决议案”,其中第9条甲第4款规定:根据结婚离婚绝对自由的原则制定婚姻法;第5款规定:保护被压迫而逃婚的妇女。1930年12月26日,国民政府公布民法亲属篇,正式确立了“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婚姻自由权。
但是,婚姻自由一开始就包含着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如果说在传统社会,离婚是男人的特权,妇女并没有有提出离婚的权利,社会转型时期的民国法律,虽然赋予了女性离婚的权利,但实际生活中的不平等,使得女性趋利避害,视权利为畏途。
当时便有人撰文说:“感到这离婚难的苦痛的,只有男子的一方面,至于女子大多数似乎不但不觉得不能离婚的苦痛,反而觉着要离婚的苦痛。这是因为受种种环境的压迫和习惯的束缚,使她们觉着离婚后的苦痛还不能和不幸福、无爱情的不离婚相比较。”
即便在得风气之先的上海,女作家苏青在离婚后,拼命写稿赚钱养活自己和孩子,还要四处托人找一份稳定收入的工作。饱尝炎凉之后,她认为离婚对于女性,“她们看来决不是所谓光荣的奋斗,而是逼不得已的,痛苦的挣扎。不挣扎,便是死亡;挣扎了也许仍是死亡。”(苏青:《再论离婚》)
即便是张幼仪,可以说是一个完全的无辜者,在家族里,流传着各种暧昧的传言,人们用“丢脸”“可悲”的口吻谈论她的离婚。但是时代在以自己的逻辑前行着,罔顾那些在旧传统里成长的女性的逻辑。
1922年《妇女杂志》推出了一期“离婚问题专号”。这期杂志搜集了各类相关译介与论说,包括西方学者对自由结婚与离婚的正反面论述,中国与当前的离婚问题,欧美社会的离婚现状及相关数据统计,以及读者关于离婚的事实及其批评。这场激烈讨论,不仅涉及离婚的道德问题,还涉及到女性离婚之后的生存问题。
事实上,民国女性在离婚过程中,或是在之后的婚姻诉讼中,往往会要求男方返还嫁奁、衣物等,即便是这样的诉求,也会被法院以嫁奁“平日使用”、“无详细记载”、“徒托空言”或“近以经济环境不良,并欲免除长期扶养”为由驳回。对离婚后的生活费用,更是不得不竭力争取。于是,有的离婚后的妇女选择自尽或削发为尼。一般的女性离婚以后,不得不再找一个“衣食丈夫”。
▍四
《我的前半生》里有许多细节,是亦舒向现代文学经典作品的致敬。子君的女友唐晶,热爱《骆驼祥子》,子君也会说《日出》里的台词。可以说,亦舒在隔空致敬那个转型年代,而香港子君,也堪称是民国子君的一个通俗化版本。经济独立是两代子君们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但绝对不是唯一的问题。
亦舒笔下的子君依侍香港,似乎走出了一条女性解放之路:依附男人——被男人抛弃——痛不欲生——自立自强。这条貌似完美、进步的路,可能不过是一条所谓的“干货”路,抽掉了两性关系中更复杂的部分。

▲众多网友评论《我的前半生》配角袁泉更符合亦舒笔下自强女子的形象
张爱玲在此慧眼独具。她曾经写过一篇小说《五四遗事》。男女主人公罗与密斯范,是受新时代洗礼的知识青年,他们受时代风潮感染,追求自由恋爱。像那个时代大部分男青年,罗也有一个旧式妻子,于是,两人便为离婚而战。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两人彼此计较,彼此辜负。罗离婚后,却很快另娶。历经波折之后,两人最终走到一起。然而,最终的结果却出人意料,罗在亲友的劝说下,陆续将两个已离婚的妻子接回同居。一个持续十多年的新式恋爱故事,最后退回到一夫多妻的老式婚姻中。
以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张爱玲用这篇小说,消解了关于新与旧的五四神话。在张爱玲眼里,新女性与旧女性的区别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她们都是男人欲望的对象,是繁殖的工具,至于受教育,则不过提供一种嫁给更高阶层男人的资本。

▲《我的前半生》里,马伊琍饰演罗子君
从这个视角来看,香港子君仍然脱不出这个窠臼,即使她已然自立自强,仍然需要一个好男人加冕。所以亦舒仍然是熬制了一剂给失婚妇女们的鸡汤,如果你不放弃,如果你自强,就会有好男人作为奖赏。但是,我们知道,这不是生活的逻辑。事实上,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是大把大把的好女人,她们和亦舒女郎一样美丽而有魅力,坚强而又独立,但是她们不一定会有奖赏。
回到鲁迅写作《伤逝》的年代。1926年12月29日,他在致韦素园的信中说:“我还听到一种传说,说《伤逝》是我自己的事情,因为没有经验,是写不出这样的小说的。哈哈,做人真愈做愈难了。”尽管这位作者如是解释,但无疑正在和许广平恋爱的鲁迅,在写作中利用了他的经验和感受。1925年10月,许广平在鲁迅主编的《国民新报》副刊发表《同行者》一文,文中她说自己将不畏惧“人间的冷漠,压迫”,“一心一意的向着爱的方向奔驰”,这是她对鲁迅的公开示爱,两人之间的关系也给鲁迅很大的精神压力。他肯定把自己的心境在写作中做了投射。
也因此,《伤逝》呈现出复杂的内涵,即便作者采用了男性叙述视角,子君这个形象也异常丰满、复杂。读者很容易被卷入涓生的视角,认同他的感受,以为子君如果摆脱呆钝的家庭妇女状态,变回一个有思想的魅力女性,爱情就将得以持续。
这种故事模式以后也被反复讲述,新时代的子君们必须看时尚杂志,追随时代潮流,美容,健身,谈互联网,才有权利保有一个好男人。但同时,她必须继续照顾家庭,还得懂教育小孩,如果养出一个熊孩子,她将被千夫所指,社会唾骂。事实上,许广平和鲁迅同居后,她也放弃了工作,成为一个家庭妇女+作家助手,以后成为一位著名的遗孀。
如果要做比较,那么子君可谓浪漫而富有幻想,她比涓生对爱更执着,这不仅根植于她的生物本能,也根植于涓生和她所受的关于浪漫爱情的教育。这个被启蒙者比启蒙者本身更坚定。涓生希望子君永远如花,保持“她那可爱的天真的脸,……通红的嘴唇……笑眯眯地挂着眼泪对他看”,他所钟意的仍不过是柔弱顺从,关心他人欲望这些被建构的女性特质而已。
所以,问题仍然是,21世纪的子君怎么办?
五年前长夏夜读亦舒,那些都市女郎们的故事,曾经吹来一股强劲的生命之风。也许,我们并不需要虚构一整套信条,来对付现实生活中的压迫,来抵抗生命深处的孤寂?因为,我们自己就是自己的奖赏。
本文原标题为《21世纪的子君怎么办?》